功能主治:本品用于各种原因引起的肝性脑病、重症肝炎以及肝硬化、慢性活动性肝炎。亦可用于肝胆外科手术前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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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品信息 | |||
主要成分 |
本品为复方制剂,其组分为缬氨酸、亮氨酸、异亮氨酸。 |
丹参、三七、冰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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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产企业 |
安徽双鹤药业有限责任公司 |
仲景宛西制药股份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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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H20033780 |
国药准字Z41021966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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说明 | |||
作用与功效 |
本品用于各种原因引起的肝性脑病、重症肝炎以及肝硬化、慢性活动性肝炎。亦可用于肝胆外科手术前后。 |
活血化瘀,理气止痛。用于气滞血瘀所致的胸痹,症见胸闷、心前区刺痛;冠心病、心绞痛见上述证候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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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法用量 |
静脉滴注。一日250-500ml或用适量5%-10%葡萄糖注射液混合后缓慢滴注。每分钟不超过40滴。 |
口服。一次3片,一日3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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副作用 |
尚不明确。 |
尚不明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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禁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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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分 |
本品用于各种原因引起的肝性脑病、重症肝炎以及肝硬化、慢性活动性肝炎。亦可用于肝胆外科手术前后。 |
活血化瘀,理气止痛。用于气滞血瘀所致的胸痹,症见胸闷、心前区刺痛;冠心病、心绞痛见上述证候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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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理作用 |
输注过快可致心悸、恶心、呕吐、发热等反应,故滴速不宜过快。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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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意事项 |
1、详细检查药液,如有浑浊,切勿使用。输注时应一次用完,剩余药液切勿保存再用。 2、使用本品时,应注意水和电解质平衡。 3、重度食道静脉曲张患者使用本品时,应控制输注速度和用量,以防静脉压过高。 4、病人有大量腹水、胸水时,应避免输入量过多。 5、本品输注过快。可引起恶心、呕吐等反应,应及时减低给药速度,滴注速度宜控制在每分钟不超过40滴。 6、本品遇冷易析出结晶,宜微温溶解后再用。 |
1.孕妇慎用;2.过敏体质者慎用;3.服用期间如出现不适,应立即停药并咨询医生;4.避免与其他药物同时服用,以免发生相互作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