功能主治:治疗甲状腺功能减退症,包括克汀病、粘液性水肿和非毒性甲状腺肿引起的甲状腺功能减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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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品信息 | |||
主要成分 |
石膏,金银花,玄参,地黄,连翘,栀子,甜地丁,黄芩,龙胆,板蓝根,知母,麦冬。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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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产企业 |
深圳市中联制药有限公司 |
商丘市金马药业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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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H20000285 |
国药准字Z41022039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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说明 | |||
作用与功效 |
治疗甲状腺功能减退症,包括克汀病、粘液性水肿和非毒性甲状腺肿引起的甲状腺功能减退。 |
清热解毒。本品用于热毒壅盛所致发热面赤,烦躁口渴,咽喉肿痛;流感、上呼吸道感染见上述证候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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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法用量 |
成人:初始剂量每日2550微克,每24周增加25微克,直至达到维持剂量。维持剂量通常为100200微克/日。儿童:每日46微克/公斤体重,分23次服用。 |
口服。一次10~20毫升,一日3次,儿童酌减,或遵医嘱。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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副作用 |
可能的副作用包括心悸、失眠、多汗、体重减轻、腹泻、月经不规律、脱发、肌肉无力、情绪波动等。 |
尚不明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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禁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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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分 |
治疗甲状腺功能减退症,包括克汀病、粘液性水肿和非毒性甲状腺肿引起的甲状腺功能减退。 |
清热解毒。本品用于热毒壅盛所致发热面赤,烦躁口渴,咽喉肿痛;流感、上呼吸道感染见上述证候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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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理作用 | |||
注意事项 |
1. 孕妇和哺乳期妇女应在医生指导下使用;2. 心脏病患者慎用;3. 定期监测甲状腺功能;4. 避免与抗甲状腺药物、含钙或铁的药物同时服用;5. 过量可能导致心律失常、心悸等症状。 |
1.忌烟、酒及辛辣、生冷、油腻食物。2.不宜在服药期间同时服用滋补性中药。3.风寒感冒者不适用。4.糖尿病患者及有高血压、心脏病、肝病、肾病等慢性病严重者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5.儿童、孕妇、哺乳期妇女、年老体弱及脾虚便溏者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6.发热体温超过38.5℃的患者,应去医院就诊。7.服药3天症状无缓解,应去医院就诊。8.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9.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10.儿童必须在成人监护下使用。11.请将本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12.如正在使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