功能主治:本品适用于预防和治疗癌症化疗引起的恶心和呕吐。也用于外科手术后恶心和呕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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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品信息 | |||
主要成分 |
本品主要成分为盐酸托烷司琼。 |
本品主要成份为双环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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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产企业 |
海南灵康制药有限公司 |
北京协和药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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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H20060288 |
国药准字H2005171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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说明 | |||
作用与功效 |
本品适用于预防和治疗癌症化疗引起的恶心和呕吐。也用于外科手术后恶心和呕吐。 |
本品可用于治疗慢性肝炎所致的氨基转移酶升高。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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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法用量 |
1、肿瘤化疗引起的恶心、呕吐:在任何化疗周期中,盐酸托烷司琼最多应用6天。 (1)儿童:一般不推荐用于儿童,如病情需要必须使用时,可参照下列剂量:在2岁以上的儿童剂量0.2mg/kg,最高可达5mg/天。 ①第1天静脉给药:将本品溶于100ml常用输注液中(如0.9%氯化钠注射液、林格氏液或5%葡萄糖液)于化疗前快速静脉滴注或缓慢静脉推注,第2-6天可口服给药。 ②儿童口服给药:可从西林瓶中取适量的盐酸托烷司琼溶液,用桔子汁或可乐稀释后,在早晨起床时(至少于早餐前1小时)立即服用。 (2)成人:成人推荐剂量为5mg/天,每天一次,疗程为6天。 ①第1天静脉给药:将本品5mg溶于100毫升常用输注液中(如0.9%氯化钠注射液、林格氏液或5%葡萄糖液)在化疗前快速静脉滴注或缓慢静脉推注。 ②第2-6天可改为口服给药,于早晨起床时用生理盐水或葡萄糖溶解后(至少于早餐前一小时)用水服用。 (3)代谢不良者应用:在为期6天的应用中,无需减少剂量。 (4)肝或肾功能不全患者的应用:在急性肝炎或脂肪肝患者中,盐酸托烷司琼的药代动力学无改变。但是,肝硬化或肾功能不全患者的血浆药物浓度则较正常的健康志愿者高约50%,然而,如果采用5mg/天共六天的给药方案,则不必减量。 2、手术后恶心、呕吐治疗: (1)成人推荐剂量为2mg/次,溶于0.9%氯化钠注射液、林格氏注射液、5%的葡萄糖注射液中静脉输注或缓慢静脉注射(30秒以上)。 (2)尚无儿童术后用药经验。 |
口服,成人常用剂量一次25mg,必要时可增至50mg,一日3次,最少服用6个月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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副作用 |
对盐酸托烷司琼过敏者禁用。 |
服用本品后,个别患者可能出现的不良反应均为轻度或中度,一般无需停药、或短暂停药、或对症治疗即可缓解。 在入选2200例12岁至65岁患者的双环醇片Ⅳ期临床研究中,未见严重不良反应,研究者报告30例与本品很可能有关或可能有关的不良事件,偶见(发生率<0.5%)皮疹、头晕、腹胀、恶心,极个别(发生率<0.1%)出现头痛、血清氨基转移酶升高、睡眠障碍、胃部不适、血小板下降、一过性血糖血肌升高、脱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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禁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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孕妇及哺乳期妇女用药:尚无本品对孕妇及哺乳期妇女的研究资料,同其它药物一样,应权衡利弊,谨慎使用。 儿童用药:12岁以下儿童的最适剂量遵医嘱。 老年用药:70岁以上老年患者的最适剂量尚待确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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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分 |
本品适用于预防和治疗癌症化疗引起的恶心和呕吐。也用于外科手术后恶心和呕吐。 |
本品可用于治疗慢性肝炎所致的氨基转移酶升高。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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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理作用 |
盐酸托烷司琼通常耐受性良好,推荐剂量下的不良反应为一过性,最常报道的不良反应为5mg应用引起的便秘(11%),这些不良反应在慢性代谢中比正常代谢者中更为常见。其他常见的不良反应有头痛、头昏、便秘、眩晕、疲劳和胃肠功能紊乱如腹痛和腹泻等。也有虚脱、昏厥和心跳停止的个案报道,但尚不能确定与盐酸托烷司琼的因果关系。也有以下一种或多种Ⅰ型变态反应的个案报道:面部潮红和/或全身疯疹、胸部压迫感、呼吸困难、急性支气管痉挛和低血压。 |
药理作用 双环醇为联苯结构衍生物。动物试验结果发现:双环醇对四氯化碳、D-氨基半乳糖、扑热息痛引起的小鼠急性肝损伤的氨基转移酶升高、小鼠免疫性肝炎的氨基转移酶升高有降低作用,肝脏组织病理形态学损害有不同程度的减轻。体外试验结果显示双环醇对肝癌细胞转染人乙肝病毒的2.2.15细胞株具有抑制HBeAg、HBVDNA、HBsAg分泌的作用。 毒理研究 遗传毒性:双环醇Ames试验、CHL染色体畸变试验、小鼠微核试验,结果均为阴性。 生殖毒性:大鼠灌胃给予双环醇250、500、1000mg/kg,雄性大鼠于交配前连续给药60天,雌性大鼠于交配前14天到妊娠后15天连续给药。雄性、雌性大鼠分别于雌性大鼠妊娠后第7天和第20天处死。结果显示对妊娠率、吸收率、活胎数、胎仔性别、胎仔体重、骨骼发育、内脏发育未见明显影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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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意事项 |
1、高血压未控制的患者,用药后可能引起血压进一步升高,故高血压患者应慎用,其用量不宜超过10mg/天。 2、盐酸托烷司琼常见不良反应是头晕和疲劳,患者服药后在驾车或操纵机械者应慎用。 3、肝肾功能障碍者使用本品半衰期延长。但这种变化在每天5mg,连续用药6天的治疗中不会发生药物蓄积,因此不必调整用药剂量。 4、孕妇及哺乳期妇女用药:孕妇禁用。盐酸托烷司琼是否泌入人乳尚未证实,故用药患者不应授乳。 5、儿童用药:一般不推荐使用,如病情需要必须使用时,其剂量参见【用法用量】。尚无2岁以下儿童的用药经验。 6、老年用药:老年人应用无需调整剂量。 7、药物过量: (1)症状:多次大剂量使用时可有幻视。高血压患者的血压可升高。 (2)处理:对症治疗,应对患者的重要生命体征做严密观察。 |
1.在用药期间应密切观察病人临床症状,体征和肝功能变化,疗程结束后也应加强随访。 2.有肝功能失代偿者如胆红素明显升高、低白蛋白血症、肝硬化腹水、食管静脉曲张出血、肝性脑病及肝肾综合征慎用或遵医嘱。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