功能主治:本品适用于齐多夫定片与其他抗逆转录病毒药物联合使用,用于治疗人类免疫缺陷病毒(HIV)感染的成年人和儿童。由于齐多夫定显示可降低HIV的母婴传播率,齐多夫定亦可用于HIV阳性怀孕妇女及其新生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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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品信息 | |||
主要成分 |
本品主要成分为齐多夫定。 |
本品主要成份为:糠酸莫米松;分子式:C24H30Cl2O6;分子量:521.4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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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产企业 |
上海现代制药股份有限公司 |
Schering-Plough Labo N.V.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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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H20041972 |
注册证号H201401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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说明 | |||
作用与功效 |
本品适用于齐多夫定片与其他抗逆转录病毒药物联合使用,用于治疗人类免疫缺陷病毒(HIV)感染的成年人和儿童。由于齐多夫定显示可降低HIV的母婴传播率,齐多夫定亦可用于HIV阳性怀孕妇女及其新生儿。 |
本品适用于治疗成人、青少年和3至11岁儿童季节性或常年性鼻炎,对于曾有中至重度季节性过敏性鼻炎症状的患者,主张在花粉季节开始前2-4周用本品作预防性治疗。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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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法用量 |
1、成人用药剂量:口服,本品与其他抗逆转录病毒药物合用的推荐剂量为每日500或600mg,分2-3次给药。另外,一些研究结果表明,每日1000mg,分次给药的方案是有效的。每日低于1000mg剂量的齐多夫定对HIV感染引起的神经系统功能障碍是否有治疗及预防作用目前尚不清楚。 2、用于预防母-婴传播的剂量:下列齐多夫定的剂量已证实有效:口服,本品用于妊娠妇女(孕周>14周)的推荐剂量是每日500mg(每次100mg,每日五次)至开始分娩。在生产期间齐多夫定需静脉给药2mg/kg,给药时间为1小时以上。随后继续静脉注射1mg/kg/每小时至脐带结扎。新生儿应按2mg/kg的剂量给予齐多夫定口服溶液。每6小时服药一次。生后12小时内开始给药并持续服至6周。不能口服的婴儿应静脉给予齐多夫定1.5mg/kg,每6小时给药一次,每次给药时间大于30分钟。此外,泰国疾病控制中心研究表明,对于妊娠36周妇女的齐多夫定推荐剂量为300mg,每日二次口服至开始分娩。随后口服齐多夫定300mg每三小时一次从分娩开始至生产结束。这也是可以选择的剂量。 3、血液系统不良反应患者的剂量:调整对于血红蛋白水平降至7.5g/dl(4.65mmol/L)-9g/dl(5.59mmol/L)或中性粒细胞计数降至0.75×109-1.0×109/L的患者,应减少齐多夫定的用量或中止齐多夫定的治疗。 4、肾功能损害者的用药剂量:与健康人相比,晚期肾衰患者齐多夫定的血浆峰浓度高出50%,系统暴露(以齐多夫定浓度-时间曲线下面积表示)增加100%,而半衰期无明显改变。肾功能的衰竭主要引起葡萄糖苷酸代谢物的贮积,该代谢物无毒性作用。晚期肾衰患者每日使用300-400mg为合适的剂量。治疗中应根据患者的血液学参数及临床反应调整剂量。血液透析及腹膜透析对齐多夫定的排泄无明显影响,而其葡萄糖苷酸代谢物的排泄增加。对于进行血液透析及腹膜透析的晚期肾病患者,推荐剂量为每6-8小时100mg。 5、肝功能受损者的用药剂量:从肝硬化患者中得到的资料表明,肝功能受损患者由于葡糖醛酸化作用的减弱而引起齐多夫定的蓄积。肝功能受损患者须进行剂量调整,但因资料有限,目前尚无理想的推荐方案。如果无法监测齐多夫定的血浆浓度,医师应特别注意患者有无不耐受的征象,并适当调整和/或延长用药间隔。 |
