功能主治:本品主要适用于系统性铜绿假单胞菌感染,如败血症、尿路感染、呼吸道感染、腹腔、盆腔感染以及皮肤、软组织感染等,也可用于其他敏感肠杆菌科细菌引起的系统性感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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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品信息 | |||
主要成分 |
本品主要成份为羧苄西林钠。 |
连翘﹑金银花﹑麻黄(炙)﹑苦杏仁(炒)﹑石膏﹑板蓝根﹑绵马贯众﹑鱼腥草﹑广藿香﹑大黄﹑红景天﹑薄荷脑﹑甘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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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产企业 |
石药集团中诺药业(石家庄)有限公司 |
石家庄以岭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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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H13021985 |
国药准字Z2004006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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说明 | |||
作用与功效 |
本品主要适用于系统性铜绿假单胞菌感染,如败血症、尿路感染、呼吸道感染、腹腔、盆腔感染以及皮肤、软组织感染等,也可用于其他敏感肠杆菌科细菌引起的系统性感染。 |
清瘟解毒,宣肺泄热。用于治疗流行性感冒属热毒袭肺证,症见:发热或高热,恶寒,肌肉酸痛,鼻塞流涕,咳嗽,头痛,咽干咽痛,舌偏红,苔黄或黄腻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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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法用量 |
本品可供静脉滴注和静脉注射。 1、中度感染:成人一日8g,分2-3次肌注或静脉注射,儿童每6小时按体重12.5-50mg/kg注射。 2、严重感染:成人一日10-30g,分2-4次静脉滴注或注射,儿童每日按体重100-300mg/Kg,分4-6次注射。 3、新生儿体重低于2kg者,首剂按体重100mg/Kg,出生第1周每12小时75mg/kg,静脉滴注;出生第2周起100mg/kg,每6小时1次。 4、新生儿体重2kg以上者出生后第1周每8小时75mg/kg,静脉滴注,以后每6小时75mg/kg。 5、严重肾功能不全者,每8-12小时静脉给药2g即可维持血药浓度在100mg/L水平;如同时伴肝功能损害,一日2g即可。 |
口服。一次4粒,一日3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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副作用 |
有青霉素类药物过敏史或青霉素皮肤试验阳性患者禁用。 |
部分患者可能出现轻微的胃肠道不适,如腹泻、恶心等。偶有皮疹、瘙痒等过敏反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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禁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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孕妇及哺乳期妇女用药:孕妇、哺乳期妇女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 儿童用药:儿童必须在成人监护下使用。 老人用药:老年人伴有高血压、心脏病慎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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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分 |
本品主要适用于系统性铜绿假单胞菌感染,如败血症、尿路感染、呼吸道感染、腹腔、盆腔感染以及皮肤、软组织感染等,也可用于其他敏感肠杆菌科细菌引起的系统性感染。 |
清瘟解毒,宣肺泄热。用于治疗流行性感冒属热毒袭肺证,症见:发热或高热,恶寒,肌肉酸痛,鼻塞流涕,咳嗽,头痛,咽干咽痛,舌偏红,苔黄或黄腻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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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理作用 |
1、过敏反应:青霉素类药物的过敏反应较常见,包括荨麻疹等各类皮疹、白细胞减少、间质性肾炎、哮喘发作和血清病型反应(Ⅲ型变态反应)。严重者偶可发生过敏性休克,过敏性休克一旦发生,必须就地抢救,予以保持气道畅通、吸氧及肾上腺素、糖皮质激素等治疗措施。 2、消化道反应:恶心、呕吐和肝肿大等,ALT、AST、肌酐升高。 3、大剂量静脉注射本品时可出现抽搐等神经系统反应、高钠和低钾血症。 4、本品为弱酸,故血药浓度过高时可发生急性代射性酸中毒,此反应尤多见于肾病病人且已有酸中毒者。 5、其他:念珠菌二重感染,出血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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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意事项 |
1、本品含钠量较高,故限制钠盐摄入的患者应慎用本品。 2、使用本品前需详细询问药物过敏史并进行青霉素皮肤试验,呈阳性反应者禁用。 3、对一种青霉素过敏者可能对其他青霉素类药物、青霉胺过敏,有青霉素过敏性休克史者约5%-7%可能存在对头孢菌素类药物交叉过敏。 4、肾功能不全患者应用本品可导致出血,应注意随访凝血时间、凝血酶原时间,发生出血时应及时停药并予适当治疗。 5、由于浓度较高的羧苄西林钠溶液可形成多聚体(为致敏区),因此注射液皆须新鲜配制。 6、孕妇及哺乳期妇女用药:尚未在孕妇中进行严格对照试验以排除本品对胎儿的不良影响,故孕妇应仅在确有必要时使用本品。少量本品从乳汁中分泌,哺乳期妇女应慎用或暂停哺乳。 |
部分患者可能出现轻微的胃肠道不适,如腹泻、恶心等。偶有皮疹、瘙痒等过敏反应。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