功能主治:本品用于心绞痛(变异型心绞痛、不稳定性心绞痛),原发性高血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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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品信息 | |||
主要成分 |
本品主要成份为盐酸维拉帕米。 |
本品主要成份为苯磺酸氨氯地平,其化学名称为:3-乙基-5-甲基-2-(2-氨基乙氧甲基)-4-(2-氯苯基)-1,4-二氢-6-甲基-3, 5-吡啶二羧酸酯苯磺酸盐。每片含氨氯地平苯磺酸盐相当于5毫克氨氯地平。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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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产企业 |
上海腾瑞制药有限公司 |
辉瑞制药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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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H20060153 |
国药准字H1095022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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说明 | |||
作用与功效 |
本品用于心绞痛(变异型心绞痛、不稳定性心绞痛),原发性高血压。 |
本品适用于高血压的治疗;适用于慢性稳定性心绞痛的对症治疗;用于确诊或可疑的血管痉挛性心绞痛的治疗,均可单独应用,也可与其他抗高血压药物、抗心绞痛药物联合应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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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法用量 |
1、心绞痛:每日1次,每次1粒(0.24g)。 2、原发性高血压:每日1次,每次1粒(0.24g)。 |
通常口服起始剂量为5mg,每日一次,最大不超过10mg,每日一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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副作用 |
1、严重左心室功能不全。 2、低血压(收缩压小于90mmHg)或心源性休克。 3、病窦综合征(已安装并行使功能的心脏起搏器病人除外)。 4、Ⅱ或Ⅲ度房室阻滞(已安装并行使功能的心脏起搏器病人除外。 5、心房扑动或心房颤动病人合并房室旁路通道。 6、已知对盐酸维拉帕米过敏的病人。 |
在临床对照研究、开放研究或上市后应用中,患者下列事件的发生率0.1%,具相关性尚不确定,在此列出以提醒医生关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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禁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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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孕妇用药缺乏相应的研究资料,但根据动物试验结果,该品只在非常必要时方可用于孕妇。尚不知该品能否通过乳汁分泌,服药的哺乳期妇女应中止哺乳。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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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分 |
本品用于心绞痛(变异型心绞痛、不稳定性心绞痛),原发性高血压。 |
本品适用于高血压的治疗;适用于慢性稳定性心绞痛的对症治疗;用于确诊或可疑的血管痉挛性心绞痛的治疗,均可单独应用,也可与其他抗高血压药物、抗心绞痛药物联合应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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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理作用 |
