功能主治:本品用于脾胃虚弱,食欲不振,寒凝胃痛,腹脘胀满,呕吐酸水或清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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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品信息 | |||
主要成分 |
延胡索、高良姜、肉桂、小茴香、砂仁、白芍、牡蛎、炙甘草。 |
玄参、百部(制)、天冬、牡丹皮、麦冬、款冬花(制)、木蝴蝶、地黄、板蓝根、青果、蝉蜕、薄荷油。 辅料:羟丙基甲基纤维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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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产企业 |
深圳市中联制药有限公司 |
陕西东泰制药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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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Z20090797 |
国药准字Z2006439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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说明 | |||
作用与功效 |
本品用于脾胃虚弱,食欲不振,寒凝胃痛,腹脘胀满,呕吐酸水或清水。 |
养阴润肺,清热解毒,清利咽喉,镇咳止痒。用于慢性咽炎引起的咽干,咽痒,刺激性咳嗽。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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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法用量 |
口服,一次4粒,一日3次;饭后服用。 |
口服,一次5片,一日3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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副作用 |
孕妇忌服。 |
尚不明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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禁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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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分 |
本品用于脾胃虚弱,食欲不振,寒凝胃痛,腹脘胀满,呕吐酸水或清水。 |
养阴润肺,清热解毒,清利咽喉,镇咳止痒。用于慢性咽炎引起的咽干,咽痒,刺激性咳嗽。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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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理作用 |
尚不明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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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意事项 |
1、忌食生冷油腻不易消化食物。 2、不适用于脾胃阴虚,主要表现为口干,舌红少津,大便干。 3、本品不宜久服,服药三天后症状不减轻者或加重者,应立即停药并到医院就诊。 4、按照用法用量服用,小儿、年老体虚者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 5、药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服用。 6、儿童必须在成人监护下使用。 7、请将此药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 8、如正在服用其他药品,适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
1.忌辛辣、鱼腥食物。 2.孕妇慎用。 3.服药7天后症状无改善,或出现其他症状,应去医院就诊。 4.按照用法用量服用,儿童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 5.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 6.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 7.儿童必须在成人的监护下使用。 8.请将本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 9.如正在使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