功能主治:本品用于支气管哮喘,喘息型支气管炎、阻塞性肺气肿等缓解喘息症状,也可用于急性心功能不全和心源性哮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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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品信息 | |||
主要成分 |
本品主要成分为氨茶碱。 |
化学名称:(±)-9-氟-2,3-二氢-3-甲基-10-(4-甲基-1哌嗪基)-7-氧-7氢-吡啶并(1,2,3-de)[1,4]苯并恶嗪-6-羧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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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产企业 |
河南天方华中药业有限公司 |
参天制药(中国)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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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H20054681 |
国药准字H20113438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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说明 | |||
作用与功效 |
本品用于支气管哮喘,喘息型支气管炎、阻塞性肺气肿等缓解喘息症状,也可用于急性心功能不全和心源性哮喘。 |
多种病原菌引起的外眼部感染症。详见说明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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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法用量 |
1、常用量:静脉滴注,一次0.25-0.5g,一日0.5-1g。 2、极量:静脉滴注,一次0.5g。 |
一般1天3次,每次滴眼1滴。根据症状可适当增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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副作用 |
对本品过敏的患者、未经控制的惊厥性疾病患者及急性心肌梗死伴有血压显著降低者禁用。 |
在调查的共计13329例中,有44例(0.33%)出现了不良反应。主要的不良反应为眼刺激感11件(0.08%)、眼睑瘙痒感8件(0.06%)、眼睑炎6件(0.05%)、结膜充血5件(0.04%)、眼痛5件(0.04%)、眼睑肿胀5件(0.04%)等。1.严重不良反应:休克、过敏样症状:有可能引起休克、过敏样症状,应充分进行观察。当发现红斑、皮疹、呼吸困难、血压降低、眼睑浮肿等症状时应停止给药,予以妥善的处置。2.其它不良反应:发现不良反应时应采取停止给药等妥善的处置。(见说明书表格)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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禁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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孕妇及哺乳期妇女用药:对孕妇或可能妊娠的妇女,只有在其治疗的有益性高于可能发生的危险性时方可给药。(对妊娠期间的安全性尚不明确)。儿童用药:国外资料显示在1岁以下的496例使用者中发现有不良反应的为2例(眼睑炎、眼睑肿胀),在1岁至15岁的1657例使用者中发现有不良反应的为2例3件(眼睑肿胀、结膜充血、瘙痒感)。老年用药:通常,老年人的生理功能有所降低,应注意予以减量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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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分 |
本品用于支气管哮喘,喘息型支气管炎、阻塞性肺气肿等缓解喘息症状,也可用于急性心功能不全和心源性哮喘。 |
多种病原菌引起的外眼部感染症。详见说明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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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理作用 |
1、常见的不良反应为:恶心、胃部不适、呕吐、食欲减退,也可见头痛、烦燥、易激动。 2、当静脉滴注过快或茶碱血浓度超过20μg/ml,可出现毒性反应。表现为心律失常、心率增快、头晕、血压剧降、肌肉颤动或癫痫。由于胃肠道受刺激,可见血性呕吐物或柏油样便。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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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意事项 |
1、对诊断的干扰:本品可使血清尿酸及尿中儿茶酚胺的测定值增高。 2、下列情况应慎用,并注意监测血清茶碱浓度: (1)酒精中毒。 (2)心律失常。 (3)严重心脏病。 (4)充血性心力衰竭。 (5)肺源性心脏病。 (6)肝脏疾患。 (7)高血压。 (8)甲状腺功能亢进。 (9)严重低氧血症。 (10)急性心肌损害。 (11)活动性消化道溃疡或有溃疡病史者。 (12)肾脏疾患。 (13)年龄超过55岁,特别是男性和伴发慢性肺部疾病的患者。 (14)持续发热患者。 (15)茶碱清除率减低者。 3、静脉滴注时,应避免与维生素C、促皮质激素、去甲肾上腺素、四环素类盐酸盐配伍。 4、用于心功能不全的患者时应注意计算氯化钠的摄入量。 5、给药期间注意体内血药浓度与疗效相关。尤其是长期用药病人,用量通常大于一般人用量,曾认为茶碱有效血浓度大约10-20μg/ml,超过20μg/ml,即可产生毒性,近来研究提示5-10μg/ml左右时也可收到较好疗效。 6、用量应根据标准体重计算,理论上给予茶碱0.5mg/kg,即可使血清茶碱浓度升高1μg/ml。 7、本品使用前请详细检查,如发现药液浑浊、异物、封口松动、漏液、瓶身或瓶口有破裂漏气等,切勿使用。 8、本品一经使用,即有空气进入,剩余药液切勿再贮存使用。 |
1.本品不可长期使用。为了防止耐药菌的出现等,原则上应确认敏感性,将用药期限限制在治疗疾病所需的最少时间以内。 2.本品仅用于滴眼。 3.为了防止污染药液,滴眼时应注意避免容器的前端直接接触眼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