功能主治:本品适用于慢性肝性脑病、肝硬化、慢性活动性肝炎及慢性迁延性肝炎等疾病引起的氨基酸代谢紊乱。
查看说明书药品对比
药品信息 | |||
主要成分 |
本品为复方制剂,主要成分为亮氨酸、异亮氨酸、缬氨酸。 |
本品主要成份为利巴韦林,每支含抑菌剂羟苯乙酯2.4mg。 |
|
生产企业 |
哈药集团三精黑河药业有限公司 |
安徽艾珂尔制药有限公司 |
|
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H23023359 |
国药准字H34022312 |
|
说明 | |||
作用与功效 |
本品适用于慢性肝性脑病、肝硬化、慢性活动性肝炎及慢性迁延性肝炎等疾病引起的氨基酸代谢紊乱。 |
适用于单纯疱疹病毒性角膜炎。 |
|
用法用量 |
口服。 1、肝性脑病:昏迷期一次2-3袋,一日三次;清醒后一次1袋。 2、慢性肝病:一次1袋。一日3-4次吞服或冲服,或遵医嘱。 |
滴入眼睑内,一次1~2滴,每1小时1次,好转后每2小时1次。 |
|
副作用 |
对本品过敏者禁用。 |
偶见局部轻微刺激。 |
|
禁忌 |
|
孕妇及哺乳期妇女用药:孕妇不宜应用。哺乳期妇女应用时应暂停授乳。儿童用药:未进行该项实验且无可靠参考文献。老年用药:老年人不推荐应用。 |
|
成分 |
本品适用于慢性肝性脑病、肝硬化、慢性活动性肝炎及慢性迁延性肝炎等疾病引起的氨基酸代谢紊乱。 |
适用于单纯疱疹病毒性角膜炎。 |
|
药理作用 |
尚未发现有不良反应报道。 |
||
注意事项 |
当药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 |
1.本品不宜用于其他病毒性眼病。 2.若长期大量使用本品可能会产生与全身用药相同的不良反应如肝功能、血象的不良反应。 3.有严重贫血、肝功能异常者慎用。 4.本品在启用后最多可使用4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