季节过敏性或常年性鼻炎:通常先手揿喷雾器6-7次作为启动,直至看到均匀的喷雾,然后鼻腔给药,每喷喷出糠酸莫米松混悬液100mg,内含糠酸莫米松一水合物,相当于糠酸莫米松50μg,如果喷雾器停用14日以上,则在以后应用时应重新启动。在每次用药前充分振摇容器。1.成人(包括老年患者)和青年:用于预防和治疗的常用推荐量为每侧鼻孔2喷(每喷为50μg)一日1次(总量为200μg),症状被控制后,剂量可减至每侧鼻孔1喷(总量100μg),即能维持疗效。如果症状未被有效控制,可增剂量至每侧鼻孔4喷(总量400μg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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副作用 |
1、本品禁用于已知对齐多夫定或制剂中任何成份过敏者。 2、本品禁用于中性粒细胞计数异常低下(0.75*10%/L)者或血红蛋白水平异常低下(7.5g/dl或4.65mmo/L)者。 |
1.季节过敏性或常年性鼻炎在临床研究中报道与本品有关的局部不良反应(成人及青少年患者)包括头疼(8%),鼻出血如明显出血、带血粘液和血斑(8%),咽炎(4%),鼻灼热感(2%),鼻部刺激感(2%)及鼻溃疡(1%),这些不良反应常见于使用皮质激素类鼻喷雾剂时。2.鼻出血一般具有自限性,同时程度较轻,与安慰剂(5%)相比发生率较高,但与阳性对照的皮质激素(15%)相比发生率接近或较低,其他反应均与安慰剂相当。3.在小儿患者中,不良反应如头疼(3%),鼻出血(6%),鼻部刺激感(2%)及流涕(2%)均与安慰剂相当。鼻腔吸入糠酸莫米松一水合物很少发生即刻过敏反应,极少有过敏和血管性水肿的报道。罕有味觉及嗅觉干扰的报道。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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禁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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孕妇及哺乳期妇女用药:对于孕妇尚未进行足够或良好的对照研究。 如同其他鼻腔用糖皮质激素制剂,对于孕妇、乳母或育龄妇女,只有在用药后对母体、胎儿或婴儿的益处超过可能产牛的危害时才可使用本品。对母亲在孕期接受糖皮质激素诊治的婴儿需注意观察是否存在肾上腺功能减退。儿童用药:临床对照研究表明鼻腔用糖皮质激素可能导致儿童患者生长速度减慢。在缺乏下丘脑-垂体-肾上腺(HPA)轴抑制实验室证据的情况下,观察到的此种现象提示,对于儿童患者全身糖皮质激素暴露,与通常所采用的HPA轴功能测试相比,增长速度是更敏感的指示剂。这种与鼻腔用糖皮质激素相关的生长速度减慢的长期影响(包括对成年后身高的影响)还是未知的。停止鼻腔用糖皮质激素治疗后对生长的潜在影响还未进行充分的研究。对接受鼻腔用糖皮质激素的儿童患者(包括本品50mg)应进行例行检测(如身高检查)。延长治疗对生长的潜在影响应与获得的临床益处和可替代的非糖皮质激素治疗的安全性和有效性相衡量。为减少鼻腔用糖皮质激素给药(包括本品50mg)的全身影响,应测定每位患者的最低有效量。老年用药:老年患者:总计203名64岁以上(64到86岁)患者接受本品治疗,50m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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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分 |
本品适用于齐多夫定片与其他抗逆转录病毒药物联合使用,用于治疗人类免疫缺陷病毒(HIV)感染的成年人和儿童。由于齐多夫定显示可降低HIV的母婴传播率,齐多夫定亦可用于HIV阳性怀孕妇女及其新生儿。 |
