功能主治:本品用于癌性胸、腹水;恶性淋巴瘤,肺癌,精原细胞瘤,多发骨髓瘤,鼻咽癌及食道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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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品信息 | |||
主要成分 |
本品主要成分为硝卡芥。 |
华法林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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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产企业 |
山西振东泰盛制药有限公司 |
Orion Corporation Orion Pharma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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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H20046133 |
注册证号H2017109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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说明 | |||
作用与功效 |
本品用于癌性胸、腹水;恶性淋巴瘤,肺癌,精原细胞瘤,多发骨髓瘤,鼻咽癌及食道癌。 |
预防及治疗深静脉血栓及肺栓塞;预防心肌梗塞后血栓栓塞并发症(率中或体循环栓塞);预防房颤、心瓣膜疾病或人工瓣膜置换术后引起的血栓栓塞并发症(率中或体循环栓塞)。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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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法用量 |
每次20-40mg,加0.9%氯化钠注射液或5%葡萄糖注射液40ml静注,或加5%葡萄糖注射液静滴,每周1-2次,连续2周,休息1-2周为1周期。胸腹腔注射,每次40-60mg,加0.9%氯化钠注射液30ml,每周1次,根据血象,肝肾功能及病情调整治疗周期。 |
口服抗凝治疗目标INR(国际标准化比值)范围:人造心脏瓣膜患者预防血栓栓塞并发症:INR2.5~3.5,其他适应症:INR2.0~3.0。其余详见说明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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副作用 |
尚不明确。 |
详见说明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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禁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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孕妇及哺乳期妇女用药:详见说明书。儿童用药:详见用法用量。老年用药:详见用法用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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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分 |
本品用于癌性胸、腹水;恶性淋巴瘤,肺癌,精原细胞瘤,多发骨髓瘤,鼻咽癌及食道癌。 |
预防及治疗深静脉血栓及肺栓塞;预防心肌梗塞后血栓栓塞并发症(率中或体循环栓塞);预防房颤、心瓣膜疾病或人工瓣膜置换术后引起的血栓栓塞并发症(率中或体循环栓塞)。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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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理作用 |
1、胃肠道反应:食欲缺乏,恶心,呕吐。 2、骨髓抑制,脱发,乏力。偶有血栓性静脉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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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意事项 |
1、肝肾功能异常或恶液质者慎用。注射剂应新鲜配制。腔内注射时应尽可能抽尽积液后注射。 2、孕妇及哺乳期妇女用药:禁用。 |
1. 定期监测凝血功能;2. 避免与某些药物同时使用;3. 注意饮食中维生素K的摄入;4. 避免剧烈运动和外伤;5. 孕妇及哺乳期妇女慎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