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膦甲酸钠滴眼液

膦甲酸钠滴眼液

处方药 非医保

合肥利民制药有限公司

温馨提示:外观包装仅供参考,请按药品说明书或在药师指导下购买和使用。

功能主治:本品适用于治疗阿昔洛韦无效的单纯疱疹病毒性角膜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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膦甲酸钠滴眼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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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品信息
膦甲酸钠滴眼液
膦甲酸钠滴眼液
龙胆泻肝丸
龙胆泻肝丸
主要成分

本品的主要成分为膦甲酸钠。

龙胆、柴胡、黄芩、栀子(炒)、泽泻、木通、车前子(盐炒)、当归(酒炒)、地黄、炙甘草。

生产企业

合肥利民制药有限公司

北京同仁堂制药有限公司

批准文号

国药准字H20010644

国药准字Z11020653

说明
作用与功效

本品适用于治疗阿昔洛韦无效的单纯疱疹病毒性角膜炎。

清肝胆,利湿热。用于肝胆湿热,头晕目赤,耳鸣耳聋,胁痛口苦,尿赤,湿热带下。

用法用量

1、滴眼,每日6次,每次2滴,三日后每次4次。 2、疗程:树枝状、地图状角膜炎4周;盘状角膜炎4周。

口服,一次3-6克,一日2次。

副作用

对膦甲酸钠过敏者禁用。

尚不明确。

禁忌

成分

本品适用于治疗阿昔洛韦无效的单纯疱疹病毒性角膜炎。

清肝胆,利湿热。用于肝胆湿热,头晕目赤,耳鸣耳聋,胁痛口苦,尿赤,湿热带下。

药理作用

短期(8日)应用的不良反应表现为少数患者有一过性可耐受的眼部刺激症状。

注意事项

1、本品如遇低温析出结晶,可置于温热水中轻摇溶解,继续使用。 2、孕妇及哺乳期妇女用药:目前尚没有孕妇用哺乳期妇女应用本品的临床经验,但孕妇一般不宜使用膦甲酸钠注射液,哺乳期妇女使用注射液应停止哺乳。 3、儿童用药:目前尚无儿童使用本品的经验。

1.忌烟、酒及辛辣食物。 2.不宜在服药期间同时服用滋补性中药。 3.有高血压、心脏病、肝病、糖尿病、肾病等慢性病严重者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 4.服药后大便次数增多且不成形者,应酌情减量。 5.孕妇慎用。儿童、哺乳期妇女、年老体弱及脾虚便溏者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 6.服药3天症状无缓解,应去医院就诊。 7.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 8.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 9.儿童必须在成人监护下使用。 10.请将本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 11.如正在使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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