功能主治:助消化药。用于胃蛋白酶缺乏或病后消化机能减退引起的消化不良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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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品信息 | |||
主要成分 |
胃蛋白酶系自猪、羊或牛的胃粘膜中提取的蛋白水解酶。本品系胃蛋白酶用乳糖、葡萄糖或蔗糖稀释制得。每1g中含蛋白酶活力不得少于120单位或1200单位。 |
穿心莲、溪黄草、苦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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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产企业 |
卫材(辽宁)制药有限公司 |
广东万年青制药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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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H21021495 |
国药准字Z44023159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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说明 | |||
作用与功效 |
助消化药。用于胃蛋白酶缺乏或病后消化机能减退引起的消化不良症。 |
清热,祛湿,利胆。用于肝胆湿热所致的胁痛、口苦;急性胆囊炎、胆管炎见上述证候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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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法用量 |
口服,一次0.2~0.4g(1:1200单位),一日3次,饭前或饭时服,常与0.1mol/L稀盐酸0.5~2.0ml同服;或配成含1%~2%稀盐酸的胃蛋白酶合剂,口服,一次10~20ml,一日3次,饭前或饭时服。 |
口服。一次3片,一日3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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副作用 |
消化性溃疡患者忌用。 |
恶心、呕吐、腹痛、腹泻、皮疹、头晕、头痛、乏力、过敏样反应、过敏性休克、全身抽搐、失眠、心悸、呼吸困难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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禁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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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分 |
助消化药。用于胃蛋白酶缺乏或病后消化机能减退引起的消化不良症。 |
清热,祛湿,利胆。用于肝胆湿热所致的胁痛、口苦;急性胆囊炎、胆管炎见上述证候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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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理作用 |
尚不明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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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意事项 |
(1)遇热不稳定,70℃以上失效。 (2)本品易吸潮,使蛋白消化力降低,如已吸潮或变性者不宜服用。 |
1.非肝胆湿热症患者,如脾胃虚寒证等不宜使用。 2.过敏体质者慎用。 3.肝肾功能不全者慎用,如使用应定期监测肝肾功能。 4.合并胆道梗阻时不宜使用。 5.使用过程中应密切观察病情变化,如发热,黄疸、上腹痛等症加重时应及时请外科诊治。6.本品中苦木有小毒,不宜久服。 7.本品疗程建议不超过2周。 8.服药期间饮食宜清淡,忌食油腻及辛辣食物,并戒酒。 9.孕妇慎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