功能主治:本品用于促进血凝块、脓性分泌物和坏死组织等的消化清除,用于眼科手术以松弛韧带,减轻创伤性虹膜睫状体炎;也可用于创口或局部炎症,以减少局部分泌和水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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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品信息 | |||
主要成分 |
该制剂主要成分为糜蛋白酶。 |
本品为复方制剂,其组分为每片含替加氟50mg,含尿嘧啶0.112g。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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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产企业 |
上海上药第一生化药业有限公司 |
齐鲁制药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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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H31022005 |
国药准字H37023697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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说明 | |||
作用与功效 |
本品用于促进血凝块、脓性分泌物和坏死组织等的消化清除,用于眼科手术以松弛韧带,减轻创伤性虹膜睫状体炎;也可用于创口或局部炎症,以减少局部分泌和水肿。 |
用于胃癌、肠癌、胰腺癌等消化道癌,亦可用于乳腺癌和原发性肝癌。手术前后用药有可能防止癌的复发、扩散和转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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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法用量 |
注射用糜蛋白酶: 用前将本品以氯化钠注射液适量溶解。 1、肌内注射,一次4000单位。 2、眼科注入后房,一次800单位3分钟后用氯化钠注射液冲洗前后房中遗留的药物。 |
口服,一日3次,每次2~4片或遵医嘱。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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副作用 |
1、严重肝病或凝血功能不正常者禁用。 2、眼内压高或伴有角膜变性的白内障患者,以及下玻璃体有液化倾向者禁用。 3、20岁以下患者,由于晶状体囊膜玻璃体韧带相连固,眼球较小,巩膜弹性强,应用本品可使玻璃体全脱出,故禁用。 |
轻度骨髓抑制表现为白细胞和血小板减少。轻度胃肠道反应以食欲减退、恶心为主,个别病人可出现呕吐、腹泻和腹痛,停药后可消失。其它反应有乏力、寒颤、发热、头痛、眩晕、运动失调、皮肤瘙痒、色素沉着、粘膜炎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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禁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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孕妇及哺乳期妇女用药:妊娠及哺乳期妇女禁用。儿童用药:尚不明确。老年用药:尚不明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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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分 |
本品用于促进血凝块、脓性分泌物和坏死组织等的消化清除,用于眼科手术以松弛韧带,减轻创伤性虹膜睫状体炎;也可用于创口或局部炎症,以减少局部分泌和水肿。 |
用于胃癌、肠癌、胰腺癌等消化道癌,亦可用于乳腺癌和原发性肝癌。手术前后用药有可能防止癌的复发、扩散和转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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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理作用 |
1、肌内注射偶可致过敏性休克,用前应先做皮肤过敏试验。 2、本品可引起组胺释放,招致注射局部疼痛、肿胀。 3、眼科局部反应可引起短期性的眼内压增高,导致眼痛和角膜水肿,青光眼症状可持续一周后消退。 4、尚可致角膜线状混浊、玻璃体疝、虹膜色素脱落、葡萄膜炎,以及创口开裂或延迟愈合等。 5、本品对视网膜有较强的毒性,应用时勿使药液透入玻璃体,因可造成晶状体损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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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意事项 |
1、本品不可静脉注射。 2、本品遇血液迅速失活,因此在用药部位不得有未凝固的血液。 3、如引起过敏反应,应立即停止使用,并用抗组胺类药物治疗。 4、本品溶解后不稳定,宜用时新鲜配制。 5、孕妇及哺乳期妇女用药:尚不明确。 6、儿童用药:本品未进行该项实验且无可靠参考文献。 7、老年用药:本品未进行该项实验且无可靠参考文献。 8、药物过量:未进行该项实验且无可靠参考文献。 |
1.用药期间定期检查白细胞、血小板计数,若出现骨髓抑制,轻者对症处理,重者需减量,必要时停药。一般停药2~3周即可恢复。 2.轻度胃肠道反应可不必停药,给予对症处理,严重者需减量或停药,餐后服用可以减轻胃肠道反应。 3.有肝肾功能障碍的病人使用时应慎重,酌情减量。 4.当药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