1、仅在剂量调整不当或已经有特定损害时,本药的心血管效应可能或会超过所希望的治疗作用,表现在心动过缓,血压下降和心肌收缩力减弱等。 2、通常病人对本药耐受良好。可能会出现便秘;偶有恶心、眩晕或头晕、头痛、面红、疲乏、神经衰弱或足踝水肿等;罕见报导过敏反应(如搔痒、红斑、皮疹)和可逆性的转氨酶和/或碱性磷酸酶升高。偶可致血催乳激素浓度增高或催乳。极度罕见的长期治疗病例中曾报导冇齿龈增生和男性乳腺发育,但停药一般后可逆转。 |
本品为钙离子阻滞剂(亦即慢通道阻滞剂或钙离子拮抗剂),阻滞钙离子跨膜进入心肌和血管平滑肌细胞。本品抗高血压作用的机制是直接松弛血管平滑肌。缓解心绞痛的确切机制还未完全肯定,但它可以扩张外周小动脉和冠状动脉,减少总外周血管阻力,解除冠状动脉痉挛,降低心脏的后负荷,减少心脏能量消耗和对氧的需求,从而缓解心绞痛。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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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意事项 |
1、心力衰竭:维拉帕米的负性肌力作用可因其减轻后负荷(降低循环血管阻力)而代偿净效应不损害心室功能。但是严重左心室功能不全(肺楔压大于20mmHg或射血分数小于30%)、中至重度心力衰竭的病人、已接受β-受体阻滞剂治疗的任何程度的心室功能障碍的病人避免使用维拉帕米。必须使用维拉帕米的轻度心功能不全的病人,治疗之前需已有洋地黄或利尿剂控制临床症状。 2、预激综合症:维拉帕米会加速房室路前向传导。房室旁路通道合并心房扑动或心颤动病人静脉用维拉帕米治疗,会通过加速房室旁路的前向传导,引起心室率加快,甚至发生心室颤动。虽然口服维拉帕米未见上述报道,但这种病人接受口服维拉帕米可能有危险,因此禁止使用。 3、传导阻滞:维拉帕米可能导致房室结和窦房结传导阻滞,与血浆浓度增高相关,尤其是在治疗早期的增量期。引起Ⅰ度房室阻滞、一过性窦性心动过缓,有时伴有结性逸搏。高房室传导阻滞不常见(0.8%)。当出现显著的Ⅰ度房室传导阻滞或逐渐发展成Ⅱ或Ⅲ度房室传导阻滞吋,需要减量或停药。 4、肝功能损害:因维拉帕米在肝内广泛代谢,肝功能损害的病人慎用维拉帕米。严重功能不全时维拉帕米的清除半衰期延长至14-16小时,该类病人只需服用正常剂量的30%。 5、肾功能损害:肾功能损害的病人慎用维拉帕米。血液透析不能清除维拉帕米。 6、神经肌肉传导减弱:有报道维拉帕米减弱肌肉萎缩病人的神经肌肉传导,该类病人需要减量。 7、血清钙:维拉帕米不改变血清钙浓度,但也有高于正常范围的血钙水平可能影响维拉帕米疗效的报道。 8、因维拉帕米可引起转氨酶增高,为慎重起见,接受维拉帕米治疗的患者应定期监测功能。 9、孕妇及哺乳期妇女用药:维拉帕米可通过胎盘。仅用于明确需要且对胎儿无损害的孕妇。维拉帕米可分泌乳汁,服用维拉帕米期间应中断哺乳 10、儿童用药:18岁以下儿童的安全性和疗效尚未确定。 11、老年用药:老年病人的清除半衰期可能延长,并且必须考虑到老年人发生肝或肾功能不全更为常见。一般地,老年人应用较低的起始剂量。 12、药物过量: (1)服用维拉帕米过量的主要表现为低血压和心动过缓(如房室分离、高度房室传导阻滞、心脏停搏)、精神错乱、昏迷、恶心、呕吐、肾功能不全、代谢性酸中毒和高血糖等。 (2)对症治疗包括应用阿托品、异丙肾上腺素和心脏起搏治疗及静脉输液、血管收缩剂、钙溶液(如10%的氯化钙溶液)、正性肌力药等。血液透析不能清除维拉帕米。 |
1.警告:极少数患者特别是伴有严重冠状动脉阻塞性疾病的患者,在开始使用钙拮抗剂治疗或增加剂量时,出现心绞痛频率增加、时间延长和/或程度加重,或发生急性心肌梗塞,其作用机制目前尚不清楚。 2.因氨氯地平的扩血管作用是逐渐产生的,服用氨氯地平后发生急性低血压的情况罕有报道。然而在严重的主动脉狭窄患者,当与其它外周血管扩张剂合用时,应引起注意。 3.心衰患者的使用:充血性心衰患者使用钙拮抗剂应谨慎。在对非缺血引起心衰的病人(NYHA Ⅲ-Ⅳ级)进行的长期、安慰剂对照研究(PRAISE-2)中,虽然心衰加重的发生率与安慰剂相比无明显差异,但与氨氯地平有关的肺水肿报道有增加。4.肝功能受损病人的使用:与其他所有钙拮抗剂相同,氨氯地平的半衰期在肝功能受损时延长,但尚未确定相应的推荐剂量,因此,使用该品应谨慎。 5.肾功能衰竭病人的使用:氨氯地平的血药浓度改变与肾功能损害程度无相关性,因此,可以采用正常剂量。该品不能被透析请仔细阅读说明书并遵医嘱使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