功能主治:本品用于缓解肠易激综合征(便秘型)患者的便秘症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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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品信息 | |||
主要成分 |
本品主要成份为聚卡波非钙。 |
复方制剂,其组成为每10ml内含氟脲嘧啶 40mg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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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产企业 |
山东新华制药股份有限公司 |
深圳三顺制药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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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H20140066 |
国药准字H4402417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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说明 | |||
作用与功效 |
本品用于缓解肠易激综合征(便秘型)患者的便秘症状。 |
用于消化道癌症(结肠癌、直肠癌、胃癌)、乳腺癌、原发性肝癌等癌症的治疗。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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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法用量 |
本品不同剂型、不同规格的用法用量可能存在差异,请阅读具体药物说明书使用,或遵医嘱。 聚卡波非钙片: 口服。成人常用量为一次1.0g,一日3次。饭后用足量水送服。一般疗程不超过2周。 |
口服。一个疗程总量按氟脲嘧啶计算为 5~7.5g(125~188支),每日口服 40~80mg,即1~2支,可分2次服用。一个疗程60天,一个疗程结束后休息1~2周,继续第二疗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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副作用 |
本品禁用于下列患者: 1、急性腹部疾病(阑尾炎,肠出血,溃疡性结肠炎)的患者。 2、手术后有可能发生肠梗阻的患者。 3、高钙血症患者。 4、肾结石患者。 5、肾功能不全(轻度肾功能不全和透析中的患者除外)的患者。 6、对本药的有效成分有既往过敏史的患者。 |
1.毒副作用较大。恶心、食欲减退或呕吐,一般剂量多不严重,偶见口腔粘膜炎或溃疡,腹部不适或腹泻。周围血白细胞减少常见(大多在疗程开始后,2~3周内达最低点,约在3~4周后恢复正常),血小板减少罕见。极少见咳嗽、气急或小脑共济失调等。 2.长期应用可导致神经系统毒性及骨髓抑制。 3.偶见用药后心肌缺血,可出现心绞痛和心电图的变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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禁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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孕妇及哺乳期妇女用药:尚不明确。儿童用药:尚不明确。老年用药:尚不明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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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分 |
本品用于缓解肠易激综合征(便秘型)患者的便秘症状。 |
用于消化道癌症(结肠癌、直肠癌、胃癌)、乳腺癌、原发性肝癌等癌症的治疗。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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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理作用 |
本品可能发生的常见(1%-10%,含1%)和偶见(0.1%-1%,含0.1%)不良反应主要有:消化系统不良反应(如:嗳气、呕吐、口渴、腹胀、腹泻、便秘、腹痛、肠鸣等);过敏反应(如:皮疹、瘙痒等);血液系统不良反应(如:白细胞减少);肝、肾功能异常,如:血清丙氨酸氨基转移酶(ALD)、血清门冬氨酸氨基转移酶升高、尿潜血、尿蛋白阳性。此外还有水肿、头痛。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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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意事项 |
1、重要提醒: (1)使用本品仅是对症疗法。 (2)使用本品如症状没有改善需停止服用(通常以2周的时间为限)。 (3)本品长期用药的安全性和疗效尚未得到确认。 2、下列患者应该慎重使用本品: (1)服用活性维生素D的患者(容易患高钙血症)。 (2)应用强心苷的患者(有可能增加强心苷作用)。 (3)容易患高钙血症的患者(有可能发生高钙血症)。 (4)被诊断胃酸缺乏和有胃部切除既往史的患者(有可能难以充分发挥药效)。 (5)透析中和轻度肾功能不全的患者(有可能加重肾脏组织钙化)。 3、孕妇及哺乳期妇女用药:因为孕妇使用本品的安全性尚未确认。对于孕妇或准备妊娠的妇女,只有在治疗上的益处远大于风险时才可服用本品 4、儿童用药:儿童使用本品的安全性尚未确认,不推荐使用。 5、老年用药:一般情况下,老年人多数肾功能低下,容易形成高钙血症,使用本品应该减量或注意调整剂量。 6、药物过量:未进行该项实验且无可靠参考文献。 |
1.服用时不宜饮酒或同用阿司匹林类药物。 2.老年人、肝肾功能不全及以往用过化疗或放射治疗者,特别是骨髓抑制者。剂量应减少。 3.如发生经证实的心血管反应(心律失常,心绞痛,ST段改变)则氟脲嘧啶不能再用,因有猝死危险。 4.为混悬型制剂,用前振摇均匀。 5.如需大剂量用药,请在医生指导下进行。 6.服用2个疗程后进行复查一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