功能主治:本品用于绝经后妇女的晚期乳腺癌的治疗。对雌激素受体阴性的病人,若其对他莫昔芬呈现阳性的临床反应,可考虑使用本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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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品信息 | |||
主要成分 |
本品的主要成分为阿那曲唑。 |
本品主要成份为来曲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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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产企业 |
杭州中美华东制药有限公司 |
浙江海正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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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H20123048 |
国药准字H20133109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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说明 | |||
作用与功效 |
本品用于绝经后妇女的晚期乳腺癌的治疗。对雌激素受体阴性的病人,若其对他莫昔芬呈现阳性的临床反应,可考虑使用本品。 |
对绝经后早期乳腺癌患者的辅助治疗,此类患者雌激素或孕激素受体阳性或受体状态不明。对已经接受他莫昔芬辅助治疗5年的、绝经后早期乳腺癌患者的辅助治疗,此类患者雌激素或孕激素受体阳性或受体状态不明。治疗绝经后、雌激素受体阳性孕激素受体阳性或受体状态不明的晚期乳腺癌患者,这些患者应为自然绝经或人工诱导绝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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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法用量 |
阿那曲唑片: 1、成人(包括老年人):口服,每日1次,每次1片。 2、儿童:本药不推荐儿童服用。 3、肾功能损害:轻度至中度肾功能损害患者不用调整剂量。 4、肝功能损害:轻度肝功能损害患者不用调整剂量。 5、对于早期乳腺癌,推荐的疗程为5年。 |
本品的推荐剂量为2.5mg,每日一次。其余详见说明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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副作用 |
本品禁用于以下情况: 1、绝经前妇女。 2、怀孕或哺乳期妇女; 3、严重肾功能损害的病人(肌酐清除率小于20ml/min)。 4、中到重度肝病患者。 5、已知对阿那曲唑或任何组份过敏的患者。 其它含有雌激素的疗法可降低本品之药理作用,所以禁止与本品伍用。合并使用他莫昔芬治疗(见药物相互作用)。 |
本品在所有晚期乳腺癌患者一线治疗和二线治疗,以及早期患者辅助治疗和接受他莫昔芬标准治疗后的后续强化辅助治疗试验中都显示良好的安全性。约75%接受辅助治疗(本品和他莫昔芬对照组,中位治疗持续时间60个月)、80%接受后续强化辅助治疗的患者(本品和安慰剂对照组,中位治疗持续时间60个月)和三分之一接受本品治疗的晚期转移以及新辅助治疗患者发生不良反应。临床研究中观察到的不良反应均为轻度到中度。大多数不良反应是由雌激素缺乏所致。详见说明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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禁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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孕妇及哺乳期妇女用药:未进行该项试验且无可靠参考文献儿童用药:未进行该项试验且无可靠参考文献老年用药:未进行该项试验且无可靠参考文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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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分 |
本品用于绝经后妇女的晚期乳腺癌的治疗。对雌激素受体阴性的病人,若其对他莫昔芬呈现阳性的临床反应,可考虑使用本品。 |
