功能主治:1、恶性肿瘤并发的高钙血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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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品信息 | |||
主要成分 |
本品主要成分为氯膦酸二钠。 |
本品为复方制剂,其组分为环磷酰胺(C7H15Cl2N2O2P•H2O)50mg,人参茎叶总皂苷50mg。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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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产企业 |
海南灵康制药有限公司 |
天津金世制药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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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H20064449 |
国药准字H12021006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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说明 | |||
作用与功效 |
1、恶性肿瘤并发的高钙血症。 |
适用于恶性淋巴瘤、多发性骨髓瘤、淋巴细胞白血病、神母细胞瘤、卵巢癌、乳癌以及各种肉瘤及肺癌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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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法用量 |
本品不同剂型、不同规格的用法用量可能存在差异,请阅读具体药物说明书使用,或遵医嘱。 氯膦酸二钠片/氯膦酸二钠注射液: 1、Paget病:300mg/日,静脉滴注3小时以上,共5日,以后改口服。 2、高钙血症:300mg/日,静脉滴注3-5日或一次给予1.5g静脉滴注,血钙正常后改口服。 氯膦酸二钠胶囊:口服。 1、恶性肿瘤患者:每日2.4g,可分2-3次服用,对血清钙水平正常的病人,可减为每日1.6g,若伴有高钙血症,可增至每日3.2g,必须空腹服用,最好在进餐前1小时。 2、早期或未发生骨痛的各类型骨质疏松症:每日0.4g,连用3个月为一个疗程,必要时可重复疗程。严重或已发生骨痛的各类型骨质疏松症,每日1.6g,分两次服用,或遵医嘱。 注射用氯膦酸二钠: 1、静脉输注仅适用于短期治疗。 2、氯膦酸盐主要经肾脏清除,因此,在氯膦酸盐治疗过程中定要维持足够的水份摄入。必须保证足够的水量摄入,并应在治疗前和治疗期间监测肾功能和血清钙浓度。 3、输注氯膦酸盐后,不同患者维持临床可接受的血清钙浓度的时间长短有显著差异。必要时可重复输注以控制血清钙水平或者,选择口服氯膦酸盐治疗。 4、肾功能正常的成年患者: 氯膦酸盐静脉输注时,每日剂量为300mg,用500ml的盐水(氯化钠用9mg/ml)或500ml的5%葡萄糖(50mg/ml)溶液稀释。配制好的溶液的输注时间应至少2小时,连续输注几天直至达到正常血钙水平,通常在5天内即可实现,正常情况下,这种连续治疗不应超过7天。 5、肾衰患者:详见说明书。 |
口服。成人常用量,一次1片,一日3~4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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副作用 |
1、对本品过敏者禁用。 2、严重肾损害者、骨软化症患者禁用。 |
骨髓抑制为最常见的毒性,白细胞往往在给药后10~14天最低,多在第21天恢复正常,血小板减少比其他烷化剂少见;常见的副反应还有恶心、呕吐。严重程度与剂量有关。 环磷酰胺的代谢产物可产生严重的出血性膀胱炎,大量补充液体可避免。本品也可致膀胱纤维化。 当大剂量环磷酰胺(按体重50mg/kg)与大量液体同时给予时,可产生水中毒,可同时给予呋塞米以防止。 环磷酰胺可引起生殖系统毒性,如停经或精子缺乏,妊娠初期给药可致畸胎。 长期给予环磷酰胺可产生继发性肿瘤。 用于白血病或淋巴瘤治疗时,易发生高尿酸血症及尿酸性肾病。 