功能主治:本品适用于肠胃营养,为接受肠外营养的病人提供谷氨酰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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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品信息 | |||
主要成分 |
本品主要成分为丙氨酰谷氨酰胺。 |
熟地黄、当归、羌活、木瓜、川芎、白芍、菟丝子、天麻、制何首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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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产企业 |
海南皇隆制药股份有限公司 |
广州白云山敬修堂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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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H20060502 |
国药准字Z4402091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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说明 | |||
作用与功效 |
本品适用于肠胃营养,为接受肠外营养的病人提供谷氨酰胺。 |
养血祛风,益肾填精。用于血虚风盛,肾精不足所致的脱发,症见毛发松动或呈稀疏状脱落、毛发干燥或油腻、头皮瘙痒;斑秃、全秃、脂溢性脱发与病后、产后脱发见上述证候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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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法用量 |
1、规格20g的本品每瓶用100ml注射用水溶解,规格10g的本品每瓶用50ml注射用水溶解后,再与可配伍的氨基酸溶液或含有氨基酸的输液相混合,然后与载体溶液一起输注。溶解后的N(2)-L-丙氨酰-L-谷氨酰胺应与至少五体积的载体溶液混合(例如:20g的本品用100ml注射用水溶解后应该加入至少500ml载体溶液),混合液中本品的最大浓度不应超过3.5%。 2、剂量根据分解代谢的程度和氨基酸的需要量而定。胃肠外营养每天供给氨基酸的最大剂量为2g/kg体重。通过本品供给的丙氨酸和谷氨酰胺量应计算在内,通过本品供给的氨基酸量不应超过全部氨基酸供给量的20%。 3、每日剂量:0.3-0.4g的N(2)-L—丙氨酰—L-谷氨酰胺/kg体重(例如:70kg体重病人每日需20—28g本品)。 4、每日最大剂量:0.4g/kg体重。 5、加入载体溶液时,用量的调整:当氨基酸需要量为1.5g/kg体重/天时,其中1.2g氨基酸由载体溶液提供,0.3g氨基酸由注射用N(2)-L—丙氨酰-L-谷氨酰胺提供。 6、当氨基酸需要量为2g/kg体重/天时,采用1.6g氨基酸由载体溶液提供,0.4g氨基酸由注射用N(2)-L—丙氨酰-L-谷氨酰胺提供。 7、输注速度依载体溶液而定,但不应超过0.1g氨基酸/kg体重/小时。 8、本品连续使用时间不应超过三周。 |
口服。一次4粒,一日2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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副作用 |
丙氨酰谷氨酰胺不能用于严重肾功能不全(肌酐清除率<25ml/分钟)或严重肝功能不全的病人。 |
1.消化系统:恶心、呕吐、厌食、食欲不振、口干、口苦、腹痛、腹泻、腹胀、胃痛、胃胀、胃不适、反酸、胃灼热感、便秘、尿黄、目黄、皮肤黄染等表现,转氨酶升高等肝生化指标异常。2.皮肤及其附件:皮疹、瘙痒、面红。3.全身性:乏力、发热。4.心血管系统:胸闷、血压升高、潮红、心悸。5.精神神经系统:头晕、头痛、失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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禁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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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分 |
本品适用于肠胃营养,为接受肠外营养的病人提供谷氨酰胺。 |
养血祛风,益肾填精。用于血虚风盛,肾精不足所致的脱发,症见毛发松动或呈稀疏状脱落、毛发干燥或油腻、头皮瘙痒;斑秃、全秃、脂溢性脱发与病后、产后脱发见上述证候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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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理作用 |
正确使用时,尚未发现不良反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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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意事项 |
1、使用时应监测病人碱性磷酸酶,丙氨酸氨基转移酶、天门冬氨酸氨基转移和酸碱平衡。 2、对于代偿性肝功能不全的病人,建议定期监测肝功能。 3、将本品加入载体溶液时,必须保证它们具有可配伍性、保证混合过程是在洁净的环境中进行,还应保证溶液完全混匀。 4、不要将其它药物加入混匀后的溶液中。 5、本品中加入其他成分后,不能再贮藏。 6、孕妇及哺乳期妇女用药:孕妇、哺乳期妇女使用本品的临床资料不足,故这类病人不推荐使用本品。 7、儿童用药:儿童使用本品的临床资料不足,故这类病人不推荐使用本品。 8、老年用药:可以使用。 9、药物过量:当本品输入速度过快时,将出现寒颤,恶心,呕吐,出现这种情况应立即停药。 |
1.忌不易消化食物。2.感冒发烧病人不易服用。3.有高血压、心脏病、肝病、糖尿病、肾病等慢性病严重者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4.服药期间应注意监测肝生化指标,如发现肝生化指标异常或出现全身乏力、食欲不振、厌油、恶心、尿黄、目黄、皮肤黄染等可能与肝损伤有关的临床表现时,或原有肝生化检查异常、肝损伤临床症状加重时,应立即停药并就医。5.严格按用法用量服用,不超剂量、长期连续服用。6.老年人及肝生化指标异常、有肝病史者慎用。7.哺乳妇女服药期间应选择停止哺乳或停止使用本品。8.目前尚无系统的儿童用药安全性研究资料,儿童应慎用。9.已知有本品或其组方药物肝损伤家族史的患者慎用。10.应避免与其他有肝毒性的药物联合使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