对绝经后早期乳腺癌患者的辅助治疗,此类患者雌激素或孕激素受体阳性或受体状态不明。对已经接受他莫昔芬辅助治疗5年的、绝经后早期乳腺癌患者的辅助治疗,此类患者雌激素或孕激素受体阳性或受体状态不明。治疗绝经后、雌激素受体阳性孕激素受体阳性或受体状态不明的晚期乳腺癌患者,这些患者应为自然绝经或人工诱导绝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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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理作用 |
1、一般的不良反应: (1)多见(≥10%)血管系统:潮热,通常为轻到中度。 (2)常见(≥1%,<10%)一般情况:衰弱,通常为轻到中度。肌肉骨骼,结缔组织和骨:关节疼痛/僵直,通常为轻到中度。生殖系统和乳腺:阴道干燥,通常为轻到中度。皮肤和皮下组织:毛发稀疏,通常为轻到中度;皮疹,通常为轻到中度。胃肠道:恶心,通常为轻到中度,腹泻通常为轻到中度。神经系统,头痛,通常为轻到中度。腕管综合征。肝胆系统:碱性磷酸酶,丙氨酸转氨酶和天冬氨酸转氨酶升高。 (3)不常见反应(≥0.1%,<1%)生殖系统和乳腺:阴道出血通常为轻到中度。代谢和营养:厌食,通常为轻到中度;高胆固醇血症通常为轻到中度。胃肠道:呕吐通常为轻到中度。神经系统嗜睡,通常为轻到中度。肝胆系统:γ-GT和胆红素升高;肝炎。 (4)极罕见反应(<0.01%)皮肤和皮下组织:多形性红斑、Stevens-Johnson综合征、变态反应包括血管性水肿,荨麻疹和过敏。 2、阴道出血现象偶见报告,主要出现在晚期乳腺癌患者从原有的激素疗法改为本品治疗的前几周。如有持续出血现象,应考虑做进一步的评估。由于本品降低了循环中雌激素的水平,故有可能导致骨密度下降,使部份患者骨折的风险增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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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意事项 |
1、尚未在儿童中确定本品的安全性和有效性,因此本品不推荐用于儿童。 2、对于激素状态有怀疑的患者,应通过生化检查的方法确定是否绝经(自然绝经或人工绝经)。 3、本品含乳酸。病人有罕见的半乳糖不耐受症、原发性肠乳糖酶缺乏或葡葡糖-半乳糖吸收不良遗传疾病的不应服用本品。 4、对中度到重度肝功能损害病人或重度肾功能损害的病人(肌酐清除率小于20ml/min),尚无支持本品安全应用的资料。由于本品降低了循环中雌激素的水平,故有可能导致骨密度下降。目前尚无充足资料表明双磷酸盐对由阿那曲唑引起的骨密度下降的作用情况,或作为预防性使用的作用情况。伴有骨质疏松或潜在的骨质疏松风险的妇女,应当在治疗开始以及其后定期的进行正规的骨密度检查,如DEXA扫描。应当在适当的时间开始骨质疏松的治疗或预防,并进行仔细的监测。 5、在ATAC试验中,与接受他莫昔芬治疗的患者相比,有更多接受阿那曲唑治疗的患者报告血清胆固醇升高(阿那曲唑治疗组为9%和他莫昔芬治疗组为3.5%)。 6、运动员慎用。 7、对驾驶和机械操作能力的影响:本品不太可能影响病人驾驶和机械操作能力,但曾有乏力和嗜睡的报告,在上述症状持续出现于驾车和操作机械时,应特别注意。品不太可能影响病人驾驶和机械操作能力,但曾有乏力和嗜睡的报告,在上述症状持续出现于驾车和操作机械时,应特别注意。 8、孕妇及哺乳期妇女用药:本品禁用于孕妇或哺乳期妇女。 9、儿童用药:尚未在儿童中确定本品的安全性和有效性,因此本品不推荐用于儿童。 10、老年用药:参见用法用量。 11、药物过量:目前在意外药物过量方面的经验有限。动物试验证明阿那曲唑的急性毒性很低。临床研究中也进行了不同剂量的研究:在健康男性志愿者中最大单一剂量达60mg,绝经后晚期乳腺癌妇女每日达10mg时仍然可被良好耐受。未得到产生有危及生命症状的单一剂量。本品药物过量无专门解救药,治疗只能对症处理。在处理药物过量时应考虑到同时应用了多种药物的可能性。若病人清醒则可以进行催吐。因本品蛋白结合率较低,故透析可以奏效。应给予一般的支持性监护包括密切观察病人并监测其生命体征。 |
1.本品应用于绝经后妇女,如孕妇需使用本品,应注意本品对胎儿的潜在危险(动物实验证明本品具有胚胎毒性)。 2.少数患者出现肝脏生化指标异常,而与肝转移无关。 3.特殊的群体: 少儿、老人和人种: 在研究群体中(成人35岁至80岁以上),年龄不同未见药物动力学参数变化。 来曲唑药代动力学在成人与儿童间的差别尚未研究。人种间的药代动力学差异也未研究。 肾功能不全者: 对肾功能不同的志愿者(24小时排除肌氨酸9~116ml/min)的研究,服用2.5mg单剂量来曲唑,肾功能的不同并未对药代动力学参数产生影响。另外,347例晚期乳腺癌病人,约半数服用2.5mg来曲唑,半数服用0.5mg来曲唑,肾功能损伤(肌氨酸酐排量:20~50ml/min)并不影响来曲唑的血药浓度。 肝功能不全者: 对不同程度的肝功能障碍受试者(如肝硬化、Child-Pugh-Classification A and B)进行的调查研究表明,中等肝功能障碍受试者的AUC比正常受试者高37%,但仍在无功能损伤受试者的AUC范围之中。患者严重肝损伤的病人(Child-Pugh-Classification)尚未研究(见剂量和服法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