功能主治:本品用于促进血凝块、脓性分泌物和坏死组织等的消化清除,用于眼科手术以松弛韧带,减轻创伤性虹膜睫状体炎;也可用于创口或局部炎症,以减少局部分泌和水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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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品信息 | |||
主要成分 |
该制剂主要成分为糜蛋白酶。 |
党参、白术(麸炒)、鸡内金(炒)、土鳖虫、川芎、山药(麸炒)、黄芪(蜜灸)、白芍(酒炒)、小茴香(盐炒)、熟地黄、山茱萸(酒制)、茯苓、杜仲(炭)、枸杞子、麦冬、川贝母、牵牛子(炒)、牛膝、肉苁蓉、甘草(蜜灸)、使君子仁、泽泻、当归。辅料为蜂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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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产企业 |
上海上药第一生化药业有限公司 |
山西华康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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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H31022005 |
国药准字Z2005409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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说明 | |||
作用与功效 |
本品用于促进血凝块、脓性分泌物和坏死组织等的消化清除,用于眼科手术以松弛韧带,减轻创伤性虹膜睫状体炎;也可用于创口或局部炎症,以减少局部分泌和水肿。 |
健脾益气,滋补肝肾。用于脾肾虚弱而致的肢体倦怠,气虚无力,不思饮食,胃脘痞闷,腰痛腰困,腿膝疲软,头晕耳鸣。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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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法用量 |
注射用糜蛋白酶: 用前将本品以氯化钠注射液适量溶解。 1、肌内注射,一次4000单位。 2、眼科注入后房,一次800单位3分钟后用氯化钠注射液冲洗前后房中遗留的药物。 |
用淡盐水送服,一次1袋,一日2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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副作用 |
1、严重肝病或凝血功能不正常者禁用。 2、眼内压高或伴有角膜变性的白内障患者,以及下玻璃体有液化倾向者禁用。 3、20岁以下患者,由于晶状体囊膜玻璃体韧带相连固,眼球较小,巩膜弹性强,应用本品可使玻璃体全脱出,故禁用。 |
尚不明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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禁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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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分 |
本品用于促进血凝块、脓性分泌物和坏死组织等的消化清除,用于眼科手术以松弛韧带,减轻创伤性虹膜睫状体炎;也可用于创口或局部炎症,以减少局部分泌和水肿。 |
健脾益气,滋补肝肾。用于脾肾虚弱而致的肢体倦怠,气虚无力,不思饮食,胃脘痞闷,腰痛腰困,腿膝疲软,头晕耳鸣。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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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理作用 |
1、肌内注射偶可致过敏性休克,用前应先做皮肤过敏试验。 2、本品可引起组胺释放,招致注射局部疼痛、肿胀。 3、眼科局部反应可引起短期性的眼内压增高,导致眼痛和角膜水肿,青光眼症状可持续一周后消退。 4、尚可致角膜线状混浊、玻璃体疝、虹膜色素脱落、葡萄膜炎,以及创口开裂或延迟愈合等。 5、本品对视网膜有较强的毒性,应用时勿使药液透入玻璃体,因可造成晶状体损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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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意事项 |
1、本品不可静脉注射。 2、本品遇血液迅速失活,因此在用药部位不得有未凝固的血液。 3、如引起过敏反应,应立即停止使用,并用抗组胺类药物治疗。 4、本品溶解后不稳定,宜用时新鲜配制。 5、孕妇及哺乳期妇女用药:尚不明确。 6、儿童用药:本品未进行该项实验且无可靠参考文献。 7、老年用药:本品未进行该项实验且无可靠参考文献。 8、药物过量:未进行该项实验且无可靠参考文献。 |
1.忌油腻食物。 2.外感或实热内盛者不宜服用。 3.本品宜饭前服用。 4.按照用法用量服用,小儿、高血压、糖尿病患者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 5.服药二周或服药期间症状无改善,或症状加重,或出现新的严重症状,应立即停药并去医院就诊。 6.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 7.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 8.儿童必须在成人监护下使用。 9.请将本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 10.如正在使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