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拉氧头孢钠

拉氧头孢钠

非处方药 医保

海南灵康制药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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功能主治:本品适用于治疗由敏感菌引起的多种感染,如呼吸道感染、泌尿道感染、皮肤软组织感染、腹膜炎、胆囊炎、败血症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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拉氧头孢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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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品信息
拉氧头孢钠
拉氧头孢钠
利巴韦林滴眼液
利巴韦林滴眼液
主要成分

本品主要成份为利巴韦林,每支含抑菌剂羟苯乙酯2.4mg。

生产企业

海南灵康制药有限公司

安徽艾珂尔制药有限公司

批准文号

国药准字H20083055

国药准字H34022312

说明
作用与功效

本品适用于治疗由敏感菌引起的多种感染,如呼吸道感染、泌尿道感染、皮肤软组织感染、腹膜炎、胆囊炎、败血症等。

适用于单纯疱疹病毒性角膜炎。

用法用量

成人通常每日12克,分24次静脉滴注或肌内注射。儿童每日3060毫克/公斤体重,分24次给药。具体剂量需根据病情调整。

滴入眼睑内,一次1~2滴,每1小时1次,好转后每2小时1次。

副作用

可能的副作用包括皮疹、腹泻、恶心、呕吐、头痛、发热等。

偶见局部轻微刺激。

禁忌

孕妇及哺乳期妇女用药:孕妇不宜应用。哺乳期妇女应用时应暂停授乳。儿童用药:未进行该项实验且无可靠参考文献。老年用药:老年人不推荐应用。

成分

本品适用于治疗由敏感菌引起的多种感染,如呼吸道感染、泌尿道感染、皮肤软组织感染、腹膜炎、胆囊炎、败血症等。

适用于单纯疱疹病毒性角膜炎。

药理作用

注意事项

1. 对青霉素类药物过敏者慎用;2. 肾功能不全患者需调整剂量;3. 避免与氨基糖苷类抗生素联用;4. 孕妇及哺乳期妇女慎用;5. 定期监测肝肾功能。

1.本品不宜用于其他病毒性眼病。 2.若长期大量使用本品可能会产生与全身用药相同的不良反应如肝功能、血象的不良反应。 3.有严重贫血、肝功能异常者慎用。 4.本品在启用后最多可使用4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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