功能主治:本品用于放射治疗的肺癌、食道癌和头颈部癌等的放射治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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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品信息 | |||
主要成分 |
本品主要成份为马蔺子甲素。 |
本品主要成份为鲨肝醇,其化学名称为:3-(十八烷氧基)-1,2-丙二醇。化学结构式:CH2OH-CHOH-CH2O(CH2)17CH3分子式:C21H44O3分子量:344.58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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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产企业 |
山东新华制药股份有限公司 |
江苏鹏鹞药业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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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H19980010 |
国药准字H20023248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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说明 | |||
作用与功效 |
本品用于放射治疗的肺癌、食道癌和头颈部癌等的放射治疗。 |
升白细胞药,用于防治因放射治疗、肿瘤化疗及苯中毒等引起的白细胞减少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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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法用量 |
本品不同剂型、不同规格的用法用量可能存在差异,请阅读具体药物说明书使用,或遵医嘱。 马蔺子素胶囊: 饭后口服,一日2次,一次2粒,分别于放疗前、后服用。小儿酌减。本品应在接受放疗前2-3日开始服用,连续服用直至放疗结束。 |
一日60-180mg,分3次服用,4-6周为一疗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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副作用 |
尚不明确。 |
治疗剂量偶见口干、肠鸣亢进。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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禁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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孕妇及哺乳期妇女用药:孕妇及哺乳期妇女可应用本品。儿童用药:儿童可应用本品。老年用药:老年患者可应用本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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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分 |
本品用于放射治疗的肺癌、食道癌和头颈部癌等的放射治疗。 |
升白细胞药,用于防治因放射治疗、肿瘤化疗及苯中毒等引起的白细胞减少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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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理作用 |
部分患者有轻度胃肠道反应,如恶心、呕吐、腹泻等,其发生率较单纯放射治疗时高,一般不影响继续用药,个别反应患者,可减量或对症治疗,饭后服用可减少胃的反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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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意事项 |
1、本品宜避光保存。 2、在放疗期间应持续服药,以免影响疗效。 3、因本药可引起恶心、呕吐、腹泻,建议从小剂量开始服用(一日1-2粒);若出现以上反应可对症治疗,对症治疗药物不影响马蔺子素的疗效。 4、本药宜饭后服用,以减少胃肠反应发生。 |
1.临床疗效与剂量相关,过大或过小均影响效果,故应寻找最佳剂量。 2.对病程较短、病情较轻及骨髓功能尚好者,本品疗效较好。若用药后疗效不佳(如放、化疗期间或苯中毒严重患者),即使到医院复诊。 3.用药期间应经常检查外周血常规,必要时调整用量。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