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普仑司特

普仑司特

处方药 医保

重庆圣华曦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温馨提示:外观包装仅供参考,请按药品说明书或在药师指导下购买和使用。

功能主治:本品适用于支气管哮喘的预防和治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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普仑司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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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品信息
普仑司特
普仑司特
氧氟沙星滴眼液
氧氟沙星滴眼液
主要成分

本品主要成份为普仑司特半水化合物。

化学名称:(±)-9-氟-2,3-二氢-3-甲基-10-(4-甲基-1哌嗪基)-7-氧-7氢-吡啶并(1,2,3-de)[1,4]苯并恶嗪-6-羧酸。

生产企业

重庆圣华曦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参天制药(中国)有限公司

批准文号

国药准字H20143269

国药准字H20113438

说明
作用与功效

本品适用于支气管哮喘的预防和治疗。

多种病原菌引起的外眼部感染症。详见说明书。

用法用量

本品不同剂型、不同规格的用法用量可能存在差异,请阅读具体药物说明书使用,或遵医嘱。 普仑司特胶囊: 成人每日2次,每次225mg,餐后服用。根据年龄可适当增减用量。

一般1天3次,每次滴眼1滴。根据症状可适当增减。

副作用

1、对本品过敏者禁用。 2、颅内出血尚未完全控制者禁用。

在调查的共计13329例中,有44例(0.33%)出现了不良反应。主要的不良反应为眼刺激感11件(0.08%)、眼睑瘙痒感8件(0.06%)、眼睑炎6件(0.05%)、结膜充血5件(0.04%)、眼痛5件(0.04%)、眼睑肿胀5件(0.04%)等。1.严重不良反应:休克、过敏样症状:有可能引起休克、过敏样症状,应充分进行观察。当发现红斑、皮疹、呼吸困难、血压降低、眼睑浮肿等症状时应停止给药,予以妥善的处置。2.其它不良反应:发现不良反应时应采取停止给药等妥善的处置。(见说明书表格)

禁忌

孕妇及哺乳期妇女用药:对孕妇或可能妊娠的妇女,只有在其治疗的有益性高于可能发生的危险性时方可给药。(对妊娠期间的安全性尚不明确)。儿童用药:国外资料显示在1岁以下的496例使用者中发现有不良反应的为2例(眼睑炎、眼睑肿胀),在1岁至15岁的1657例使用者中发现有不良反应的为2例3件(眼睑肿胀、结膜充血、瘙痒感)。老年用药:通常,老年人的生理功能有所降低,应注意予以减量等。

成分

本品适用于支气管哮喘的预防和治疗。

多种病原菌引起的外眼部感染症。详见说明书。

药理作用

本品主要不良反应是皮疹、搔痒,腹痛、胃部不适、腹泻、呕吐及GOT、GDT上升等肝功能异常。 1、重大副作用:偶见白血球减少(初期症状:发热、咽喉痛、全身倦怠感等),血小板减少(初期症状:紫斑、鼻出血、牙龈出血等出血倾向),若出现这类症状,应中止服用并采取适当措施。 2、其他的副作用:偶见麻木、震颤、失眠、嗜睡、头痛、关节痛、倦怠感、发热、浮肿等。

注意事项

1、本品不同于支气管扩张药物及肾上腺皮质激素,对已经发作的哮喘无缓解作用。 2、支气管哮喘患者服用本品期间,若出现急性发作的情况时必须使用其它支气管扩张药或肾上腺皮质激素,并前往医院进一步治疗。 3、长期接受肾上腺皮质激素治疗的患者,因服用本品而减量服用肾上腺皮质激素时,应在医生的指导之下逐渐减量。 4、因服用本品而得以减少肾上腺皮质激素维持量的患者,一旦中止服用本品,必须注意有可能哮喘再度发作。 5、服用本品而无明显效果时,必须注意不要长期滥用。 6、孕妇及哺乳期妇女用药:有关妊娠期服药的安全性尚未明确。对孕妇或可能已经怀孕的妇女,只有在判断治疗上有益性大于危险性的情况下,慎重给药。 7、儿童用药:儿童用药的安全性尚未确定,故儿童不宜使用。 8、老年用药:高龄患者,因其肝肾功能多有减退,故给药应减量。 9、药物过量:尚未明确。

1.本品不可长期使用。为了防止耐药菌的出现等,原则上应确认敏感性,将用药期限限制在治疗疾病所需的最少时间以内。 2.本品仅用于滴眼。 3.为了防止污染药液,滴眼时应注意避免容器的前端直接接触眼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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