功能主治:本品用于各种原因引起的发热及疼痛的对症治疗。并常用于风湿性关节炎、骨关节炎、强直性脊椎炎、肌腱炎、神经痛、痛风等症,尤其适用于上述疾病的急性发作期,另外也可用于原发性痛经及中、小手术后的止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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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品信息 | |||
主要成分 |
本品主要成份为萘普生钠。 |
复方制剂,其组成为每10ml内含氟脲嘧啶 40mg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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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产企业 |
上海上药第一生化药业有限公司 |
深圳三顺制药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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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H10900069 |
国药准字H4402417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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说明 | |||
作用与功效 |
本品用于各种原因引起的发热及疼痛的对症治疗。并常用于风湿性关节炎、骨关节炎、强直性脊椎炎、肌腱炎、神经痛、痛风等症,尤其适用于上述疾病的急性发作期,另外也可用于原发性痛经及中、小手术后的止痛。 |
用于消化道癌症(结肠癌、直肠癌、胃癌)、乳腺癌、原发性肝癌等癌症的治疗。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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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法用量 |
1、静脉注射:成人一次0.275g,一日1-2次,加生理盐水20ml,稀释后缓慢注射,注射时间不得少于3分钟。小儿每公斤体重5mg或遵医嘱。 2、静脉滴注:成人一次0.275g,一日1-2次,加生理盐水100ml,稀释后缓慢滴注,滴注时间不得少于30分钟。小儿每公斤体重5mg或遵医嘱。 |
口服。一个疗程总量按氟脲嘧啶计算为 5~7.5g(125~188支),每日口服 40~80mg,即1~2支,可分2次服用。一个疗程60天,一个疗程结束后休息1~2周,继续第二疗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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副作用 |
对阿司匹林等非甾体抗炎药物过敏者禁用。 |
1.毒副作用较大。恶心、食欲减退或呕吐,一般剂量多不严重,偶见口腔粘膜炎或溃疡,腹部不适或腹泻。周围血白细胞减少常见(大多在疗程开始后,2~3周内达最低点,约在3~4周后恢复正常),血小板减少罕见。极少见咳嗽、气急或小脑共济失调等。 2.长期应用可导致神经系统毒性及骨髓抑制。 3.偶见用药后心肌缺血,可出现心绞痛和心电图的变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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禁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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孕妇及哺乳期妇女用药:尚不明确。儿童用药:尚不明确。老年用药:尚不明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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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分 |
本品用于各种原因引起的发热及疼痛的对症治疗。并常用于风湿性关节炎、骨关节炎、强直性脊椎炎、肌腱炎、神经痛、痛风等症,尤其适用于上述疾病的急性发作期,另外也可用于原发性痛经及中、小手术后的止痛。 |
用于消化道癌症(结肠癌、直肠癌、胃癌)、乳腺癌、原发性肝癌等癌症的治疗。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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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理作用 |
注射部位可能有烧灼感,另有头晕、心悸、皮疹、黏膜出血倾向等,可对症治疗。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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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意事项 |
1、静脉注射及滴注时应缓慢,速度过快可沿静脉产生烧灼感。 2、冠心病、心肌炎患者慎用。 3、较长时间使用本品时应注意检查肝功能及血象。 4、使用本品后出现困倦、头昏及抑郁症状时要谨慎用药。 5、肾功能不全患者应用本品时,应注意观察。 6、孕妇及哺乳期妇女用药:孕妇、哺乳期妇女禁用。 7、儿童用药:尚不明确。 8、老年用药:尚不明确。 9、药物过量:尚不明确。 |
1.服用时不宜饮酒或同用阿司匹林类药物。 2.老年人、肝肾功能不全及以往用过化疗或放射治疗者,特别是骨髓抑制者。剂量应减少。 3.如发生经证实的心血管反应(心律失常,心绞痛,ST段改变)则氟脲嘧啶不能再用,因有猝死危险。 4.为混悬型制剂,用前振摇均匀。 5.如需大剂量用药,请在医生指导下进行。 6.服用2个疗程后进行复查一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