功能主治:本品适用于治疗敏感的革兰氏阳性菌引起的下述感染,包括产β-内酰胺酶的葡萄球菌和链球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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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品信息 | |||
主要成分 |
本品主要成分为氟氯西林钠。 |
本品为复方制剂,其组分为每粒含醋酸甲羟孕酮0.25mg、炔雌醇0.625υg、葡萄糖酸钙和维生素E、A、D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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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产企业 |
石药集团中诺药业(石家庄)有限公司 |
北京康必得药业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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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H20130116 |
国药准字H2000384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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说明 | |||
作用与功效 |
本品适用于治疗敏感的革兰氏阳性菌引起的下述感染,包括产β-内酰胺酶的葡萄球菌和链球菌: |
用于40岁以上患有更年期综合征的妇女,缓解和改善由于缺乏雌激素、孕激素、钙和维生素而引起的症状:1.潮热汗出、烦躁失眠、骨质疏松、肌肉关节疼痛。2.皮肤干燥、搔痒、皱折、色素沉着、老年斑出现、眼睛干涩。3.心悸、胸闷气短、高血脂、更年期冠心病、更年期血压波动;4.月经紊乱、外阴搔痒、阴道炎、性交痛、性器官衰退等。5.也可以用于非恶性肿瘤行子宫、卵巢切除术后和其他原因引致的雌激素水平下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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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法用量 |
1、成人:肌内注射:每次25mg,每日4次。静脉滴注:每次250mg-1g,每日4次,加入100ml-250ml生理盐水或葡萄糖注射液中溶解,缓慢静脉滴注(每次滴注持续时间30-60分钟)。在4小时内使用完。 2、儿童参考用量:据国外同类品种说明书及文献资料记载,2岁以下按成人剂量的1/4给药;2-10岁按成人剂量的1/2给药。 |
口服。 1.已出现更年期综合征症状的妇女,治疗量为一日1次,一次2粒,3个月为一个疗程,两个疗程后可改为维持量,一日1次,一次1粒。 2.对已经出现更年期综合征症状的妇女,则应坚持每天服用;尚未绝经出现更年期综合征症状的妇女,每月月经第5天开始,服用20天后暂停,待下次来月经第5天再继续服药。 3.在45岁以前仅有月经紊乱症状,周期缩短或者延长,月经血量将少等,可隔日1次,或一日1次,一次1粒,共服20天停10天,若10天内来月经,可在来经第5天在重复服用,连续3个月;若10天没有来月经,自11天再重复服用,连服3-6个月。 4.绝经10年或60岁以上出现更年期综合征症状的妇女,第一个月为适应量,一日1次,一次1粒,如效果明显,可继续服用;如效果不明显,第2个月改为一日1次,一次2粒。3个月为一个疗程,症状小时后再巩固3个月,改为维持量,一日1次,一次1粒。 5.重症更年期综合征患者,可在医生指导下,适当增加剂量。 6.曾用过单纯雌激素子宫尚在的患者改用醋酸甲羟孕酮复合胶囊,分两种情况:未绝经者,可在来月经第5天开始,一日1次,一次2粒;若是已经绝经的妇女,应先做B超测子宫内膜厚度,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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副作用 |
对本品过敏者禁用。有青霉素过敏史或曾有青霉素皮肤试验呈阳性者禁用。禁用于有与氟氯西林相关联的黄疸/肝功能障碍史的患者。 |
1%绝经5年以内的妇女用药后会有类似月经样的1-3次少量出血。出血时停药,血干净后再继续服,若血量较大应去妇科就诊。乳房涨一般无需处理,如果胀痛应适当减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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禁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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孕妇及哺乳期妇女用药:禁用。儿童用药:尚不明确。老年用药:尚不明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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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分 |
本品适用于治疗敏感的革兰氏阳性菌引起的下述感染,包括产β-内酰胺酶的葡萄球菌和链球菌: |
用于40岁以上患有更年期综合征的妇女,缓解和改善由于缺乏雌激素、孕激素、钙和维生素而引起的症状:1.潮热汗出、烦躁失眠、骨质疏松、肌肉关节疼痛。2.皮肤干燥、搔痒、皱折、色素沉着、老年斑出现、眼睛干涩。3.心悸、胸闷气短、高血脂、更年期冠心病、更年期血压波动;4.月经紊乱、外阴搔痒、阴道炎、性交痛、性器官衰退等。5.也可以用于非恶性肿瘤行子宫、卵巢切除术后和其他原因引致的雌激素水平下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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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理作用 |
同使用其它青霉素一样,副作用少见,并且大多反应轻微,短暂。 1、过敏反应与其它β-内酰胺类抗生素一样有过敏反应的报道。较常见的过敏反应有皮疹。如有任何过敏反座发生,应中断治疗。 2、肝脏:少数患者用药后可出现氨基转移酶暂时性升高,但当中断治疗后可逆转。也有致急性肝脏胆汁淤积黄疸的报道。 3、肾胜偶有致急性间质性肾炎的报道。 4、胃肠道少数病人可出现恶心、呕吐、腹胀、腹泻、食欲减退等胃肠道症状,偶见假膜性结肠炎。 5、中枢神经系统神经紊乱,如惊厥,可能与肾衰竭病人的大剂量静脉给药有关。 6、血液学影响可发生中性白细胞减少症和血小饭减少症,但治疗中断可逆转。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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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意事项 |
1、交叉过敏:在使用β-内酰胺类抗生素时,已有报道可致严重的并且偶尔致命的过敏反应。这些反应更可能发生于有β-内酰胺类的过敏史的个体之中。对一种青霉素类药过敏者可能对其它青霉素类药过敏,也可能对青霉胺或头孢菌素类过敏,在使用氟氯西林治疗前,应对先前的β-内酰胺类的过敏反应及过敏性疾病史作仔细的询问。 2、以下患者应慎用: (1)孕妇及哺乳期妇女。 (2)新生儿:对新生儿必须特别谨慎,因为有高胆红素血症的危险。 (3)哮喘、湿疹、枯草热、荨麻疹等过敏性疾病史者。 (4)肝、肾功能障碍的病人应谨慎使用氟氯西林。 3、用药前后及用药时应检查或监测:治疗期间或治疗后出现发热、皮疹、皮肤瘙痒症状的患者,应监测肝脏功能。在长期的治疗过程中(如:骨髓炎、心内膜炎),推荐定期监测肝肾功能。 4、含钠量:本品每克大约含有51mg的钠。这应该包括在钠限制饮食病人的定额之中。 5、孕妇及哺乳期妇女用药: (1)怀孕期:动物实验表明氟氯西林无致畸作用。自1970年临床使用该药以来,用于孕妇的有限病例末显示不良影响。不过对怀孕期妇女的任何用药都应轻度小心,因此只有当潜在的优势大于潜在的危险时,才将氟氯西林用于孕妇。 (2)哺乳:在乳汁中可检测到低量的氟氯西林。必须考虑哺乳期婴儿发生过敏反应的可能性。因此也只有当潜在的优势大于潜在的危险时,才将氟氯西林用于哺乳期妇女。 6、儿童用药:儿童用量见“用法用量”。 7、老年用药:肾功能严重减退时,应适当减少使用剂量。 8、药物过量:尚不明确。 |
1.本品为更年期妇女用药,妊娠或哺乳妇女禁止使用。 2.对于高危人群,如已患冠心病、有乳腺、子宫、卵巢恶性肿瘤家族史者应慎用。 3.长期服用患者,应定期进行妇科检查。 4.严重肝、肾功能不全者不宜使用。 5.当药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