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替加氟

替加氟

处方药 医保

上海新华联制药有限公司

温馨提示:外观包装仅供参考,请按药品说明书或在药师指导下购买和使用。

功能主治:本品用于治疗消化道肿瘤,如胃癌、直肠癌、胰腺癌、肝癌,亦可用于乳腺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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替加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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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品信息
替加氟
替加氟
玻璃酸钠滴眼液
玻璃酸钠滴眼液
主要成分

本品主要成份为替加氟。

本品每支10ml含玻璃酸钠10mg。辅料为:无水枸橼酸、枸橼酸钠、山梨醇、注射用水。

生产企业

上海新华联制药有限公司

德国悟兹法姆药业集团

批准文号

国药准字H31021821

注册证号H20150150

说明
作用与功效

本品用于治疗消化道肿瘤,如胃癌、直肠癌、胰腺癌、肝癌,亦可用于乳腺癌。

用于干眼症,缓解干眼症状。

用法用量

本品不同剂型、不同规格的用法用量可能存在差异,请阅读具体药物说明书使用,或遵医嘱。 替加氟片、替加氟胶囊: 成人口服,每日800-1200mg,分3-4次服用,总量30-50g为一疗程。小儿剂量一次按体重4-6mg/kg,一日4次服用。 替加氟注射液、注射用替加氟: 单药成人一日剂量800-1000mg,或按体重一次15-20mg/kg,溶于5%葡萄糖注射液或0.9%氯化钠注射液500ml中,一日1次静滴,总量20-40g为一疗程。也可与其他抗肿瘤药物联合应用。 替加氟栓: 直肠用药。一次500mg(1粒),一日1-2次。

正常使用为一日三次,一次一滴。如需要也可增加使用频率。如需使用频率更高(如每天使用超过10次)请在眼科医生指导下使用。本品可在配戴隐形眼镜时使用,本品使硬性和软性隐形眼镜的配戴更加舒适,且不会形成任何的附着或残留物。本品适于长期治疗。

副作用

孕妇及哺乳期妇女禁用。

详情见产品说明书

禁忌

本品可以用于孕妇及哺乳期妇女。

成分

本品用于治疗消化道肿瘤,如胃癌、直肠癌、胰腺癌、肝癌,亦可用于乳腺癌。

用于干眼症,缓解干眼症状。

药理作用

1、轻度骨髓抑制表现为白细胞和血小板减少。 2、轻度胃肠道反应以食欲减退和恶心为主,个别病人可出现呕吐、腹泻和腹痛,停药后可消失。 3、其他反应有乏力、寒颤、发热、头痛、眩晕、运动失调、皮肤瘙痒、色素沉着、粘膜炎及注射部位血管疼痛等。 4、本品可引起肝、肾功能损害。

本品包含玻璃酸的钠盐,是一种存在于眼部和身体其他一些部分的天然物质。玻璃酸钠的特性是可以在眼睛表面形成一种规则、稳定、长效的水分膜,不易被洗去,而且不会引起视力模糊并可长时间保护眼睛不会有干涩和刺激感。治疗干眼症的主要目的是增加角膜前泪液膜的稳定性和容量。玻璃酸是一种与粘蛋白(1种泪液成分)化学结构、分子量和流变学性质都相似的物质。由于它的粘弹性,眼睛可以保持润滑而不会引起视力损害。另外,玻璃酸的水结合容量可以保持眼睛表面的湿润。

注意事项

1、用药期间定期检查白细胞、血小板计数,若出现骨髓抑制,轻者对症处理,重者需减量,必要时停药。 2、轻度胃肠道反应可不必停药,给予对症处理,严重者需减量或停药,餐后服用可减轻胃肠道反应。 3、有肝肾功能障碍的病人使用时应慎重,酌情减量。 4、妊娠初期3个月以内妇女禁用。 5、注射用替加氟若遇冷析出结晶,遇热可使溶解并摇匀后使用。 6、定期查血象、肝肾功能,异常时根据程度减量或停药。本品注射液禁与酸性药物配伍。

1.切勿将滴瓶头接触眼睑及其表面,以防污染。2.海露玻璃酸钠滴眼液不能和其他眼科用药同时使用。如果使用任何其他滴眼液,请在30分钟后再使用本品。眼膏应在使用本品后使用。3.本品正常使用为一日三次,一次一滴,如需要也可增加使用频率。如每天使用需超过10次,请在眼科医生指导下使用。4.孕妇、哺乳期妇女、儿童、老人应在医师指导下使用。5.因使用本品而出现眼部痛痒、烧灼感、眼睛刺痛、结膜充血等不适症状时,应停止使用,严重者应到医院就诊。6.使用本品症状未见改善时,应停止使用。7.为防止污染,不应与其他人通用。8.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9.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10.请将本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11.儿童必须在成人监护下使用。12.如正在使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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