功能主治:清热解毒,消炎退热。用于治疗外感风热引起的发热、咳嗽、咽痛等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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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品信息 | |||
主要成分 |
复方制剂,其组成为每10ml内含氟脲嘧啶 40mg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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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产企业 |
江西九华药业有限公司 |
深圳三顺制药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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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Z20055244 |
国药准字H4402417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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说明 | |||
作用与功效 |
清热解毒,消炎退热。用于治疗外感风热引起的发热、咳嗽、咽痛等症。 |
用于消化道癌症(结肠癌、直肠癌、胃癌)、乳腺癌、原发性肝癌等癌症的治疗。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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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法用量 |
儿童口服,1岁以下每次1粒,13岁每次2粒,46岁每次3粒,79岁每次4粒,10岁以上每次5粒,一日3次。 |
口服。一个疗程总量按氟脲嘧啶计算为 5~7.5g(125~188支),每日口服 40~80mg,即1~2支,可分2次服用。一个疗程60天,一个疗程结束后休息1~2周,继续第二疗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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副作用 |
使用该药品可能导致的副作用包括:腹泻、腹痛、恶心、呕吐、皮疹等。建议在医生指导下使用,并注意观察身体反应。 |
1.毒副作用较大。恶心、食欲减退或呕吐,一般剂量多不严重,偶见口腔粘膜炎或溃疡,腹部不适或腹泻。周围血白细胞减少常见(大多在疗程开始后,2~3周内达最低点,约在3~4周后恢复正常),血小板减少罕见。极少见咳嗽、气急或小脑共济失调等。 2.长期应用可导致神经系统毒性及骨髓抑制。 3.偶见用药后心肌缺血,可出现心绞痛和心电图的变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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禁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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孕妇及哺乳期妇女用药:尚不明确。儿童用药:尚不明确。老年用药:尚不明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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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分 |
清热解毒,消炎退热。用于治疗外感风热引起的发热、咳嗽、咽痛等症。 |
用于消化道癌症(结肠癌、直肠癌、胃癌)、乳腺癌、原发性肝癌等癌症的治疗。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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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理作用 | |||
注意事项 |
1. 儿童应在成人监护下使用;2. 孕妇及哺乳期妇女慎用;3. 过敏体质者慎用;4. 用药期间忌食辛辣、油腻食物;5. 如出现不适症状,应立即停药并咨询医生。 |
1.服用时不宜饮酒或同用阿司匹林类药物。 2.老年人、肝肾功能不全及以往用过化疗或放射治疗者,特别是骨髓抑制者。剂量应减少。 3.如发生经证实的心血管反应(心律失常,心绞痛,ST段改变)则氟脲嘧啶不能再用,因有猝死危险。 4.为混悬型制剂,用前振摇均匀。 5.如需大剂量用药,请在医生指导下进行。 6.服用2个疗程后进行复查一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