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盐酸氟桂利嗪

盐酸氟桂利嗪

处方药 医保

仁和堂药业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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功能主治:本品用于脑血供不足,椎动脉缺血,脑血栓形成后等;耳鸣,脑晕;偏头痛预防;癫痫辅助治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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盐酸氟桂利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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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品信息
盐酸氟桂利嗪
盐酸氟桂利嗪
枯草杆菌二联活菌颗粒
枯草杆菌二联活菌颗粒
主要成分

本品主要成分为盐酸氟桂利嗪。

本品为复方制剂,每袋(1克)含活菌冻干粉:37.5毫克、维生素C:10毫克、维生素B1:0.5毫克、维生素B2:0.5毫克、维生素B6:0.5毫克、维生素B12:1.0微克、烟酰胺:2.0毫克、乳酸钙:20毫克(相当于钙2.6毫克)、氧化锌

生产企业

仁和堂药业有限公司

北京韩美药品有限公司

批准文号

国药准字H20045760

国药准字S20020037

说明
作用与功效

本品用于脑血供不足,椎动脉缺血,脑血栓形成后等;耳鸣,脑晕;偏头痛预防;癫痫辅助治疗。

本品适用于消化不良、食欲不振、营养不良,肠道菌群紊乱引起的腹泻、便秘、腹胀、肠道内异常发酵、肠炎,使用抗生素引起的肠粘膜损伤等症。

用法用量

盐酸氟桂利嗪分散片: 1、偏头痛的预防性治疗: (1)起始剂量:对于65岁以下患者开始治疗时给予每晚2片,65岁以上患者每晚1片。如在治疗中出现抑郁、锥体外系反应和其它无法接受的不良反应,应及时停药。如在治疗2个月后未见明显改善,则应视为患者对本品无反应,也应停止用药。 (2)维持治疗:如果疗效满意,患者需维持治疗时,应减至每周给药5天(剂量同上)。但即使预防性维持治疗的疗效显著,且可被很好耐受,在治疗6个月后也应停药,只有在复发时才应重新服药。 2、眩晕:每日剂量应与上相同,但应在控制症状后及时停药,初次疗程通常少于2个月。如果治疗慢性眩晕症l个月或突发性眩晕症2个月后症状未见任何改善则应视为患者对本品无反应,应停药。 盐酸氟桂利嗪胶囊/盐酸氟桂利嗪片: 1、包括椎基底动脉供血不全在内的中枢性眩晕及外周性眩晕,选用氟桂利嗪每日10-20mg,2-8周为1个疗程。 2、特发性耳鸣者,氟桂利嗪10mg,每晚1次,10天为1个疗程。 3、间歇性跛行,氟桂利嗪每日10-20mg。 4、偏头痛预防,氟桂利嗪每次5-10mg,每日2次。 5、脑动脉硬化,脑梗塞恢复期,氟桂利嗪每日5-10mg。 盐酸氟桂利嗪口服溶液: 口服。一次5-10ml,一日1次,睡前服用。

本品为儿童专用药品,2岁以下儿童,一次1袋,一日1~2次;2岁以上儿童,一次1~...

副作用

1、对本品及其中任何成份过敏者禁用。 2、有抑郁症病史、帕金森氏病或其它锥体外系疾病症状的患者禁用。 3、急性脑出血性疾病患者禁用。

极罕见有服用本品腹泻次数增加的现象,停药后可恢复。

禁忌

成分

本品用于脑血供不足,椎动脉缺血,脑血栓形成后等;耳鸣,脑晕;偏头痛预防;癫痫辅助治疗。

本品适用于消化不良、食欲不振、营养不良,肠道菌群紊乱引起的腹泻、便秘、腹胀、肠道内异常发酵、肠炎,使用抗生素引起的肠粘膜损伤等症。

药理作用

1、中枢神经系统的不良反应有: (1)嗜睡和疲惫感为最常见。 (2)长期服用者可以出现抑郁症,以女性病人较常见。 (3)锥体外系症状,表现为不自主运动、下颔运动障碍、强直等。多数用药3周后出现,停药后消失。老年人中容易发生。 (4)少数病人可出现失眠,焦虑等症状。 2、消化道症状表现为:胃部烧灼感,胃纳亢进,进食量增加,体重增加。 3、其他:少数病人可出现皮疹,口干,溢乳,肌肉酸痛等症状。但多为短暂性,停药可以缓解。

本品含有枯草芽孢杆菌和屎肠球菌,可调节人体肠道环境,促进肠道正常菌群的生长繁殖,抑制肠道致病菌的生长,从而有效地保护肠道。本品含有婴幼儿生长发育所必需的维生素B1,B2,B6,B12,维生素C及烟酰胺等维生素,以及微量元素锌和矿物质钙,其加入量是根据美国FDA(食品和药品管理局)人体每日摄取推荐量(Recommended Daily Allowances)确定的。

注意事项

1、用药后疲惫症状逐步加重者应当减量或停药。 2、严格控制药物应用剂量,当应用维持剂量达不到治疗效果或长期应用出现锥体外系症状时,应当减量或停服药。 3、患有帕金森病等锥体外系疾病时,应当慎用本制剂。 4、由于本制剂可随乳汁分泌,虽然尚无致畸和对胚胎发育有影响的研究报告,但原则上孕妇和哺乳期妇女不用此药。 5、驾驶员和机械操作者慎用,以免发生意外。 6、孕妇及哺乳期妇女用药:由于本药能透过胎盘屏障,且可随乳汁分泌,虽尚无致畸和对胚胎发育影响的报告,但原则上孕妇和哺乳妇女不用此药。 7、儿童用药:由于本药能透过血脑屏障,有明确的中枢神经系统不良反应且儿童中枢神经系统对药物的反应敏感,代谢机能相对较弱,目前虽无详细的儿童用药研究资料,原则上儿童慎用或忌用此药。 8、老年用药:由于老年患者神经系统较敏感,代谢能力较弱,在给药剂量上应酌情减少。

1. 直接服用时应注意避免呛咳,不满3岁的婴幼儿不宜直接服用。2. 本品为活菌制剂,切勿将本品置于高温处,溶解时水温不宜超过40℃。3. 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4. 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5. 请将本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6. 儿童必须在成人监护下使用。7. 如正在使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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