功能主治:本品用于癌性胸、腹水;恶性淋巴瘤,肺癌,精原细胞瘤,多发骨髓瘤,鼻咽癌及食道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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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品信息 | |||
主要成分 |
本品主要成分为硝卡芥。 |
穿心莲、溪黄草、苦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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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产企业 |
山西振东泰盛制药有限公司 |
广东万年青制药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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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H20046133 |
国药准字Z44023159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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说明 | |||
作用与功效 |
本品用于癌性胸、腹水;恶性淋巴瘤,肺癌,精原细胞瘤,多发骨髓瘤,鼻咽癌及食道癌。 |
清热,祛湿,利胆。用于肝胆湿热所致的胁痛、口苦;急性胆囊炎、胆管炎见上述证候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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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法用量 |
每次20-40mg,加0.9%氯化钠注射液或5%葡萄糖注射液40ml静注,或加5%葡萄糖注射液静滴,每周1-2次,连续2周,休息1-2周为1周期。胸腹腔注射,每次40-60mg,加0.9%氯化钠注射液30ml,每周1次,根据血象,肝肾功能及病情调整治疗周期。 |
口服。一次3片,一日3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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副作用 |
尚不明确。 |
恶心、呕吐、腹痛、腹泻、皮疹、头晕、头痛、乏力、过敏样反应、过敏性休克、全身抽搐、失眠、心悸、呼吸困难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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禁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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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分 |
本品用于癌性胸、腹水;恶性淋巴瘤,肺癌,精原细胞瘤,多发骨髓瘤,鼻咽癌及食道癌。 |
清热,祛湿,利胆。用于肝胆湿热所致的胁痛、口苦;急性胆囊炎、胆管炎见上述证候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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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理作用 |
1、胃肠道反应:食欲缺乏,恶心,呕吐。 2、骨髓抑制,脱发,乏力。偶有血栓性静脉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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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意事项 |
1、肝肾功能异常或恶液质者慎用。注射剂应新鲜配制。腔内注射时应尽可能抽尽积液后注射。 2、孕妇及哺乳期妇女用药:禁用。 |
1.非肝胆湿热症患者,如脾胃虚寒证等不宜使用。 2.过敏体质者慎用。 3.肝肾功能不全者慎用,如使用应定期监测肝肾功能。 4.合并胆道梗阻时不宜使用。 5.使用过程中应密切观察病情变化,如发热,黄疸、上腹痛等症加重时应及时请外科诊治。6.本品中苦木有小毒,不宜久服。 7.本品疗程建议不超过2周。 8.服药期间饮食宜清淡,忌食油腻及辛辣食物,并戒酒。 9.孕妇慎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