功能主治:本品适用于治疗阿昔洛韦无效的单纯疱疹病毒性角膜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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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品信息 | |||
主要成分 |
本品的主要成分为膦甲酸钠。 |
龙胆、柴胡、黄芩、栀子(炒)、泽泻、木通、车前子(盐炒)、当归(酒炒)、地黄、炙甘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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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产企业 |
合肥利民制药有限公司 |
北京同仁堂制药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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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H20010644 |
国药准字Z1102065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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说明 | |||
作用与功效 |
本品适用于治疗阿昔洛韦无效的单纯疱疹病毒性角膜炎。 |
清肝胆,利湿热。用于肝胆湿热,头晕目赤,耳鸣耳聋,胁痛口苦,尿赤,湿热带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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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法用量 |
1、滴眼,每日6次,每次2滴,三日后每次4次。 2、疗程:树枝状、地图状角膜炎4周;盘状角膜炎4周。 |
口服,一次3-6克,一日2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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副作用 |
对膦甲酸钠过敏者禁用。 |
尚不明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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禁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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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分 |
本品适用于治疗阿昔洛韦无效的单纯疱疹病毒性角膜炎。 |
清肝胆,利湿热。用于肝胆湿热,头晕目赤,耳鸣耳聋,胁痛口苦,尿赤,湿热带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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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理作用 |
短期(8日)应用的不良反应表现为少数患者有一过性可耐受的眼部刺激症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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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意事项 |
1、本品如遇低温析出结晶,可置于温热水中轻摇溶解,继续使用。 2、孕妇及哺乳期妇女用药:目前尚没有孕妇用哺乳期妇女应用本品的临床经验,但孕妇一般不宜使用膦甲酸钠注射液,哺乳期妇女使用注射液应停止哺乳。 3、儿童用药:目前尚无儿童使用本品的经验。 |
1.忌烟、酒及辛辣食物。 2.不宜在服药期间同时服用滋补性中药。 3.有高血压、心脏病、肝病、糖尿病、肾病等慢性病严重者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 4.服药后大便次数增多且不成形者,应酌情减量。 5.孕妇慎用。儿童、哺乳期妇女、年老体弱及脾虚便溏者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 6.服药3天症状无缓解,应去医院就诊。 7.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 8.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 9.儿童必须在成人监护下使用。 10.请将本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 11.如正在使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