功能主治:本品适用于临床营养支持,不局限于外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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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品信息 | |||
主要成分 |
本品为复方制剂,由18种氨基酸组成,其组份为异亮氨酸、亮氨酸、醋酸赖氨酸、甲硫氨酸、苯丙氨酸、苏氨酸、色氨酸、丝氨酸、缬氨酸、组氨酸、精氨酸、丙氨酸、门冬氨酸、半胱氨酸、谷氨酸、脯氨酸、酪氨酸、甘氨酸、亚硫酸氢钠(NaHSO3)氢氧化钠(NaOH)适量注射用水 |
连翘﹑金银花﹑麻黄(炙)﹑苦杏仁(炒)﹑石膏﹑板蓝根﹑绵马贯众﹑鱼腥草﹑广藿香﹑大黄﹑红景天﹑薄荷脑﹑甘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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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产企业 |
安徽双鹤药业有限责任公司 |
石家庄以岭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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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H20065225 |
国药准字Z2004006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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说明 | |||
作用与功效 |
本品适用于临床营养支持,不局限于外科。 |
清瘟解毒,宣肺泄热。用于治疗流行性感冒属热毒袭肺证,症见:发热或高热,恶寒,肌肉酸痛,鼻塞流涕,咳嗽,头痛,咽干咽痛,舌偏红,苔黄或黄腻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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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法用量 |
1、周围静脉输注时,成人一般每日250-750ml,缓慢静脉滴注。注射速度每小时输注氨基酸相当10g左右(本品100ml),1分钟约25滴缓慢滴注。老人及重症病人更需缓慢滴注。为了提高氨基酸的利用率,应与葡萄糖液或脂肪乳剂并用。 2、按完全胃肠外营养支持的方法时,成人每天750-1000ml,与葡萄糖、脂肪乳剂及其他营养要素混合后经中心静脉连续输注或周围静脉输注(24小时连续使用),并应根据年龄、症状、体重等情况,按医嘱适当增减用量。 |
口服。一次4粒,一日3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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副作用 |
有下列疾病的患者禁止使用: 1、肝昏迷或有肝昏迷倾向的病人。 2、严重肾功能衰竭或尿毒症的病人。 3、对氨基酸有代谢障碍的病人。 |
部分患者可能出现轻微的胃肠道不适,如腹泻、恶心等。偶有皮疹、瘙痒等过敏反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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禁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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孕妇及哺乳期妇女用药:孕妇、哺乳期妇女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 儿童用药:儿童必须在成人监护下使用。 老人用药:老年人伴有高血压、心脏病慎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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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分 |
本品适用于临床营养支持,不局限于外科。 |
清瘟解毒,宣肺泄热。用于治疗流行性感冒属热毒袭肺证,症见:发热或高热,恶寒,肌肉酸痛,鼻塞流涕,咳嗽,头痛,咽干咽痛,舌偏红,苔黄或黄腻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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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理作用 |
本品输注速度过快时,可产生恶心、呕吐、发热等不良反应,应加注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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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意事项 |
1、本品含60mEq/L的醋酸,大量应用或并用电解质输液时,应注意电解质与酸碱平衡。 2、外周静脉输注时,因加有葡萄糖呈高渗状态,滴注速度必须缓慢。 3、用前必须详细检查药液,如发现瓶身或袋有破裂、漏气、变色、发霉、沉淀、变质等异常现象时绝对不应使用。 4、本品遇冷可能出现结晶,可将药液加热到60℃,缓慢摇动使结晶完全溶解后再用。 5、开瓶或袋的药液一次用完,剩余药液不宜贮存再用。 6、孕妇及哺乳期妇女用药:未进行该项试验且无可靠参考文献。 7、儿童用药:未进行该项试验且无可靠参考文献。 8、老年用药:未进行该项试验且无可靠参考文献。 9、药物过量:未进行该项试验且无可靠参考文献。 |
部分患者可能出现轻微的胃肠道不适,如腹泻、恶心等。偶有皮疹、瘙痒等过敏反应。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