功能主治:本品适用于肠胃营养,为接受肠外营养的病人提供谷氨酰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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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品信息 | |||
主要成分 |
本品主要成分为丙氨酰谷氨酰胺。 |
太子参、陈皮、山药、炒麦芽、山楂。辅料为糊精、蔗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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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产企业 |
海南皇隆制药股份有限公司 |
云南白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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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H20060502 |
国药准字Z20073129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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说明 | |||
作用与功效 |
本品适用于肠胃营养,为接受肠外营养的病人提供谷氨酰胺。 |
健胃消食。用于脾胃虚弱所致的食积,症见不思饮食、嗳腐酸臭、脘腹胀满;消化不良见上述症候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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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法用量 |
1、规格20g的本品每瓶用100ml注射用水溶解,规格10g的本品每瓶用50ml注射用水溶解后,再与可配伍的氨基酸溶液或含有氨基酸的输液相混合,然后与载体溶液一起输注。溶解后的N(2)-L-丙氨酰-L-谷氨酰胺应与至少五体积的载体溶液混合(例如:20g的本品用100ml注射用水溶解后应该加入至少500ml载体溶液),混合液中本品的最大浓度不应超过3.5%。 2、剂量根据分解代谢的程度和氨基酸的需要量而定。胃肠外营养每天供给氨基酸的最大剂量为2g/kg体重。通过本品供给的丙氨酸和谷氨酰胺量应计算在内,通过本品供给的氨基酸量不应超过全部氨基酸供给量的20%。 3、每日剂量:0.3-0.4g的N(2)-L—丙氨酰—L-谷氨酰胺/kg体重(例如:70kg体重病人每日需20—28g本品)。 4、每日最大剂量:0.4g/kg体重。 5、加入载体溶液时,用量的调整:当氨基酸需要量为1.5g/kg体重/天时,其中1.2g氨基酸由载体溶液提供,0.3g氨基酸由注射用N(2)-L—丙氨酰-L-谷氨酰胺提供。 6、当氨基酸需要量为2g/kg体重/天时,采用1.6g氨基酸由载体溶液提供,0.4g氨基酸由注射用N(2)-L—丙氨酰-L-谷氨酰胺提供。 7、输注速度依载体溶液而定,但不应超过0.1g氨基酸/kg体重/小时。 8、本品连续使用时间不应超过三周。 |
口服,可以咀嚼。成人一次4~6片;儿童二岁至四岁一次2片,五岁至八岁一次3片,九岁至十四岁一次4片;一日3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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副作用 |
丙氨酰谷氨酰胺不能用于严重肾功能不全(肌酐清除率<25ml/分钟)或严重肝功能不全的病人。 |
尚不明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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禁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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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分 |
本品适用于肠胃营养,为接受肠外营养的病人提供谷氨酰胺。 |
健胃消食。用于脾胃虚弱所致的食积,症见不思饮食、嗳腐酸臭、脘腹胀满;消化不良见上述症候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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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理作用 |
正确使用时,尚未发现不良反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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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意事项 |
1、使用时应监测病人碱性磷酸酶,丙氨酸氨基转移酶、天门冬氨酸氨基转移和酸碱平衡。 2、对于代偿性肝功能不全的病人,建议定期监测肝功能。 3、将本品加入载体溶液时,必须保证它们具有可配伍性、保证混合过程是在洁净的环境中进行,还应保证溶液完全混匀。 4、不要将其它药物加入混匀后的溶液中。 5、本品中加入其他成分后,不能再贮藏。 6、孕妇及哺乳期妇女用药:孕妇、哺乳期妇女使用本品的临床资料不足,故这类病人不推荐使用本品。 7、儿童用药:儿童使用本品的临床资料不足,故这类病人不推荐使用本品。 8、老年用药:可以使用。 9、药物过量:当本品输入速度过快时,将出现寒颤,恶心,呕吐,出现这种情况应立即停药。 |
1.饮食宜清淡,忌酒及辛辣、生冷、油腻食物。 2.有高血压、心脏病、肝病、肾病等慢性病严重者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 3.儿童、孕妇、哺乳期妇女、年老体弱者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 4.服药3天症状无缓解,应去医院就诊。 5.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 6.药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服用。 7.儿童必须在成人监护下使用。 8.请将此药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 9.如正在服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