本品适用于治疗成人、青少年和3至11岁儿童季节性或常年性鼻炎,对于曾有中至重度季节性过敏性鼻炎症状的患者,主张在花粉季节开始前2-4周用本品作预防性治疗。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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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理作用 |
1、成人最严重的不良反应包括贫血症(必要时输血)。中性粒细胞减少症和白细胞减少。当高剂量用药(1200-1500mg/天)或晚期HIV惠者(尤其是治疗前骨髓储量少的患者),特别是CD4+细胞数低于100/mm3惠着易出现上述不良反应。必要时减少用药量或停止治疗(参照用法用量)用本品治疗前嗜中性粒细胞数、血红蛋白和血清中维生素B,低的患者,与对乙酰氨基酚同用的惠着(都照药物相互作用)。中性粒细胞减少症发生率增加。大规模安慰剂对照临床研究中常见的其他不反应包括恶心电吐厌食、腹痛、头痛、皮疹、低热、肌痛、异感症、失眠不适、虚弱、消化不良。其中恶心是应用齐多夫定时最常见的不良反应,其他的不良反应发生率报道的并非均比安性高。晚期HIV患者用本品治疗时常见的不良反应有严重头痛、肌痛、失眠。早期HIV患者用本品治疗时常见的不庭反应有呕吐、厌食、不适或虚弱。其他出现的不良反应包括嗜睡、腹泻、头晕、多汗、呼吸困难、肠胃胀气,味觉异常、胸痛、智力下降、焦虑、尿频、抑郁症、全身疼痛、寒战、咳嗽,荨麻疹、 瘙痒和流感样综合症。这些不良反应和其他偶见不良反应发生率安慰剂组和治疗组相似。安慰剂对照研究和开放研究表明服用本品几周后恶心相其他常见不庭反应发生率都会降低服用本品的患者有可能出现下列事件,肌病,各类血细胞减少伴随骨能再生不良和单血小板减少绽, 乳酸中毒,肝病如伴有脂肪变性的严重的肝肿大;血中肝酶浓度和胆红素开高,胰腺炎,指甲、皮肤和口腔钻膜色素沉档。上述症状可能是疾病发腿的表现也可能是展用本品出现的不良反应。上述症状和应用本品治疗也许本品之间的关系很难判定,特别是晚期HIV病患者应用本品治疗时如果病状严重,减少业物停本品行有中行年系统表品有全面的益处。在开放试验中报道有患者出现惊厥和其他脑病。很难判定这些事件和使用本品之间的关系,重要证据表明本品对HIV有关的神经系统紊乱有全面的益处。 2、儿童:因缺乏安慰剂对照,感染HIV的儿童患者的不良反应资料仅限于开放研究,同成年人一样,最严重的不良反应包括贫血症(必要时输血),中性粒细胞减少症和白细胞减少症。必要时调整剂量(参照用法用量)。儿童应用本品的不良反应和成人应用本品的不良反应相似。 3、联合用药的不良反应:本品的HIVID联合用药的安全性资料有限,医师应全面掌握HIVID性质和有关的不良反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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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意事项 |
1、应提醒患者注意其同时应用的其它药物的不良反应。应告诚患者该药尚未被证明能预防HIV通过性接触或血液污染的传播齐客夫定不能治愈HIV感染,患者仍存在着与免疫抑制相关疾患的危险,如条件致病菌所致感染及恶性肿瘤等。虽然有实验数据表明齐多夫定可减少条件致病菌感染及恶性肿宿(包括淋巴瘤)的发生机率,但证据尚不够充分。对于HIV感染晚期患者,目前的研究结果表明,接受齐多夫定治疗组与未接受治疗组患淋巴瘤的机率是相同的。对于长期接受齐多夫定治疗的早期HIV感染患者,其患淋巴瘤的机率尚不清楚。应提醒那些在怀孕期间使用齐多夫定预防HIV的母婴传播,尽管进行了治疗,但在某些病例中仍有发生母婴传播的可能。应用本品时,应特别注意血液学不良反应。对于晚期HIV感染患者,接受齐多夫定治疗会出现贫血(通常于用药6周后出现,有时出现较早),中性粒细胞减少(通常于用药4周后出现,有时出现较早)及白细胞减少(通常继发于中性粒细胞减少)等不良反应。这些现象常见于高剂量(1200-1500mg/日)和治疗前骨髓功能储备不好的患者,特别是对于晚期HIV患者,应仔细监测血液学参数,对于晚期HIV病患者,建议治疗开始后的3个月内,至少每2周查一次血常规,3个月后,至少每月检查一次。对于先前骨髓储备量少的患者,用药时应特别小心,起始剂量应降低,对于早期HIV感染患者(通常骨髓功能储备较好),血液学不良反应的发生率较低,根据患者的整体情况,可适当降低血常规的监测频率,例如可每1-3月一次。血红蛋白低于基础水平25%,中性白细胞数低于基础水平50%时,应增加检查次数。