功能主治:1、青春期前隐睾症的诊断和治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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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品信息 | |||
主要成分 |
本品主要成份为绒促性素。 |
化学名称:本品主要成份为氢氯噻嗪,其化学名称为6-氯-3,4-二氢-2H-1,2,4-苯并噻二嗪-7-磺酰胺-1,1-二氧化物。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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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产企业 |
上海上药第一生化药业有限公司 |
山西云鹏制药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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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H31022062 |
国药准字H14020796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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说明 | |||
作用与功效 |
1、青春期前隐睾症的诊断和治疗。 |
用于水肿性疾病、高血压、中枢性或肾性尿崩症、肾石症的治疗。(详见说明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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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法用量 |
1、成人用量: (1)男性促性腺激素功能不足所致性腺功能低下,肌内注射1000-4000单位,每周2-3次,持续数周至数月。为促发精子生成,治疗需持续6个月或更长,若精子计数低于500万/ml,应合并应用尿促性素12个月左右。 (2)促排卵,为女性无排卵性不孕或体外受精,于尿促性素末次给药后一天或氯米芬末次给药后5-7天肌内注射一次5000-10000单位,连续治疗3-6周期,如无效应停药。 (3)黄体功能不全,于经期15-17天排卵之日起隔日注射一次1500单位,连用5次,可根据患者的反应作调整。妊娠后,须维持原剂量直到7-10孕周。 (4)功能性子宫出血,1000-3000单位肌内注射。习惯性流产、妊娠先兆流产1000-5000单位肌内注射。 2、小儿用量: (1)发育迟缓者睾丸功能测定,肌内注射2000单位,每日一次,连续3日。 (2)青春期前隐睾症,肌注1000-5000单位,每周2-3次,出现良好效应后即停用。总注射次数不多于10次。 |
口服。1.成人常用量 (1) 治疗水肿性疾病,每次25~50mg,每日1~2次,或隔日治疗,或每周连服3~5日。(2)治疗高血压,每日25~100mg,分1~2次服用,并按降压效果调整剂量。 2. 小儿常用量口服。每日按体重1~2mg/kg或按体表面积30~60mg/m2,分1~2次服用,并按疗效调整剂量。小于6个月的婴儿剂量可达每日3mg/kg。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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副作用 |
1、怀疑有垂体增生或肿瘤,前列腺癌或其他与雄激素有关的肿瘤患者禁用(有促进作用)。 2、性早熟者、诊断未明的阴道流血、子宫肌瘤、卵巢囊肿或卵巢肿大、血栓性静脉炎、对性腺刺激激素有过敏史患者都禁用。 |
