功能主治:本品用于细胞毒类药物化疗引起的呕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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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品信息 | |||
主要成分 |
本品主要成分为盐酸阿扎司琼。 |
胆酸、珍珠母、猪去氧胆酸、栀子、水牛角、板蓝根、黄芩苷、金银花。辅料为蔗糖、糊精。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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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产企业 |
浙江万晟药业有限公司 |
哈尔滨一洲制药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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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H20010104 |
国药准字Z1093001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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说明 | |||
作用与功效 |
本品用于细胞毒类药物化疗引起的呕吐。 |
清热解毒,镇静安神。用于外感风热所致发热,烦躁不安,咽喉肿痛:及上呼吸道感染、病毒性感冒、急性咽炎见上述证候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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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法用量 |
每日一次1片,于化疗前60分钟口服。对高度催吐的化疗药物引起的严重催吐,可于化疗后8-12h加服5-10mg。 |
口服,一次1~2袋,一日2~3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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副作用 |
对本类药物(5-HT3受体阻断剂)及本品过敏者禁用。胃肠道梗阻者禁用。 |
尚不明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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禁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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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分 |
本品用于细胞毒类药物化疗引起的呕吐。 |
清热解毒,镇静安神。用于外感风热所致发热,烦躁不安,咽喉肿痛:及上呼吸道感染、病毒性感冒、急性咽炎见上述证候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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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理作用 |
部分病人出现口渴、便秘、头痛、头晕、腹部不适等。上述反应轻微,无需特殊处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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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意事项 |
1、孕妇及哺乳期妇女用药:孕妇除非必需外,不宜使用。哺乳期妇女慎用,使用本品时应停止哺乳。 2、儿童用药:慎用。 3、老年用药:本剂主要从肾脏排泄,由于老年患者多见肾功能降低,会持续血中高浓度并可能出现头痛、头晕等副作用,因此观察患者状态给药。出现副作用时应减量。 4、药物过量:尚不明确。 |
1.忌烟、酒及辛辣、生冷、油腻食物。 2.不宜在服药期间同时服滋补性中药。 3.风寒感冒者不适用,其表现为恶寒重,发热轻,无汗,头痛,鼻塞,流清涕,喉痒咳嗽。 4.高血压、心脏病患者慎服;平素脾胃虚寒及久病体虚患者如出现腹泻时慎服。 5.患有肝病、肾病等慢性病严重者应在医生指导下服用。 6.服药3天症状无缓解,应去医院就诊。 7.儿童、年老体弱者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 8.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 9.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服用。 10.儿童必须在成入监护下使用。 11.请将本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 12.如正在使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