功能主治:本品用于细胞毒类药物化疗引起的呕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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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品信息 | |||
主要成分 |
本品主要成分为盐酸阿扎司琼。 |
大黄,虎杖,青皮,白茅根,陈皮,郁金,山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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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产企业 |
浙江万晟药业有限公司 |
长春新安药业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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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H20010104 |
国药准字Z2202452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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说明 | |||
作用与功效 |
本品用于细胞毒类药物化疗引起的呕吐。 |
肝郁气滞、湿热未清所致的右上腹隐隐作痛、食人作胀、胃纳不香、嗳气、便秘;慢性胆囊炎见上述证候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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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法用量 |
每日一次1片,于化疗前60分钟口服。对高度催吐的化疗药物引起的严重催吐,可于化疗后8-12h加服5-10mg。 |
口服,一次5片,一日3次,饭后服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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副作用 |
对本类药物(5-HT3受体阻断剂)及本品过敏者禁用。胃肠道梗阻者禁用。 |
可引起大便次数增多,偶有轻度腹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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禁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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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分 |
本品用于细胞毒类药物化疗引起的呕吐。 |
肝郁气滞、湿热未清所致的右上腹隐隐作痛、食人作胀、胃纳不香、嗳气、便秘;慢性胆囊炎见上述证候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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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理作用 |
部分病人出现口渴、便秘、头痛、头晕、腹部不适等。上述反应轻微,无需特殊处理。 |
方中大黄清热泻下,导滞消胀;虎杖清热解毒祛斑;白茅根清热凉血;陈皮、青皮健脾和胃;郁金疏肝利胆;山楂消积祛瘀。诸药配伍,共奏疏肝利胆,清热通下之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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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意事项 |
1、孕妇及哺乳期妇女用药:孕妇除非必需外,不宜使用。哺乳期妇女慎用,使用本品时应停止哺乳。 2、儿童用药:慎用。 3、老年用药:本剂主要从肾脏排泄,由于老年患者多见肾功能降低,会持续血中高浓度并可能出现头痛、头晕等副作用,因此观察患者状态给药。出现副作用时应减量。 4、药物过量:尚不明确。 |
1. 孕妇及过敏体质者慎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