功能主治:用于缓解轻度至中度疼痛,如头痛、牙痛、关节痛、肌肉痛及痛经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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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品信息 | |||
主要成分 |
大黄、虎杖、青皮、白茅根、陈皮、郁金、山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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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产企业 |
辽源市百康药业有限责任公司 |
上海和黄药业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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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H22020851 |
国药准字Z1091004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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说明 | |||
作用与功效 |
用于缓解轻度至中度疼痛,如头痛、牙痛、关节痛、肌肉痛及痛经等。 |
疏肝利胆,清热通下,用于肝郁气滞、湿热未清所致的右上腹隐隐作痛、食入作胀、胃纳不香、嗳气、便秘;慢性胆囊炎见上述症候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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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法用量 |
成人常用量:口服,一次12片,一日34次。儿童用量酌减。 |
口服。一次5片,一日3次。饭后服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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副作用 |
可能导致头晕、恶心、呕吐、腹泻、皮疹等不良反应。 |
可引起大便次数增多,偶有轻度腹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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禁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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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分 |
用于缓解轻度至中度疼痛,如头痛、牙痛、关节痛、肌肉痛及痛经等。 |
疏肝利胆,清热通下,用于肝郁气滞、湿热未清所致的右上腹隐隐作痛、食入作胀、胃纳不香、嗳气、便秘;慢性胆囊炎见上述症候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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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理作用 |
可使致炎豚鼠胆囊上皮细胞基本恢复正常,上皮中暗细胞增多,提示本品可增强胆囊上皮细胞功能。此外可增加大鼠胆汁分泌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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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意事项 |
1. 孕妇及哺乳期妇女慎用;2. 肝肾功能不全者慎用;3. 哮喘患者慎用;4. 避免与抗凝药物同用;5. 服药期间不宜饮酒。 |
1.孕妇及过敏体质者慎用。 2.服用本品后,如每日排便增至三次以上者,应酌情减量服用。 3.药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 4.请将此药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