功能主治:本品用于晚期肉芽肿或非肉芽肿性虹膜睫状体炎、视网膜脉络膜炎,眼底出血、玻璃体混浊、半陈旧性角膜白斑、斑翳,亦可作为视神经炎的辅助治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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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品信息 | |||
主要成分 |
本品主要成份为普罗碘铵。 |
本品主要成份为利巴韦林,每支含抑菌剂羟苯乙酯2.4mg。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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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产企业 |
上海福达制药有限公司 |
安徽艾珂尔制药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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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H31020997 |
国药准字H3402231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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说明 | |||
作用与功效 |
本品用于晚期肉芽肿或非肉芽肿性虹膜睫状体炎、视网膜脉络膜炎,眼底出血、玻璃体混浊、半陈旧性角膜白斑、斑翳,亦可作为视神经炎的辅助治疗。 |
适用于单纯疱疹病毒性角膜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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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法用量 |
1、结膜下注射一次0.1-0.2g,2-3日1次,5-7次为一疗程。 2、肌内注射一次0.4g,每日或隔日1次,10次为一疗程,每疗程间隔7-14日,一般用2-3个疗程。 |
滴入眼睑内,一次1~2滴,每1小时1次,好转后每2小时1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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副作用 |
1、对碘过敏者禁用。 2、严重肝肾功能减退者、活动性肺结核、消化道溃疡隐性出血者禁用。 3、甲状腺肿大及有甲状腺机能亢进家族史者慎用。 |
偶见局部轻微刺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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禁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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孕妇及哺乳期妇女用药:孕妇不宜应用。哺乳期妇女应用时应暂停授乳。儿童用药:未进行该项实验且无可靠参考文献。老年用药:老年人不推荐应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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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分 |
本品用于晚期肉芽肿或非肉芽肿性虹膜睫状体炎、视网膜脉络膜炎,眼底出血、玻璃体混浊、半陈旧性角膜白斑、斑翳,亦可作为视神经炎的辅助治疗。 |
适用于单纯疱疹病毒性角膜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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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理作用 |
久用可偶见轻度碘中毒症状,如恶心、发痒、皮肤红疹等。出现症状时可暂停使用或少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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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意事项 |
1、因本品能刺激组织水肿,一般不用于病变早期。 2、不得与甘汞制剂合并使用,以防生成碘化高汞毒性物。 3、本品使用期限一年,如期满物理性状无变化,游离碘检查合格,可继续使用。 |
1.本品不宜用于其他病毒性眼病。 2.若长期大量使用本品可能会产生与全身用药相同的不良反应如肝功能、血象的不良反应。 3.有严重贫血、肝功能异常者慎用。 4.本品在启用后最多可使用4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