功能主治:本品适用于外伤性昏迷、酒精中毒、新生儿缺氧症、儿童遗尿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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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品信息 | |||
主要成分 |
本品主要成份为盐酸甲氯芬酯。 |
本品主要成份为托吡卡胺。化学名称:N-乙基-N-(4-吡啶甲基)-a-(羟基甲基)-苯乙酰胺分子式:C17H20N2O2分子量:284.36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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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产企业 |
南京圣和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
无锡济民可信山禾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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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H20054399 |
国药准字H32021198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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说明 | |||
作用与功效 |
本品适用于外伤性昏迷、酒精中毒、新生儿缺氧症、儿童遗尿症。 |
用于滴眼散瞳和调节麻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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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法用量 |
1、静脉注射或静脉滴注: (1)成人:一次0.1-0.25g,一日3次,临用前用注射用水或5%葡萄糖注射液稀释成5%-10%溶液使用。 (2)儿童:一次60mg-0.1g,一日2次,可注入脐静脉。 2、肌内注射: (1)成人昏迷状态:一次0.25g,每2小时1次。 (2)新生儿缺氧症:一次60mg,每2小时1次。 |
滴眼剂0.5%溶液滴眼,一次一滴,间隔5分钟滴第二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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副作用 |
精神过度兴奋、锥体外系症状患者及对本品过敏者。 |
本品0.5%溶液滴眼1~2次,每次一滴的不良反应罕见,1%溶液可能产生暂时的刺激症状。因本品为类似阿托品的药物,故可使闭角型青光眼眼压急剧升高,也可能激发未被诊断的闭角型青光眼。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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禁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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孕妇及哺乳期妇女用药:未进行该项实验且无可靠参考文献。儿童用药:婴幼儿对本品的不良反应极为敏感,药物吸收后可引起眼局部皮肤潮红、口干等。老年用药:高龄者容易产生类阿托品样毒性反应,也有可能诱发未经诊断的闭角型青光眼,一经发现应即停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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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分 |
本品适用于外伤性昏迷、酒精中毒、新生儿缺氧症、儿童遗尿症。 |
用于滴眼散瞳和调节麻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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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理作用 |
兴奋、失眠、倦怠、头痛。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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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意事项 |
1、高血压患者慎用。 2、孕妇及哺乳期妇女用药:尚不明确。 3、儿童用药:尚不明确。 4、老年用药:尚不明确。 5、药物过量:中毒症状:焦虑不安、活动增多、共济失调、惊厥,可引起心悸、心率加快、血压升高。 6、处理:洗胃、5%葡萄糖氯化钠注射液静脉滴注,并给予相应的对症治疗及支持疗法。 |
1.为避免药物经鼻粘膜吸收,滴眼后应压迫泪囊部2~3分钟。 2.如出现口干、颜面潮红等阿托品样毒性反应应即停用,必要时予拟胆碱类药物解毒。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