功能主治:本品用于脾胃虚弱,食欲不振,寒凝胃痛,腹脘胀满,呕吐酸水或清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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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品信息 | |||
主要成分 |
延胡索、高良姜、肉桂、小茴香、砂仁、白芍、牡蛎、炙甘草。 |
熟地黄、黄连、白芍、黄芩、阿胶、茯苓。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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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产企业 |
深圳市中联制药有限公司 |
贵阳新天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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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Z20090797 |
国药准字Z2000008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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说明 | |||
作用与功效 |
本品用于脾胃虚弱,食欲不振,寒凝胃痛,腹脘胀满,呕吐酸水或清水。 |
滋阴清热,安神除烦。用于绝经期前后诸证。阴虚火旺者,症见潮热面红、自汗盗汗、心烦不宁、失眠多梦、头晕耳鸣、腰膝酸软、手足心热;妇女卵巢功能衰退更年期综合征见上述表现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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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法用量 |
口服,一次4粒,一日3次;饭后服用。 |
口服,一次4粒,一日3次,2~4周为一疗程,或遵医嘱。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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副作用 |
孕妇忌服。 |
偶见服药后腹胀,胃痛,可改为饭后服药或停药处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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禁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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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分 |
本品用于脾胃虚弱,食欲不振,寒凝胃痛,腹脘胀满,呕吐酸水或清水。 |
滋阴清热,安神除烦。用于绝经期前后诸证。阴虚火旺者,症见潮热面红、自汗盗汗、心烦不宁、失眠多梦、头晕耳鸣、腰膝酸软、手足心热;妇女卵巢功能衰退更年期综合征见上述表现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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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理作用 |
尚不明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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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意事项 |
1、忌食生冷油腻不易消化食物。 2、不适用于脾胃阴虚,主要表现为口干,舌红少津,大便干。 3、本品不宜久服,服药三天后症状不减轻者或加重者,应立即停药并到医院就诊。 4、按照用法用量服用,小儿、年老体虚者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 5、药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服用。 6、儿童必须在成人监护下使用。 7、请将此药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 8、如正在服用其他药品,适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
1.孕妇及月经期妇女禁用;2.服用期间出现头晕、心悸、面红、皮疹等不良反应时应立即停药;3.过敏体质者慎用;4.服用期间应避免情绪激动和剧烈运动;5.服用期间应避免饮酒和辛辣食物。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