功能主治:本品适用于上消化道出血(由消化性溃疡,急性应激性溃疡,出血性胃炎等引起)的低危患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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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品信息 | |||
主要成分 |
本品主要成分为盐酸罗沙替丁醋酸酯。 |
本品主要成份为恩替卡韦,化学名称为2-氨基-9-[(1S,3R,4S)-4-羟基-3-羟甲基-2-亚甲基环戊基]-1,9-二氢-6H-嘌呤-6-酮一水合物 分子式:C12H15N5O3·H2O 分子量:295.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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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产企业 |
哈药集团生物工程有限公司 |
苏州东瑞制药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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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H20140084 |
国药准字H2015302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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说明 | |||
作用与功效 |
本品适用于上消化道出血(由消化性溃疡,急性应激性溃疡,出血性胃炎等引起)的低危患者。 |
本品适用于病毒复制活跃,血清丙氨酸氨基转移酶(ALT)持续升高或肝脏组织学显示有活动性病变的慢性成人乙型肝炎的治疗。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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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法用量 |
1、成人1日2次(间隔12小时),每次75mg,用20mL的0.9%氯化钠注射液或葡萄糖注射液溶解,缓慢静脉推注,或用输液混合后静脉滴注。一般可在1周内显示疗效,能够口服后应改用口服药物进行治疗。 2、由于肾功能障碍患者的药物血药浓度可能持续时间长,因此应减少剂量或延长给药间隔。 |
患者应在有经验的医生指导下服用本品。 推荐剂量: 成人和16岁及以上的青少年口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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副作用 |
对本品有药物过敏史者禁用。 |
体内和体外试验评价了恩替卡韦的代谢情况。恩替卡韦不是细胞色素P450(CYP450)酶系统的底物、抑制剂或诱导剂。在浓度达到人体内浓度约10000倍时,恩替卡韦不抑制任何主要的人CYP450酶:1A2、2C9、2C19、2D6、3A4、2B6和2E1。在浓度达到人体内浓度约340倍时,恩替卡韦不诱导人CYP450酶:1A2、2C9、2C19、3A4、3A5和2B6。同时服用通过抑制或诱导CYP450系统而代谢的药物对恩替卡韦的药代动力学没有影响。而且,同时服用恩替卡韦对已知的CYP底物的药代动力学也没有影响。 研究恩替卡韦与拉米夫定、阿德福韦和替诺福韦的相互作用时,发现恩替卡韦和与其相互作用药物的稳态药代动力学均没有改变。 由于恩替卡韦主要通过肾脏清除,服用降低肾功能或竞争性通过主动肾小球分泌的药物的同时,服用恩替卡韦可能增加这两个药物的血药浓度。同时服用恩替卡韦与拉米夫定、阿德福韦、替诺福韦不会引起明显的药物相互作用。同时服用恩替卡韦与其他通过肾脏清除或已知影响肾功能的药物的相互作用尚未研究。患者在同时服用恩替卡韦与此类药物时要密切监测不良反应的发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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禁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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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分 |
本品适用于上消化道出血(由消化性溃疡,急性应激性溃疡,出血性胃炎等引起)的低危患者。 |