出现严重贫血或骨髓抑制时,如血红蛋白水平低于75g/dl(4.65mmol/L-9g/dl5.59mmol/L)或中性粒细胞计数低至0.75*109-1.0*109/L,则应减少每日剂量直至有骨髓恢复的迹象;否则,应停止用药2-4周以促进骨髓恢复。通常在减少用药剂量两周内,骨髓得到恢复。对于出现重症贫血的患者,在进行剂量调整的同时,应予以输血治疗。应用本品时,应特别注意乳酸酸中毒及重度脂肪肝。有报道单独或联合应用抗逆转录病毒核苷酸类似物治疗HIV感染。然而,当评估患者驾驶或操作机械的能力时,应虑及患者临床状况及齐多夫定的不良反应谱。 2、孕妇及哺乳期妇女用药: (1)致畸性:对怀孕的大鼠和兔子使用齐多夫定的研究显示可增加早期胎儿死亡的产生。一项大鼠分离试验到发现非常接近口服致死剂量时,胎儿畸形的产生增高。在低剂量试验中,未见畸形的产生。由于齐多夫定对于怀孕期间的使用的数据有限,对于14周内孕妇的用药在平衡利弊后作出决定。 (2)妊病:研究证实。对孕14周以上的妇女给予齐多夫定,且继对她们的婴儿治疗可显著的降低母-婴HIV传播(感染安慰剂组23%,齐多夫定组8%)。在孕14周至34周期间开始口服齐多夫定并持续至分娩开始。生产过程中静脉给药。新生儿口服齐多夫定口服溶液至生产后6周,不能口服的新生儿静脉给药。在1998年泰国疾病控制中心的研究中。只使用齐多夫定口服治疗,从孕36周开始至分娩完成。显著地降低了母-婴HIV的传播(安慰剂:齐多夫定为19%:9%)。本研究中心无母乳喂养的婴儿。对于胎儿和婴儿暴露于齐多夫定的运期后果尚不清楚。动物致癌/变异研究发现对人类致癌的危险不能排除。这些发现与暴露于齐多夫定治疗的感染和未感染婴儿的相关性还不清楚。然而妊娠妇女在考虑妊娠期使用齐多夫定时应了解这些发现。 (3)生育能力:齐多夫定对雌或雄性大鼠的生育能力均无损害,齐多夫定对人类女性生育能力影响尚无资料。至今尚未见齐多夫定对男性精子数量、形态及活动能力的影响。 (4)哺乳:一些健康专家建议HIV感染的妇女不要母乳喂养她们的婴儿以防HIV的传播。HIV妇女口服200mg单剂量齐多夫定后,齐多夫定在人乳和血浆中的平均浓度相似。因此,由于药物和病毒均在母乳中出现,胡建议服用齐多夫定的妇女不要母乳喂养她们的婴儿。 3、儿童用药:3-12个月婴儿因不能吞服本品,可服用齐多夫定口服溶液。3个月以上的儿童,推荐初始剂量为360mg-480mg/m2,分3或4次与其它抗逆转录病毒药物合用。对于小于720mg/m2每6小时180mg/m2的给药剂量是否对HIV感染引起的神经系统功能障碍是否有治疗及预防作用目前尚不清楚。最大剂量不可超过每6小时200mg。小于3个月:数据有限,尚不能提供推荐的剂量。 4、老年患者用药:尚未对65岁以上的老年人的药代动力学进行研究,目前尚无资料可以借鉴。对于老年患者,因出现与年龄相关的肾功能下降和血液学参数的改变等,建议在使用齐多夫定前和使用过程中,对病人进行相应的检查。 5、药物过量: (1)症状和体征:无论对于成人还是儿童,关于短期过量跟用齐多夫定临床表现的报道尚不多见,除了出现如疲劳、头痛、恶心以及偶尔报告的血液学紊乱等不良反应外,有报告曾有一位病人过大剂量服用齐多夫定,血液中齐多夫定木平超过普通治疗剂量的16倍,但未出现短期的临床、生化或似液学上后遗症。 (2)治疗:对于患者应密切观察有无中毒征象并给予必要的对症支持治疗,血液透析及腹膜透析无助于加快齐多夫定的清除,但可加快其葡萄糖苷酸代谢物的清除。 |
对于涉及鼻粘膜的局部感染,在未经处理时不应使用本品。由于皮质激素具有抑制伤口的作用,因而对于新近接受鼻部手术或受外伤的患者,在伤口愈合前不应使用鼻腔用皮质激素。使用本品治疗12个月后未见鼻粘膜萎缩,同时糠酸莫米松可使鼻粘膜恢复至正常组织学表现。与任何一种药物长期使用一样,对于使用本品达数月或更长时间的患者,应定期检查鼻粘膜,如果鼻咽部发生局部真菌感染,则应停止本品或需给予适当处理。持续存在鼻咽部刺激可能是停用本品的一项指征。对于活动性或静止性呼吸道结核感染,未经处理的真菌、细菌、全身性病毒感染或眼单纯疱疹的患者慎用本品。长期使用本品后未见下丘脑垂体肾上腺皮质(HPA)轴受到抑制,但对于原先长期使用全身作用皮质激素而换用本品的患者,需仔细注意。这些患者可因停止使用全身用皮质激素而造成肾上腺功能不全,需经数月后下丘脑垂体肾上腺皮质轴功能才得以恢复。如果这些患者出现肾上腺功能不全的症状和体征时,应恢复使用全身用皮质激素,并给予其它治疗和采取适宜措施。在全身用皮质激素换用本品时,某些患者尽管鼻部症状有所缓解,但可发生全身用药时皮质激素的停药症状如关节(和/或)肌肉痛,乏力及抑郁,这时需鼓励患者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