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昆柏(注射用阿莫西林钠氟氯西林钠)

昆柏(注射用阿莫西林钠氟氯西林钠)

处方药 非医保

山西振东泰盛制药有限公司

温馨提示:外观包装仅供参考,请按药品说明书或在药师指导下购买和使用。

功能主治:本品适用于敏感菌所致的呼吸道感染、消化道感染、泌尿道感染、皮肤软组织感染、骨和关节感染、口腔及耳鼻喉感染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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昆柏(注射用阿莫西林钠氟氯西林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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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品信息
昆柏(注射用阿莫西林钠氟氯西林钠)
昆柏(注射用阿莫西林钠氟氯西林钠)
盐酸昂丹司琼片
盐酸昂丹司琼片
主要成分

本品为复方制剂,其组分为阿莫西林钠,氟氯西林钠。

本品主要成份为盐酸昂丹司琼。 化学名称:2,3-二氢-9-甲基-3-[(2-甲基咪唑-1-基)甲基]-4(1H)-咔唑酮盐酸盐二水合物。

生产企业

山西振东泰盛制药有限公司

福安药业集团宁波天衡制药有限公司

批准文号

国药准字H20060097

国药准字H10960146

说明
作用与功效

本品适用于敏感菌所致的呼吸道感染、消化道感染、泌尿道感染、皮肤软组织感染、骨和关节感染、口腔及耳鼻喉感染等。

止吐药。用于:细胞毒性药物化疗和放射治疗引起的恶心呕吐;预防和治疗手术后的恶心呕吐。

用法用量

1、静脉滴注:先用0.9%氯化钠注射液稀释,并在4小时内用完。 2、成人:常规剂量为每日4-6g,分次静脉滴注。病情严重时可增加剂量,每日最大量为12g。 3、儿童:常用量常规剂量为每日50-200mg/kg,分次静脉滴注。

1.对于高度催吐的化疗药引起的呕吐:化疗前15分钟、化疗后4小时、8小时各静脉注射昂丹司琼注射液8mg,停止化疗以后每8~12小时口服昂丹司琼片8mg(2片),连用5天。2.对催吐程度不太强的化疗药引起的呕吐:化疗前15分钟静脉注射昂丹司琼注射液8mg,以后每8~12小时口服昂丹司琼片8mg(2片),连用5天。3.对于放射治疗引起的呕吐:首剂须于放疗前1~2小时口服片剂8mg(2片),以后每8小时口服8mg(2片),疗程视放疗的疗程而定。4.对于预防手术后的恶心呕吐:在麻醉前1小时口服片剂8mg(2片),随后每隔8小时口服片剂8mg(2片)两次。

副作用

1、对本药任一成分或其他青霉素类药物过敏者。 2、传染性单核细胞增多症、巨细胞病毒感染、淋巴细胞性白血病、淋巴瘤等患者。

可有头痛、腹部不适、便秘、口干、皮疹、偶见支气管哮喘或过敏反应、短暂性无症状转氨酶增加。上述反应轻微,无须特殊处理。个别患者有癫痫发作。并有胸痛、心律不齐、低血压及心动过缓的罕见报告。

禁忌

孕妇及哺乳期妇女用药:本品在人类怀孕期间使用的安全性尚未确定。对动物试验研究未显示对胚胎期、胎儿期、妊娠期、围产期及产后期有直接或间接害处。然而,由于对动物的研究并不完全能够预示人的反应,故不推荐人在怀孕期特别是妊娠头3月使用本品。实验显示,本品可由授乳动物乳汁中分泌,故服用本品时暂停母乳喂养。儿童用药:尚未进行该项实验且无可靠参考文献。老年用药:尚不明确。

成分

本品适用于敏感菌所致的呼吸道感染、消化道感染、泌尿道感染、皮肤软组织感染、骨和关节感染、口腔及耳鼻喉感染等。

止吐药。用于:细胞毒性药物化疗和放射治疗引起的恶心呕吐;预防和治疗手术后的恶心呕吐。

药理作用

1、过敏反应:较为常见,包括皮疹、药物热、哮喘等,偶可能引起过敏性休克。 2、消化道反应:包括恶心、呕吐、腹泻等反应,偶见伪膜性结肠炎。 3、肝毒性:少数患者用药后出现ALT、AST增高,也有急性肝脏胆汁淤积的报道。 4、肾毒性:偶有急性间质性肾炎的报道。 5、神经系统反应:大剂量静脉注射氟氯西林可引起头痛、抽搐、惊厥等神经系统反应,此反应尤易见于肾功能衰退患者。偶有兴奋、焦虑或失眠的报道。 6、血液系统反应:偶有中性粒细胞减少、嗜酸粒细胞增多、血小板减少或溶血性贫血的报道。 7、长期、大剂量用药可致菌群失调,出现由念珠菌或耐药菌引起的二重感染。

注意事项

1、用本品前进行青霉素皮试,呈阳性反应者禁用。 2、以硫酸铜法进行尿糖测定时可呈假阳性,用葡萄糖法测定则不受影响。 3、有哮喘、湿疹、枯草热、荨麻疹等过敏性疾病史者慎用。 4、肝、肾功能严重损害者慎用。 5、本药与氨基糖苷类药(如庆大霉素、卡那霉素)、环丙沙星、培氟沙星等药呈配伍禁忌,联用时不可置于同一容器内。 6、交叉过敏:对一种青霉素类药过敏者可能对其他青霉素类药过敏,也可能对青霉素胺或头孢菌素类药过敏。因此使用前必须详细询问青霉素过敏史、其他药物过敏史及过敏性疾病史如发生严重的过敏反应需立即用肾上腺素治疗,进行吸氧、静脉注射类固醇、喉管导气处理。 7、用药时,可用10ml静脉注射用水作为本药的稀释液。在粉末溶解时含药溶液会显示出一过性粉红色,但在5分钟内溶液会变成淡黄色,此种情况为正常现象。 8、孕妇及哺乳期妇女用药:孕妇及哺乳期妇女慎用。 9、儿童用药:新生儿慎用。 10、老年用药:老年患者慎用。 11、用药过量:尚不明确。

1.对肾脏损害患者,无需调整剂量、用药次数和用药途径。 2.对肝功能损害患者,肝功能中度或严重损害患者体内廓清本品的能力显著下降,血清半衰期也显著延长,因此,用药剂量每日不应超过8mg。 3.腹部手术后不宜使用本品,以免掩盖回肠或胃扩张症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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