功能主治:本品用于脾胃虚弱,食欲不振,寒凝胃痛,腹脘胀满,呕吐酸水或清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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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品信息 | |||
主要成分 |
延胡索、高良姜、肉桂、小茴香、砂仁、白芍、牡蛎、炙甘草。 |
醋香附、白芍、佛手、木香、郁金、炒白术、陈皮、柴胡、广藿香、炙甘草、莱菔子、焦槟榔、乌药。辅料为蜂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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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产企业 |
深圳市中联制药有限公司 |
北京同仁堂科技发展股份有限公司制药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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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Z20090797 |
国药准字Z1102007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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说明 | |||
作用与功效 |
本品用于脾胃虚弱,食欲不振,寒凝胃痛,腹脘胀满,呕吐酸水或清水。 |
舒肝解郁,和胃止痛。用于肝胃不和,两胁胀满,胃脘疼痛,食欲不振,呃逆呕吐,大便失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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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法用量 |
口服,一次4粒,一日3次;饭后服用。 |
口服,水蜜丸一次45丸(9克),一日2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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副作用 |
孕妇忌服。 |
尚不明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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禁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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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分 |
本品用于脾胃虚弱,食欲不振,寒凝胃痛,腹脘胀满,呕吐酸水或清水。 |
舒肝解郁,和胃止痛。用于肝胃不和,两胁胀满,胃脘疼痛,食欲不振,呃逆呕吐,大便失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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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理作用 |
尚不明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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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意事项 |
1、忌食生冷油腻不易消化食物。 2、不适用于脾胃阴虚,主要表现为口干,舌红少津,大便干。 3、本品不宜久服,服药三天后症状不减轻者或加重者,应立即停药并到医院就诊。 4、按照用法用量服用,小儿、年老体虚者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 5、药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服用。 6、儿童必须在成人监护下使用。 7、请将此药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 8、如正在服用其他药品,适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
1.孕妇及月经期妇女慎用;2.忌食生冷油腻不易消化食物;3.不宜与含藜芦、五灵脂、皂荚类药物同用;4.过敏体质者慎用;5.如症状无缓解,应及时就医。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