功能主治:本品适用于敏感病原体所引起的下列感染:
查看说明书药品对比
药品信息 | |||
主要成分 |
本品主要成分为乳糖酸阿奇霉素。 |
化学名称为:羟基脲。 |
|
生产企业 |
山东凤凰制药股份有限公司 |
齐鲁制药有限公司 |
|
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H20051240 |
国药准字H37021289 |
|
说明 | |||
作用与功效 |
本品适用于敏感病原体所引起的下列感染: |
1、慢性粒细胞白血病(CML)有效,并可用于对马利兰耐药的CML; 2、对黑色素瘤、肾癌、头颈部癌有一定疗效,与放疗联合对头颈部及宫颈鳞癌有效。 |
|
用法用量 |
1、将本品加入到250ml或500ml的0.9%氯化钠注射液或5%葡萄糖注射液中。使最终阿奇霉素浓度为1.0-2.0mg/ml,静脉滴注,滴注时间为:浓度为1.0mg/ml,滴注3小时;浓度为2.0mg/ml,滴注1小时。 2、治疗社区获得性肺炎,成人用量为每次0.5g,每天1次。至少连续用药2天,继之换用口服阿奇霉素口服制剂0.5g/天,治疗7-10天为一个疗程。转为口服治疗时间应由医生根据临床反应确定。 3、治疗盆腔炎,成人用量为每次0.5g,每天1次,用药1天或2天后,改用阿奇霉素口服制剂0.25g/日,以7天为一个疗程。转为口服治疗时间应由医生根据临床反应确定。若怀疑合并有厌氧菌感染,则应合用抗厌氧菌药物。 |
口服,CML每日20~60mg/kg,每周两次,6周为一疗程;头颈癌、宫颈鳞癌等... |
|
副作用 |
对阿奇霉素、红霉素或其它大环内酯类抗生素过敏者禁用。 |
1、骨髓抑制为剂量限制性毒性,可致白细胞和血小板减少,停药后1~2周可恢复; 2、有时出现胃肠道反应,尚有致睾丸萎缩和致畸胎的服道; 3、偶有中枢神经系统症状和脱发,亦有本药引起药物性发热的报道,重复给药时可再出现。 4.国外有报道,在骨髓增殖异常的病人中,使用羟基脲出现了皮肤血管毒性反应,包括血管溃疡和血管坏死,报道出现血管毒性的病人大多数曾经或者正在接受干扰素治疗。如果使用羟基脲发生血管溃疡或者坏死,应当停止用药。 |
|
禁忌 |
|
孕妇及哺乳期妇女用药:本品有诱变、致畸胎及致癌的潜在可能,孕妇及哺乳期妇女禁用。 儿童用药:未进行该项实验且无可靠参考文献。 老年用药:老年患者对本品敏感,肾功能可能较差,故服用本品时应适当减少剂量。 |
|
成分 |
本品适用于敏感病原体所引起的下列感染: |
1、慢性粒细胞白血病(CML)有效,并可用于对马利兰耐药的CML; 2、对黑色素瘤、肾癌、头颈部癌有一定疗效,与放疗联合对头颈部及宫颈鳞癌有效。 |
|
药理作用 |
1、本品常见不良反应有: (1)胃肠道反应:腹泻、恶心、腹痛、稀便、呕吐等。 (2)局部反应:注射部位疼痛、局部炎症等。 (3)皮肤反应:皮疹、瘙痒等。 (4)其它反应:如厌食、头晕或呼吸困难等。 2、本品也可引起下列反应: (1)消化系统:消化不良、胃肠胀气、口腔念珠菌病、胃炎等。 (2)神经系统:头痛、嗜睡等。 (3)过敏反应:支气管痉挛等。 (4)其它反应:味觉异常等。 (5)实验室检查:血清ALT、AST、肌酐、LDH、胆红素及碱性磷酸酶升高,白细胞、中性粒细胞及血小板计数减少。 |
是一种核苷二磷酸还原酶抑制剂,可阻止核苷酸还原为脱氧核苷酸,干扰嘌呤及嘧啶碱基生物合成,选择性地阻碍DNA合成,对RNA及蛋白质合成无阻断作用。周期特异性药,S期细胞敏感。 |
|
注意事项 |
1、肾功能不全者慎用。用药期间如果发生过敏反应(如血管神经性水肿、皮肤反应、Stevens-Johnson综合症及毒性表皮坏死等)应立即停药并采取适当治疗措施。治疗期间,若患者出现腹泻症状,应考虑是否有伪膜性肠炎发生。如果诊断确定,应采取相应的治疗措施,包括维持水、电解质平衡、补充蛋白质等。本品每次滴注时间不少于60分钟,滴注液浓度不得高于2.0mg/ml。16岁以下患者使用本品的安全性尚不确定。 2、孕妇及哺乳期妇女用药:孕妇及哺乳期妇女慎用。 3、儿童用药:儿童使用本品的安全性尚不明确。 4、老年用药:尚不明确。 5、药物过量:尚不明确。 |
服用本品可使患者免疫机能受到抑制,故用药期间避免接种死或活病毒疫苗,一般停药3个月至1年才可考虑接种疫苗。服用本品时应适当增加液体的摄入量,以增加尿量及尿酸的排泄。定期监测白细胞、血小板、血中尿素氮、尿酸及肌苷浓度。 下列情况应慎用:严重贫血未纠正前、骨髓抑制、肾功能不全、痛风、尿酸盐结石史等。 对羟基脲的处理过程应谨慎。配药或者接触装有羟基脲的药瓶时应当戴上一次性手套,且在接触含有羟基脲的药瓶或者胶囊(片)前后都要洗手。该药应当远离儿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