功能主治:本品适用于支气管哮喘的预防和治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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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品信息 | |||
主要成分 |
本品主要成份为普仑司特半水化合物。 |
三叉苦、金盏银盘、野菊花、岗梅、咖 啡 因、对乙酰氨基酚、马来酸氯苯那敏、薄荷油。辅料为乙醇、蔗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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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产企业 |
重庆圣华曦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
惠州市九惠制药股份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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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H20143269 |
国药准字Z4402194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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说明 | |||
作用与功效 |
本品适用于支气管哮喘的预防和治疗。 |
解热镇痛。用于感冒引起的头痛,发热,鼻塞,流涕,咽痛。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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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法用量 |
本品不同剂型、不同规格的用法用量可能存在差异,请阅读具体药物说明书使用,或遵医嘱。 普仑司特胶囊: 成人每日2次,每次225mg,餐后服用。根据年龄可适当增减用量。 |
开水冲服,1次10克(1袋),一日3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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副作用 |
1、对本品过敏者禁用。 2、颅内出血尚未完全控制者禁用。 |
偶见皮疹、荨麻疹、药热及粒细胞减少;可见困倦、嗜睡、口渴、虚弱感;长期大量用药会导致肝肾功能异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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禁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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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分 |
本品适用于支气管哮喘的预防和治疗。 |
解热镇痛。用于感冒引起的头痛,发热,鼻塞,流涕,咽痛。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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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理作用 |
本品主要不良反应是皮疹、搔痒,腹痛、胃部不适、腹泻、呕吐及GOT、GDT上升等肝功能异常。 1、重大副作用:偶见白血球减少(初期症状:发热、咽喉痛、全身倦怠感等),血小板减少(初期症状:紫斑、鼻出血、牙龈出血等出血倾向),若出现这类症状,应中止服用并采取适当措施。 2、其他的副作用:偶见麻木、震颤、失眠、嗜睡、头痛、关节痛、倦怠感、发热、浮肿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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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意事项 |
1、本品不同于支气管扩张药物及肾上腺皮质激素,对已经发作的哮喘无缓解作用。 2、支气管哮喘患者服用本品期间,若出现急性发作的情况时必须使用其它支气管扩张药或肾上腺皮质激素,并前往医院进一步治疗。 3、长期接受肾上腺皮质激素治疗的患者,因服用本品而减量服用肾上腺皮质激素时,应在医生的指导之下逐渐减量。 4、因服用本品而得以减少肾上腺皮质激素维持量的患者,一旦中止服用本品,必须注意有可能哮喘再度发作。 5、服用本品而无明显效果时,必须注意不要长期滥用。 6、孕妇及哺乳期妇女用药:有关妊娠期服药的安全性尚未明确。对孕妇或可能已经怀孕的妇女,只有在判断治疗上有益性大于危险性的情况下,慎重给药。 7、儿童用药:儿童用药的安全性尚未确定,故儿童不宜使用。 8、老年用药:高龄患者,因其肝肾功能多有减退,故给药应减量。 9、药物过量:尚未明确。 |
1、忌烟、酒及辛辣、生冷、油腻食物。 2、不宜在服药期间同时服用滋补性中成药。 3、本品含对乙酰氨基酚、马来酸氯苯那敏、咖 啡 因。服用本品期间不得饮酒或含有酒精的饮料;不能同时服用与本品成份相似的其他抗感冒药;肝、肾功能不全者慎用;膀胱颈梗阻、甲状腺功能亢进、青光眼、高血压和前列腺肥大者慎用;孕妇及哺乳期妇女慎用;服药期间不得驾驶机、车、船、从事高空作业、机械作业及操作精密仪器。 4、 脾胃虚寒,症见腹痛、喜暖泄泻者慎用。 5、 糖尿病患者及有心脏病等慢性病严重者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 6、儿童、年老体弱者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 7、 服药3天后症状无改善,或症状加重,或出现新的严重症状如胸闷、心悸等应立即停药,并去医院就诊。 8、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优质者慎用。 9、 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 10、 儿童必须在成人监护下使用。 11、请将本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 12、 如正在使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