功能主治:本品适用于治疗敏感的革兰氏阳性菌引起的下述感染,包括产β-内酰胺酶的葡萄球菌和链球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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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品信息 | |||
主要成分 |
本品主要成分为氟氯西林钠。 |
本品主要成分为富马酸比索洛尔。化学名称:1-[4-[[2-(1-甲基乙氧基)乙氧基]甲基]-苯氧基]-3-[(1-甲基乙基)氨基]-2-丙醇,(E)-2-丁烯二酸盐(2:1)分子式:C28H31NO4·1/2C4H4O4分子量:766.97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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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产企业 |
石药集团中诺药业(石家庄)有限公司 |
Merck KGaA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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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H20130116 |
注册证号H20100677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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说明 | |||
作用与功效 |
本品适用于治疗敏感的革兰氏阳性菌引起的下述感染,包括产β-内酰胺酶的葡萄球菌和链球菌: |
高血压、冠心病(心绞痛)。伴有左心室收缩功能减退(射血分数≤35%,根据超声心动图确定)的中度至重度慢性稳定性心力衰竭。在使用本品前,需要遵医嘱接受ACE抑制剂、利尿剂和选择性使用强心甙类药物治疗。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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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法用量 |
1、成人:肌内注射:每次25mg,每日4次。静脉滴注:每次250mg-1g,每日4次,加入100ml-250ml生理盐水或葡萄糖注射液中溶解,缓慢静脉滴注(每次滴注持续时间30-60分钟)。在4小时内使用完。 2、儿童参考用量:据国外同类品种说明书及文献资料记载,2岁以下按成人剂量的1/4给药;2-10岁按成人剂量的1/2给药。 |
对于所有适应症: 应在造成并可以在进餐时服用本品。用水送服,不应咀嚼。 本品需按照医生处方使用。 高血压和心绞痛的治疗: 通常每日一次,每次5mg富马酸比索洛尔。轻度高血压患者可以从2.5mg富马酸比索洛尔开始治疗.如果效果均不明显,剂量可增至每日一次,每次10mg寓马酸比索洛尔。本品剂量应根据个人情况进行调整,应特别注意脉搏和治疗效果。 本品宜长期用药。无医嘱不可改变本药的剂垃,也不宜终止服药。如需停药时,应逐渐停用,不可突然中断。缺血性心脏病患者尤需特别注意。 慢性稳定性心力衰竭的治疗: 慢性稳定性心力衰竭患者,6周内无急性心力衰竭发作且近2周内基础治疗没有改变。在接受比索洛尔治疗前首先接受合适剂量的ACEI(或若ACEI不耐受可按受其它血管扩张药物治疗)、利尿剂及选择性使用强心甙类药物的治疗。 建议在有治疗慢性心力衰竭经验的医生指导下使用本品。 使用比索洛尔治疗慢性稳定性心力衰竭应从低剂量开始,按以下方案逐渐增加剂量: *1.25mg,每日一次.用药l周,如果耐受性良好,则增加至 *2.5mg,每日一次,继续用药l周,如果耐受性良好,则增加至 *3.75mg,每日-次,继续用药l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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副作用 |
对本品过敏者禁用。有青霉素过敏史或曾有青霉素皮肤试验呈阳性者禁用。禁用于有与氟氯西林相关联的黄疸/肝功能障碍史的患者。 |
将不良反应按照系统器官分类并分级。以不良反应发生宰分级的定义如下: 很常见(发生率高于1/10) 常见(发生串低于1/1O) 不常见(发生率低于1/100) 罕见(发生率低于1/1OOO) 非常罕见(发生率低于1/10,000)。 神经系统 特别是在服药初期,有可能出现中枢神经紊乱及精神紊乱症状,这些症状通常很轻,一般在开始服药后1-2周自然消退。 常见:眩晕、头痛。 不常见:抑郁、失眠。 罕见:多梦、幻觉。 眼部 罕见:视觉障碍、泪液分泌减少(使用隐形眼镜的患者应注意)。 很罕见:结膜炎 耳和迷路系统 罕见:听觉损害。 心脏 很常见:心动过缓(在慢性心力衰竭患者中)。 常见:心力衰竭加位(在慢性心力衰竭患者中)。 不常见:房室传导阻滞、心动过缓(在高血压或心绞痛患者中)、心力衰竭加重(在高血压或心绞痛患者中)。 