功能主治:本品用于肝癌、食管癌、胃和贲门癌、肺癌等及白细胞低下症。亦可作为癌瘤术前用药或用于联合化疗中。
查看说明书药品对比
药品信息 | |||
主要成分 |
本品主要成份为去甲斑蝥酸钠。 |
麻黄、石膏、连翘、黄芩、桑白皮、炒苦杏仁、前胡、清半夏、陈皮、浙贝母、牛蒡子、山银花、大黄、桔梗、甘草。 |
|
生产企业 |
西安海欣制药有限公司 |
石家庄以岭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
|
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H20052365 |
国药准字Z20200004 |
|
说明 | |||
作用与功效 |
本品用于肝癌、食管癌、胃和贲门癌、肺癌等及白细胞低下症。亦可作为癌瘤术前用药或用于联合化疗中。 |
宣肺泄热,化痰止咳。用于急性气管-支气管炎痰热壅肺证引起的咳嗽,咳痰、痰白粘或色黄,伴咽干口渴,心胸烦闷,大便干,舌红,苔薄黄腻,脉滑数。 |
|
用法用量 |
1、静脉注射:用适量5%灭菌注射用水溶解在用5%葡萄糖注射剂实习后,缓慢静脉推注。一次10-30mg或遵医嘱。静脉滴注时用适量5%葡萄糖注射液溶解后,加入5%葡萄糖注射液250-500ml中缓慢滴入。 2、肝动脉插管:用适量灭菌注射用水溶解,一次10-30mg,一日2次。1个月为1个疗程,一般持续2-3个疗程。 3、瘤内注射:用适量灭菌注射用水溶解后使用。一次10-30mg,每周1次,4次为1个疗程,可持续4个疗程。 |
口服。一次4片,一日3次。疗程7天。 |
|
副作用 |
对本品过敏者禁用。 |
临床试验期间未发现不良反应。 |
|
禁忌 |
|
儿童注意事项:暂无 妊娠与哺乳期注意事项:暂无 老人注意事项:暂无 |
|
成分 |
本品用于肝癌、食管癌、胃和贲门癌、肺癌等及白细胞低下症。亦可作为癌瘤术前用药或用于联合化疗中。 |
宣肺泄热,化痰止咳。用于急性气管-支气管炎痰热壅肺证引起的咳嗽,咳痰、痰白粘或色黄,伴咽干口渴,心胸烦闷,大便干,舌红,苔薄黄腻,脉滑数。 |
|
药理作用 |
一次注射量若超过30mg,部分患者出现恶心、呕吐等消化道症状,可减量或对症处理。 |
本品可减少氨水致小鼠咳嗽次数及枸橼酸致豚鼠咳嗽次数,延长咳嗽潜伏期;抑制豚鼠氯化乙酰胆碱与磷酸组织胺混合液引起的哮喘及卵蛋白致敏豚鼠的支气管痉挛;增加小鼠气管酚红排泌量及大鼠毛细管排痰量。 毒理研究:大鼠重复给药毒性试验结果显示,本品29.36、14.68、7.34g生药/kg(根据体表面积折算约为人体临床用量等效剂量的13倍、6倍、3倍)剂量灌胃给药连续26周,恢复期4周,与空白对照组比较,本品29.36和14.68g生药/kg剂量组给药期间部分受试动物出现偶发一过性狂躁,均持续不足一周后消失;29.36g生药/kg剂量组少部分动物出现短时耳廓局部痈肿疮疡;组织病理学结果显示,29.36g生药/kg剂量组肝脏和肾脏混浊肿胀的发生率及病变程度、心室壁或室间隔心肌出现局限性灶性坏死的动物例数及病变程度均高于空白对照组。 |
|
注意事项 |
1、静脉给药时,注意避免药液漏出血管壁外。 2、瘤内注射时,防止药液溢出瘤体外。 3、少数患者使用本品可能出现体温增高,使用高剂量应注意体温的改变。若体温升高,可对症处理。 4、对有出血倾向的患者,应慎用较高剂量。 5、孕妇及哺乳期妇女用药:孕妇及哺乳期妇女用药宜在医生指导下,酌情使用。 6、儿童用药:儿童用量酌减,一般为成人量的25%-50%,可在医生指导下应用。 7、药物过量:药物过量,部分患者可能出现消化道反应和心、肝、肾损伤,可酌情减量或对症处理。 |
1.本品含麻黄,运动员慎用。 2.本品含麻黄,用药期间应关注心率、心律的变化,如有不适及时就医。 3.本品尚无研究数据支持用于体温>37.5℃、血常规白细胞总数或中性粒细胞百分比>1.1×ULN者。 4.有肝病、肾病等慢性病严重者慎用。 5.脾虚便溏者慎用。 6.忌辛辣、生冷、油腻食物,饮食宜清淡。 7.过敏体质者慎用。 8.本品尚无用于孕妇、哺乳期妇女、儿童的有效性和安全性数据。 9.本品尚无与其他药物联合使用的数据。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