功能主治:1、本品适用于革兰氏阳性菌引起的下列各种感染性疾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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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品信息 | |||
主要成分 |
?本品的主要成份为:盐酸克林霉素、氯化钠。 |
复方制剂,其组成为每10ml内含氟脲嘧啶 40mg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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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产企业 |
河南利欣制药股份有限公司 |
深圳三顺制药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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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H20031318 |
国药准字H4402417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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说明 | |||
作用与功效 |
1、本品适用于革兰氏阳性菌引起的下列各种感染性疾病: |
用于消化道癌症(结肠癌、直肠癌、胃癌)、乳腺癌、原发性肝癌等癌症的治疗。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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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法用量 |
1、成人:静脉滴注给药。 (1)中度感染:0.6-1.2g/日,分2、3、4等剂量,每12、8、6小时一次。 (2)严重感染:1.2-2.7g/日,分2、3、4等剂量,每12、8、6小时一次,或遵医嘱。 2、儿童:静脉滴注给药。 (1)中度感染:15-25mg/kg/日,分3或4等剂量,8或6小时一次。 (2)严重感染:25-40mg/kg/日,分3或4等剂量,每8或6小时一次,或遵医嘱。 |
口服。一个疗程总量按氟脲嘧啶计算为 5~7.5g(125~188支),每日口服 40~80mg,即1~2支,可分2次服用。一个疗程60天,一个疗程结束后休息1~2周,继续第二疗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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副作用 |
本品与林可霉素、克林霉素有交叉耐药性,对克林霉素或林可霉素有过敏史者禁用。 |
1.毒副作用较大。恶心、食欲减退或呕吐,一般剂量多不严重,偶见口腔粘膜炎或溃疡,腹部不适或腹泻。周围血白细胞减少常见(大多在疗程开始后,2~3周内达最低点,约在3~4周后恢复正常),血小板减少罕见。极少见咳嗽、气急或小脑共济失调等。 2.长期应用可导致神经系统毒性及骨髓抑制。 3.偶见用药后心肌缺血,可出现心绞痛和心电图的变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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禁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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孕妇及哺乳期妇女用药:尚不明确。儿童用药:尚不明确。老年用药:尚不明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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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分 |
1、本品适用于革兰氏阳性菌引起的下列各种感染性疾病: |
用于消化道癌症(结肠癌、直肠癌、胃癌)、乳腺癌、原发性肝癌等癌症的治疗。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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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理作用 |
1、局部反应:在注射部位偶可出现轻微疼痛,长期静脉滴注应注意静脉炎的出现。 2、胃肠道反应:偶见恶心、呕吐、腹痛及腹泻。 3、过敏敏反应:少数病人可出现药物性皮疹。 4、对造血系统基本无毒性反应,偶可引起中性粒细胞减少。嗜酸性粒细胞增多,血小板减少等,一般轻微为一过性。 5、少数病人可发生一过性碱性磷酸酯、血清转氨酶轻度升高及黄疸。 6、极少数人可产生伪膜性结肠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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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意事项 |
1、本品与青霉素、头孢菌素类抗生素无交叉过敏反应,可用于对青霉素过敏者。 2、肝肾功能损害者及小于4岁儿童慎用。孕妇哺乳期妇女使用本品应注意分析利弊。哺乳期妇女不宜使用本品。 3、使用本品时,应注意可能发生伪膜性肠炎。如出现伪膜性肠炎,选用万古霉素口服0.125-0.5g,每日4次进行治疗。 4、本品每100ml滴注时间不少于30分钟。 5、孕妇及哺乳期妇女用药: (1)目前尚无详细的研究资料,尚不能作出明确的判定。因此,孕妇使用本品应注意利弊。如确实很需要这种药物时,应给予使用。 (2)曾有报导口服氯林可霉素150mg,静脉滴注克林霉素磷酸酯600mg时,乳汁中出现的药量范围为0.7-3.8mcg/ml,因为氯林可霉素有可能在新生儿中引起不良反应,哺乳期妇女必须停止使用本品。 6、儿童用药:儿童(新生儿到16岁)使用本品时,应注意器官系统功能监测。 7、老年用药: (1)氯林可霉素的药物动力学研究业已证明,口服或静脉注射氯林可霉素后正常肝肾功能的年轻患者与老年患者之间药代动力学无明显差异。 (2)氯林可霉素的临床研究还未包括有充分数量的65岁和65岁以上的患者,目前尚难以判断是否他们的临床反应与年轻患者有明显不同。但是,临床经验提示与抗生素有关的结肠炎和所见到的腹泻(由艰难梭状芽孢杆菌引起的)在老年人中发生较多(>60岁)而且是比较严重的。因此,老年患者使用本品时,应注意仔细观察或监测这此病人所发生的腹泻。 8、药物过量: (1)小鼠中静脉注射剂量为855mg/kg和在大鼠中口服或皮下注射剂量约为2618mg/kg时发现有明显的致死性,在小鼠中见到过惊厥和抑郁。 (2)血液透析和腹膜透析都未能有效地清除血清中的氯林可霉素。 |
1.服用时不宜饮酒或同用阿司匹林类药物。 2.老年人、肝肾功能不全及以往用过化疗或放射治疗者,特别是骨髓抑制者。剂量应减少。 3.如发生经证实的心血管反应(心律失常,心绞痛,ST段改变)则氟脲嘧啶不能再用,因有猝死危险。 4.为混悬型制剂,用前振摇均匀。 5.如需大剂量用药,请在医生指导下进行。 6.服用2个疗程后进行复查一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