血管 常见:肢端冷堪或麻木、在心力衰竭患者中可引起低血压。 不常见:直立型低血压。 呼吸道 不常见:有支气管哮喘或呼吸道阻塞病史的患者,可引起支气管痉挛。 罕见:过敏性鼻炎。 胃肠道 常见:恶心、呕吐、腹痛.腹泻、便秘等胃肠道症状. 肌肉骨骼和结缔组织 不常见:肌肉无力、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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禁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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孕妇及哺乳期妇女用药:1.孕妇: 比索洛尔可能损害孕妇和/或胎儿/新生儿。一般情况下,β一肾上腺素受体拮抗剂能够降低胎盘灌注,而胎盘灌注与发育迟缓、子宫内死亡、吸收和早产有关;在胎儿和新生儿,可能发生低血糖和心动过缓等不良反应。如果必须使用β一肾上腺素受体阻滞剂,选择性的β1一肾上腺素受体阻滞剂较为理想。除非明确了必须使用,否则孕妇不能应用比索洛尔。如果必须应用比索洛尔进行治疗,应该监测子宫胎盘血流量和胎儿的生长情况。一旦发现对孕妇和胎儿产生有害的作用,应该选择其它的治疗方法。必须对新生儿进行严密监测,出生后的前3天最易发生低血糖和心动过缓等症状。2.哺乳期妇女:本品是否经人乳排泄尚不清楚,因此,不建议哺乳期妇女应用比索洛尔进行治疗。儿童用药:尚无儿科患者应用比索洛尔的经验,因此本品不能用于儿童。老年用药:不需要调整剂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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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分 |
本品适用于治疗敏感的革兰氏阳性菌引起的下述感染,包括产β-内酰胺酶的葡萄球菌和链球菌: |
高血压、冠心病(心绞痛)。伴有左心室收缩功能减退(射血分数≤35%,根据超声心动图确定)的中度至重度慢性稳定性心力衰竭。在使用本品前,需要遵医嘱接受ACE抑制剂、利尿剂和选择性使用强心甙类药物治疗。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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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理作用 |
同使用其它青霉素一样,副作用少见,并且大多反应轻微,短暂。 1、过敏反应与其它β-内酰胺类抗生素一样有过敏反应的报道。较常见的过敏反应有皮疹。如有任何过敏反座发生,应中断治疗。 2、肝脏:少数患者用药后可出现氨基转移酶暂时性升高,但当中断治疗后可逆转。也有致急性肝脏胆汁淤积黄疸的报道。 3、肾胜偶有致急性间质性肾炎的报道。 4、胃肠道少数病人可出现恶心、呕吐、腹胀、腹泻、食欲减退等胃肠道症状,偶见假膜性结肠炎。 5、中枢神经系统神经紊乱,如惊厥,可能与肾衰竭病人的大剂量静脉给药有关。 6、血液学影响可发生中性白细胞减少症和血小饭减少症,但治疗中断可逆转。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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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意事项 |
1、交叉过敏:在使用β-内酰胺类抗生素时,已有报道可致严重的并且偶尔致命的过敏反应。这些反应更可能发生于有β-内酰胺类的过敏史的个体之中。对一种青霉素类药过敏者可能对其它青霉素类药过敏,也可能对青霉胺或头孢菌素类过敏,在使用氟氯西林治疗前,应对先前的β-内酰胺类的过敏反应及过敏性疾病史作仔细的询问。 2、以下患者应慎用: (1)孕妇及哺乳期妇女。 (2)新生儿:对新生儿必须特别谨慎,因为有高胆红素血症的危险。 (3)哮喘、湿疹、枯草热、荨麻疹等过敏性疾病史者。 (4)肝、肾功能障碍的病人应谨慎使用氟氯西林。 3、用药前后及用药时应检查或监测:治疗期间或治疗后出现发热、皮疹、皮肤瘙痒症状的患者,应监测肝脏功能。在长期的治疗过程中(如:骨髓炎、心内膜炎),推荐定期监测肝肾功能。 4、含钠量:本品每克大约含有51mg的钠。这应该包括在钠限制饮食病人的定额之中。 5、孕妇及哺乳期妇女用药: (1)怀孕期:动物实验表明氟氯西林无致畸作用。自1970年临床使用该药以来,用于孕妇的有限病例末显示不良影响。不过对怀孕期妇女的任何用药都应轻度小心,因此只有当潜在的优势大于潜在的危险时,才将氟氯西林用于孕妇。 (2)哺乳:在乳汁中可检测到低量的氟氯西林。必须考虑哺乳期婴儿发生过敏反应的可能性。因此也只有当潜在的优势大于潜在的危险时,才将氟氯西林用于哺乳期妇女。 6、儿童用药:儿童用量见“用法用量”。 7、老年用药:肾功能严重减退时,应适当减少使用剂量。 8、药物过量:尚不明确。 |
1. 孕妇及哺乳期妇女慎用;2. 哮喘患者禁用;3. 严重心动过缓患者禁用;4. 避免突然停药;5. 定期监测血压和心率。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