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注射用氟氯西林钠

注射用氟氯西林钠

处方药 医保

石药集团中诺药业(石家庄)有限公司

温馨提示:外观包装仅供参考,请按药品说明书或在药师指导下购买和使用。

功能主治:本品适用于治疗敏感的革兰氏阳性菌引起的下述感染,包括产β-内酰胺酶的葡萄球菌和链球菌:

查看说明书
注射用氟氯西林钠

药品对比

药品信息
注射用氟氯西林钠
注射用氟氯西林钠
双环醇片
双环醇片
主要成分

本品主要成分为氟氯西林钠。

本品主要成份为双环醇。

生产企业

石药集团中诺药业(石家庄)有限公司

北京协和药厂

批准文号

国药准字H20130116

国药准字H20051712

说明
作用与功效

本品适用于治疗敏感的革兰氏阳性菌引起的下述感染,包括产β-内酰胺酶的葡萄球菌和链球菌:

本品可用于治疗慢性肝炎所致的氨基转移酶升高。

用法用量

1、成人:肌内注射:每次25mg,每日4次。静脉滴注:每次250mg-1g,每日4次,加入100ml-250ml生理盐水或葡萄糖注射液中溶解,缓慢静脉滴注(每次滴注持续时间30-60分钟)。在4小时内使用完。 2、儿童参考用量:据国外同类品种说明书及文献资料记载,2岁以下按成人剂量的1/4给药;2-10岁按成人剂量的1/2给药。

口服,成人常用剂量一次25mg,必要时可增至50mg,一日3次,最少服用6个月或...

副作用

对本品过敏者禁用。有青霉素过敏史或曾有青霉素皮肤试验呈阳性者禁用。禁用于有与氟氯西林相关联的黄疸/肝功能障碍史的患者。

服用本品后,个别患者可能出现的不良反应均为轻度或中度,一般无需停药、或短暂停药、或对症治疗即可缓解。 在入选2200例12岁至65岁患者的双环醇片Ⅳ期临床研究中,未见严重不良反应,研究者报告30例与本品很可能有关或可能有关的不良事件,偶见(发生率<0.5%)皮疹、头晕、腹胀、恶心,极个别(发生率<0.1%)出现头痛、血清氨基转移酶升高、睡眠障碍、胃部不适、血小板下降、一过性血糖血肌升高、脱发。

禁忌

孕妇及哺乳期妇女用药:尚无本品对孕妇及哺乳期妇女的研究资料,同其它药物一样,应权衡利弊,谨慎使用。 儿童用药:12岁以下儿童的最适剂量遵医嘱。 老年用药:70岁以上老年患者的最适剂量尚待确定。

成分

本品适用于治疗敏感的革兰氏阳性菌引起的下述感染,包括产β-内酰胺酶的葡萄球菌和链球菌:

本品可用于治疗慢性肝炎所致的氨基转移酶升高。

药理作用

同使用其它青霉素一样,副作用少见,并且大多反应轻微,短暂。 1、过敏反应与其它β-内酰胺类抗生素一样有过敏反应的报道。较常见的过敏反应有皮疹。如有任何过敏反座发生,应中断治疗。 2、肝脏:少数患者用药后可出现氨基转移酶暂时性升高,但当中断治疗后可逆转。也有致急性肝脏胆汁淤积黄疸的报道。 3、肾胜偶有致急性间质性肾炎的报道。 4、胃肠道少数病人可出现恶心、呕吐、腹胀、腹泻、食欲减退等胃肠道症状,偶见假膜性结肠炎。 5、中枢神经系统神经紊乱,如惊厥,可能与肾衰竭病人的大剂量静脉给药有关。 6、血液学影响可发生中性白细胞减少症和血小饭减少症,但治疗中断可逆转。

药理作用 双环醇为联苯结构衍生物。动物试验结果发现:双环醇对四氯化碳、D-氨基半乳糖、扑热息痛引起的小鼠急性肝损伤的氨基转移酶升高、小鼠免疫性肝炎的氨基转移酶升高有降低作用,肝脏组织病理形态学损害有不同程度的减轻。体外试验结果显示双环醇对肝癌细胞转染人乙肝病毒的2.2.15细胞株具有抑制HBeAg、HBVDNA、HBsAg分泌的作用。 毒理研究 遗传毒性:双环醇Ames试验、CHL染色体畸变试验、小鼠微核试验,结果均为阴性。 生殖毒性:大鼠灌胃给予双环醇250、500、1000mg/kg,雄性大鼠于交配前连续给药60天,雌性大鼠于交配前14天到妊娠后15天连续给药。雄性、雌性大鼠分别于雌性大鼠妊娠后第7天和第20天处死。结果显示对妊娠率、吸收率、活胎数、胎仔性别、胎仔体重、骨骼发育、内脏发育未见明显影响。

注意事项

1、交叉过敏:在使用β-内酰胺类抗生素时,已有报道可致严重的并且偶尔致命的过敏反应。这些反应更可能发生于有β-内酰胺类的过敏史的个体之中。对一种青霉素类药过敏者可能对其它青霉素类药过敏,也可能对青霉胺或头孢菌素类过敏,在使用氟氯西林治疗前,应对先前的β-内酰胺类的过敏反应及过敏性疾病史作仔细的询问。 2、以下患者应慎用: (1)孕妇及哺乳期妇女。 (2)新生儿:对新生儿必须特别谨慎,因为有高胆红素血症的危险。 (3)哮喘、湿疹、枯草热、荨麻疹等过敏性疾病史者。 (4)肝、肾功能障碍的病人应谨慎使用氟氯西林。 3、用药前后及用药时应检查或监测:治疗期间或治疗后出现发热、皮疹、皮肤瘙痒症状的患者,应监测肝脏功能。在长期的治疗过程中(如:骨髓炎、心内膜炎),推荐定期监测肝肾功能。 4、含钠量:本品每克大约含有51mg的钠。这应该包括在钠限制饮食病人的定额之中。 5、孕妇及哺乳期妇女用药: (1)怀孕期:动物实验表明氟氯西林无致畸作用。自1970年临床使用该药以来,用于孕妇的有限病例末显示不良影响。不过对怀孕期妇女的任何用药都应轻度小心,因此只有当潜在的优势大于潜在的危险时,才将氟氯西林用于孕妇。 (2)哺乳:在乳汁中可检测到低量的氟氯西林。必须考虑哺乳期婴儿发生过敏反应的可能性。因此也只有当潜在的优势大于潜在的危险时,才将氟氯西林用于哺乳期妇女。 6、儿童用药:儿童用量见“用法用量”。 7、老年用药:肾功能严重减退时,应适当减少使用剂量。 8、药物过量:尚不明确。

1.在用药期间应密切观察病人临床症状,体征和肝功能变化,疗程结束后也应加强随访。 2.有肝功能失代偿者如胆红素明显升高、低白蛋白血症、肝硬化腹水、食管静脉曲张出血、肝性脑病及肝肾综合征慎用或遵医嘱。

药企入驻&商务合作联系:
18170858443

(点击可直接拨打电话)

药企入驻申请快捷、曝光率高

填写入驻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