少见的副作用有发热、过敏、皮肤及指甲色素沉着、粘膜溃疡、谷丙转氨酶升高、荨麻疹、口咽部感觉异常或视力模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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禁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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孕妇及哺乳期妇女用药:孕妇用药特别在妊娠初期的三个月,由于环磷酰胺有致突变或畸胎作用,可造成胎儿死亡或先天性畸形。本品在乳汁中排出,在开始用复方环磷胺片治疗时必须终止哺乳。儿童用药:本品进进行该项实验且无可靠参考文献。老年用药:本品未进行该项实验且无可靠参考文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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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分 |
1、恶性肿瘤并发的高钙血症。 |
适用于恶性淋巴瘤、多发性骨髓瘤、淋巴细胞白血病、神母细胞瘤、卵巢癌、乳癌以及各种肉瘤及肺癌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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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理作用 |
1、最常见报告的不良反应为胃肠道反应,如恶心、呕吐和腹泻。有大约10%的患者发生。但这些反应通常是轻度的,且多发生于大剂量时,在可手术治疗的原发性乳腺癌患者中进行的预防骨转移的随机、安慰剂对照的临床试验中,对1079名患者进行了安全性评价,氯膦酸盐组发生的不良事件中,与安慰剂对照组相比,仅非重度腹泻明显更常见。 2、代谢及营养异常: (1)常见:无症状的低钙血症。 (2)罕见:有症状的低钙血症。 (3)血清甲状旁腺激素水平升高,常常与血清钙水平降低有关。曾观察到血清碱性磷酸酶浓度改变,在有肝脏转移和骨转移的病人,血清碱性磷酸酶水平会升高。 3、呼吸系统、胸和纵隔异常: 非常罕见:阿司匹林过敏哮喘患者发生呼吸功能损害。过敏反应表现为呼吸系统症状。 4、胃肠道异常: 常见:恶心、呕吐和腹泻,通常较轻微。 5、肝胆异常: (1)常见:转氨酶升高,但通常在正常范围内。 (2)罕见:转氨酶升高超过正常范围两倍,不伴有肝功能损害。 6、皮肤和皮下组织异常:罕见:与过敏性皮肤反应表现相同。 7、肾脏和泌尿系统异常: 罕见:肾功能损害(血清肌酐升高和蛋白尿);重度肾脏损害,尤其是静脉快速输注高剂量氯膦酸盐后发生(剂量参见“用法用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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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意事项 |
1、在氯磷酸盐治疗期间,必须保持足量的液体摄入。静脉内输注氯磷酸盐,及高钙血症患者或肾衰患者采用氯磷酸盐治疗时,这一点尤其重要。 2、肾功能衰竭患者应用氯磷酸盐时需谨慎(参见“用法用量中的剂量调整)。氯磷酸盐静脉给药剂量明显高于推荐剂量时可能会引起重度的肾功能损害,尤其当输注速度太快时。 3、孕妇及哺乳期妇女用药: 虽然动物实验中,氯磷酸盐可通过胎盘屏障,尚不清楚其是否可经乳汁分泌或通过人体胎盘而进入胎儿体内。此外,尚不知道氯磷酸盐是否会引起胎儿损害或影响生殖。因此,孕妇或哺乳期妇女不应使用氯磷酸盐,除非治疗裨益明确超过全部风险。 4、儿童用药: 尚未确定在儿科患者中的安全性和有效性 5、老年用药: 对老年患者没有特殊的剂量建议。临床试验已包括了65岁以上的患者,此年龄组未报告有特殊的不良反应。 6、药物过量: (1)症状:氯膦酸盐高剂量静脉给药时,有血清肌酐増高和肾功能不全的报告。 (2)治疗:药物过量时应采取对症治疗。必须保证足够的水量摄入,并监测肾功能和血清钙浓度。 |
1.下列情况应慎用:骨髓抑制、有痛风病史、肝功能损害、感染、肾功能损害、肿瘤细胞浸润骨髓、有泌尿素结石史、以前曾接受过化疗或放射治疗。 2.用药期间须定期检查白细胞计数及分类、血小板计数,肾功能(尿素氮 肌酐消除率),肝功能(血清胆红素、谷丙转氨酶)及血清尿酸水平。 3.肾功能损害时,环磷酰胺的剂量应减少至治疗量的1/2~1/3。 4.白血病、淋巴瘤病人出现尿酸性肾病时,可采用以下的方法预防,大量补液、碱化尿液及(或)给予别嘌醇。 5.当肿瘤细胞浸润骨髓或以往的化疗或放射治疗引起严重骨髓抑制,环磷酰胺的剂量应减少至治疗量的1/2~1/3。 6.如有明显的白细胞减少(特别是粒细胞减少)或血小板减少,应停用本品。 7.对诊断的干扰:本品可使血清胆碱酯酶减少,血及尿中尿酸水平增加。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