功能主治:用于治疗梅尼埃病、梅尼埃综合征、眩晕症等引起的眩晕、耳鸣、听力下降等症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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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品信息 | |||
主要成分 |
枇杷叶、罂粟壳、百部、桑白皮、桔梗、薄荷脑。辅料为苯甲酸钠、蔗糖、枸橼酸、草莓香精。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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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产企业 |
四川健能制药有限公司 |
葵花药业集团(佳木斯)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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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H20133114 |
国药准字Z23021328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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说明 | |||
作用与功效 |
用于治疗梅尼埃病、梅尼埃综合征、眩晕症等引起的眩晕、耳鸣、听力下降等症状。 |
养阴敛肺,止咳祛痰。用于支气管炎咳嗽。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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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法用量 |
成人:每次1020毫升,每日3次,餐后服用。儿童:根据体重调整剂量,遵医嘱。 |
口服,一次15毫升,一日3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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副作用 |
可能导致头痛、恶心、胃部不适、心悸、皮疹等副作用。 |
尚不明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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禁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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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分 |
用于治疗梅尼埃病、梅尼埃综合征、眩晕症等引起的眩晕、耳鸣、听力下降等症状。 |
养阴敛肺,止咳祛痰。用于支气管炎咳嗽。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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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理作用 | |||
注意事项 |
1. 孕妇及哺乳期妇女慎用;2. 驾驶员及高空作业者慎用;3. 避免与抗组胺药物合用;4. 有青光眼病史者慎用;5. 有消化性溃疡史者慎用。 |
1.忌烟、酒及辛辣、生冷、油腻食物。 2.不宜在服药期间同时服用滋补性中药。 3.有支气管扩张、肺脓疡、肺心病、肺结核患者出现咳嗽时应去医院就诊。 4.本品不宜长期服用,服药3天症状无缓解,应去医院就诊。 5.严格按用法用量服用,年老体弱者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 6.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 7.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 8.请将本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 9.如正在使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区师或药师。 10.运动员慎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