功能主治:本品用于缓解肠易激综合征(便秘型)患者的便秘症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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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品信息 | |||
主要成分 |
本品主要成份为聚卡波非钙。 |
甲氨蝶呤。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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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产企业 |
山东新华制药股份有限公司 |
湖南正清制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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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H20140066 |
国药准字H1998320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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说明 | |||
作用与功效 |
本品用于缓解肠易激综合征(便秘型)患者的便秘症状。 |
1、各型急性白血病,特别是急性淋巴细胞白血病、恶性淋巴瘤、非何杰金氏淋巴瘤和蕈样肉芽肿、多发性骨髓病;2、头颈部癌、肺癌、各种软组织肉瘤、银屑病;3、乳腺癌、卵巢癌、宫颈癌、恶性葡萄胎、绒毛膜上皮癌、睾丸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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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法用量 |
本品不同剂型、不同规格的用法用量可能存在差异,请阅读具体药物说明书使用,或遵医嘱。 聚卡波非钙片: 口服。成人常用量为一次1.0g,一日3次。饭后用足量水送服。一般疗程不超过2周。 |
口服成人一次5mg~10mg(2-4片),一日1次,每周1~2次,一疗程安全量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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副作用 |
本品禁用于下列患者: 1、急性腹部疾病(阑尾炎,肠出血,溃疡性结肠炎)的患者。 2、手术后有可能发生肠梗阻的患者。 3、高钙血症患者。 4、肾结石患者。 5、肾功能不全(轻度肾功能不全和透析中的患者除外)的患者。 6、对本药的有效成分有既往过敏史的患者。 |
1、胃肠道反应,包括口腔炎、口唇溃疡、咽喉炎、恶心、呕吐、腹痛、腹泻、消化道出血。食欲减退常见,偶见伪膜性或出血性肠炎等;2、肝功能损害,包括黄疸、丙氨酸氨基转移酶、碱性磷酸酶,γ-谷氨酰转肽酶等增高,长期口服可导致肝细胞坏死、脂肪肝、纤维化甚至肝硬变;3、大剂量应用时,由于本品和其代谢产物沉积在肾小管而致高尿酸血症肾病,此时可出现血尿、蛋白尿、尿少、氮质血症甚或尿毒症;4、长期用药可引起咳嗽、气短、肺炎或肺纤维化;5、骨髓抑制:主要为白细胞和血小板减少,长期口服小剂量可导致明显骨髓抑制,贫血和血小板下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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禁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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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分 |
本品用于缓解肠易激综合征(便秘型)患者的便秘症状。 |
1、各型急性白血病,特别是急性淋巴细胞白血病、恶性淋巴瘤、非何杰金氏淋巴瘤和蕈样肉芽肿、多发性骨髓病;2、头颈部癌、肺癌、各种软组织肉瘤、银屑病;3、乳腺癌、卵巢癌、宫颈癌、恶性葡萄胎、绒毛膜上皮癌、睾丸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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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理作用 |
本品可能发生的常见(1%-10%,含1%)和偶见(0.1%-1%,含0.1%)不良反应主要有:消化系统不良反应(如:嗳气、呕吐、口渴、腹胀、腹泻、便秘、腹痛、肠鸣等);过敏反应(如:皮疹、瘙痒等);血液系统不良反应(如:白细胞减少);肝、肾功能异常,如:血清丙氨酸氨基转移酶(ALD)、血清门冬氨酸氨基转移酶升高、尿潜血、尿蛋白阳性。此外还有水肿、头痛。 |
四氢叶酸是在体内合成嘌呤核苷酸和嘧啶脱氧核苷酸的重要辅酶,本品作为一种叶酸还原酶抑制剂,主要抑制二氢叶酸还原酶而使二氢叶酸不能还原成有生理活性的四氢叶酸,从而使嘌呤核苷酸和嘧啶核苷酸的生物合成过程中一碳基团的转移作用受阻,导致DNA的生物合成受到抑制。此外,本品也有对胸腺核苷酸合成酶的抑制作用,但抑制RNA与蛋白质合成的作用则较弱,本品主要作用于细胞周期的S期,属细胞周期特异性药物,对G1S期的细胞也有延缓作用,对G1期细胞的作用较弱。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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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意事项 |
1、重要提醒: (1)使用本品仅是对症疗法。 (2)使用本品如症状没有改善需停止服用(通常以2周的时间为限)。 (3)本品长期用药的安全性和疗效尚未得到确认。 2、下列患者应该慎重使用本品: (1)服用活性维生素D的患者(容易患高钙血症)。 (2)应用强心苷的患者(有可能增加强心苷作用)。 (3)容易患高钙血症的患者(有可能发生高钙血症)。 (4)被诊断胃酸缺乏和有胃部切除既往史的患者(有可能难以充分发挥药效)。 (5)透析中和轻度肾功能不全的患者(有可能加重肾脏组织钙化)。 3、孕妇及哺乳期妇女用药:因为孕妇使用本品的安全性尚未确认。对于孕妇或准备妊娠的妇女,只有在治疗上的益处远大于风险时才可服用本品 4、儿童用药:儿童使用本品的安全性尚未确认,不推荐使用。 5、老年用药:一般情况下,老年人多数肾功能低下,容易形成高钙血症,使用本品应该减量或注意调整剂量。 6、药物过量:未进行该项实验且无可靠参考文献。 |
1、本品的致突变性,致畸性和致癌性较烷化剂为轻,但长期服用后,有潜在的导致继发性肿瘤的危险;2、对生殖功能的影响,虽也较烷化剂类抗癌药为小,但亦可导致闭经和精子减少或缺乏,尤其是在长期应用较大剂量后,但一般多不严重,有时呈不可逆性;3、全身极度衰竭、恶液质或并发感染及心、肺、肝、肾功能不全时,禁用本品。周围血象如白细胞低于3500/mm3或血小板低于50000/mm3时不宜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