1. 肾上腺皮质激素、促肾上腺皮质激素、雌激素、两性霉素B(静脉用药),能降低本药的利尿作用,增加发生电解质紊乱的机会,尤其是低钾血症。 2. 非甾体类消炎镇痛药尤其是吲哚美辛,能降低本药的利尿作用,与前者抑制前列腺素合成有关。 3. 与拟交感胺类药物合用,利尿作用减弱。 4. 考来烯胺(消胆胺)能减少胃肠道对本药的吸收,故应在口服考来烯胺1小时前或4小时后服用本药。 5. 与多巴胺合用,利尿作用加强。 6. 与降压药合用时,利尿降压作用均加强。 7. 与抗痛风药合用时,后者应调整剂量。 8. 使抗凝药作用减弱,主要是由于利尿后机体血浆容量下降,血中凝血因子水平升高,加上利尿使肝脏血液供应改善,合成凝血因子增多。 9. 降低降糖药的作用。 10. 洋地黄类药物、胺碘酮等与本药合用时,应慎防因低钾血症引起的副作用。 11. 与锂制剂合用,因本药可减少肾脏对锂的清除,增加锂的肾毒性。 12. 乌洛托品与本药合用,其转化为甲醛受抑制,疗效下降。 13. 增强非去极化肌松药的作用,与血钾下降有关。 14. 与碳酸氢钠合用,发生低氯性碱中毒机会增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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禁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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孕妇及哺乳期妇女用药: (1)能通过胎盘屏障。对高血压综合征无预防作用。故孕妇使用应慎重。 (2)哺乳期妇女不宜服用。儿童用药:慎用于有黄疸的婴儿,因本类药可使血胆红素升高。老年用药:老年人应用本类药物较易发生低血压、电解质紊乱和肾功能损害。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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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分 |
1、青春期前隐睾症的诊断和治疗。 |
用于水肿性疾病、高血压、中枢性或肾性尿崩症、肾石症的治疗。(详见说明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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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理作用 |
1、用于促进排卵时,较多见者为诱发卵巢囊肿或轻度到中度的卵巢肿大,伴轻度胃胀、胃痛、盆腔痛,一般可在2-3周内消退。少见者为严重的卵巢过度刺激综合征,由于血管通透性显著提高而致体液在胸腔、腹腔和心包腔内迅速大量积聚引起多种并发症,如血容量降低、电解质紊乱、血液浓缩、腹腔出血、血栓形成等。临床表现为腹部或盆腔部剧烈疼痛、消化不良、浮肿、尿量减少、恶心、呕吐或腹泻、气促、下肢肿胀等。往往发生在排卵后7-10天或治疗结束后,反应严重可危及生命。 2、用于治疗隐睾症时偶可发生男性性早熟,表现为痤疮、阴茎和睾丸增大,阴毛生长增多,身高生长过快。 3、较少见的不良反应有:乳房肿大、头痛、易激动、精神抑郁、易疲劳。 4、偶有注射局部疼痛、过敏性皮疹。 5、用本品促排卵可增加多胎率或新生儿发育不成熟、早产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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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意事项 |
1、有下列情况应慎用:前列腺肥大、哮喘、癫痫、心脏病、偏头痛、肾功能损害等。 2、发现卵巢过度刺激综合征及卵巢肿大、胸水、腹水等合并症时应停药或征求医生意见。 3、使用前应向患者说明有多胎妊娠的可能性。使用中询问不良反应和定期进行有关的临床检查。 4、对妊娠试验可出现伪阳性,应在用药10天后进行检查。 5、高血压患者慎用。 6、本品应用前临时配制。 7、运动员慎用。 8、严禁用于食品和饲料加工。 9、孕妇及哺乳期妇女用药:应慎用。 10、儿童用药:应注意可能引起性早熟,骨骺早期闭锁。 11、老年用药:老年患者应考虑潜在诱发与雄激素有关的肿痛的可能性,并由于生理机能低下而减量。 12、药物过量:尚不明确。 |
(1)交叉过敏:与磺胺类药物、呋塞米、布美他尼、碳酸酐酶抑制剂有交叉反应 (2)对诊断的干扰:可致糖耐量降低、血糖、尿糖、血胆红素、血钙、血尿酸、血胆固醇、甘油三酯、低密度脂蛋白浓度升高,血镁、钾、钠及尿钙降低。 (3)下列情况慎用: ①无尿或严重肾功能减退者,因本类药效果差,应用大剂量时可致药物蓄积,毒性增加; ②糖尿病; ③高尿酸血症或有痛风病史者; ④严重肝功能损害者,水、电解质紊乱可诱发肝昏迷; ⑤高钙血症; ⑥低钠血症; ⑦红斑狼疮,可加重病情或诱发活动; ⑧胰腺炎; ⑨交感神经切除者(降压作用加强); ⑩有黄疸的婴儿。 (4)随访检查:①血电解质;②血糖;③血尿酸;④血肌酶,尿素氮;⑤血压。 (5)应从最小有效剂量开始用药,以减少副作用的发生,减少反射性肾素和醛固酮分泌。 (6)有低钾血症倾向的患者,应酌情补钾或与保钾利尿药合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