本品适用于病毒复制活跃,血清丙氨酸氨基转移酶(ALT)持续升高或肝脏组织学显示有活动性病变的慢性成人乙型肝炎的治疗。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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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理作用 |
据文献报告,本品批准时及上市后的使用情况调查结果显示,在被调查的4533例患者中有156例(3.44%)报告出现了不良反应(包括临床实验室检查指标异常)。主要的不良反应为天门冬氨酸氨基转氨酶(AST),丙氨酸氨基转移酶(ALT)升高等肝脏、胆囊系统障碍(1.96%),白细胞减少、嗜酸性细胞增多等白细胞、网状内皮系统障碍(0.84%)等。 1、严重的不良反应(<0.1%): (1)休克:偶见休克(初期症状:不适、面色苍白、血压降低等)的情况,应密切注意观察,出现上述情况时应立即停止给药,并采取适当的措施处置。 (2)再生障碍性贫血,全血细胞减少症,粒细胞缺乏症,血小板减少:偶见再生障碍性贫血,全血细胞减少症,粒细胞缺乏症,血小板减少(初期症状:全身疲倦、无力、皮下及粘膜下出血、发热等)等情况,应定期进行血液检查,出现上述情况时应立即停止给药,并采取适当的措施处置。 (3)Stevens-Johnson综合征、中毒性表皮坏死松解症(Lyell综合征):偶见发生Stevens-Johnson综合征、中毒性表皮坏死松解症(Lyell综合征),一旦出现应立即停止给药并采取相应的措施处置。 (4)肝功能障碍、黄疸:偶见AST,ALT,γ-三磷酸鸟苷(γ-GTP)升高等肝功能障碍、黄疸等情况。应密切观察,出现上述情况应立即停止给药,并采取相应的措施处置。 (5)横纹肌溶解:偶见横纹肌溶解症,出现肌酸激酶(CK),乳酸脱氢酶(LDH)等肌酸酶急速升高、肌红蛋白尿、肌肉痛等异常情况时应立即停止给药,并采取适当的措施处置。 2、同类药物也具有的严重不良反应(发生率不详): (1)过敏反应:使用其它H2受体拮抗剂时偶见过敏反应的报告,因此应用本品出现上述的异常情况应停止给药,并采取适当的措施处置。 (2)间质性肾炎:使用其它H2受体拮抗剂时偶见间质性肾炎[初期症状:发热、肾功能检查值异常(尿素氮,肌酐升高等)等]的报告。因此应用本品出现上述的异常情况时应停止给药,并采取适当的措施处置。 (3)房室传导阻滞等心脏传导阻滞:使用其它H2受体拮抗剂时偶见房室传导阻滞等心脏传导阻滞的报告,因此使用本品出现上述的异常情况时应立即停止给药,并采取适当的措施处置。 (4)心脏收缩功能不全:使用其他H2受体拮抗剂时,有心脏收缩功能不全的报道,因此应用本品出现上述异常情况时应停止给药,并采取适当的措施处置。 (5)其它不良反应: ①过敏注1: 发生率<0.1%:皮疹、瘙痒感等。 ②血液: 发生率0.1%-5%:嗜酸性细胞増多,白细胞减少注2。 发生率<0.1%:贫血。 ③消化系统: 发生率<0.1%:恶心等。 发生率不详:便秘,腹泻,腹胀、口渴等。 ④肝脏: 发生率0.1%-5%:肝功能异常,AST,ALT,LDH升高等。 发生率<0.1%:碱性磷酸酶(ALP)升高等。 ⑤精神神经系统注3: 发生率<0.1%:眩晕、幻觉,可逆性的精神错乱。 发生率不详:头痛、嗜睡、麻痹、失眠等。 ⑥给药部位: 发生率<0.1%:一过性疼痛。 ⑦其他: 发生率<0.1%:血压升高,尿素氮升高。 发生率不详:男性乳房女性化、乳汁分泌,倦怠感。 注1:出现上述情况应停止给药。 注2:出现上述异常时应停止给药。 注3:有使用其他H2受体拮抗剂时出现痉挛(发生频率不明)的报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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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意事项 |
1、下列患者应慎重给药: (1)有药物过敏既往史的患者。 (2)有肝功能障碍的患者。 (3)有肾功能障碍的患者:由于此类患者药物血药浓度可能持续时间长,因此应减少剂量或延长给药间隔。 (4)老年患者:老年患者用药应减少给药剂量或延长给药间隔。 2、重要的基本注意事项:在治疗期间应密切观察,使用的剂量应为治疗所需的最低剂量,并在本品治疗无效时改用其他药物。另外还应注意患者的肝功能、肾功能及血象的变化。 3、静脉给药会导致注射部位一过性疼痛,因此应十分注意注射部位、注射方法等。另外应注意注射时不要漏到血管外。 4、给予本品时,每支药物用20ml稀释液稀释后应缓慢给予患者,注入时间应在2分钟以上。 5、应用本品可能掩盖胃癌的症状,因此给药前应首先排除恶性肿瘤的可能性。 6、孕妇及哺乳期妇女用药: (1)妊娠或有妊娠可能的女性应在判明治疗的获益高于风险时方可应用本品。妊娠期间给药相关的安全性尚未确立。但是大鼠和家兔给药试验结果显示,在器官形成期给药试验中的大鼠63mg/kg剂量组和家兔32mg/kg剂量组,以及围产期、哺乳期给药试验中的大鼠60mg/kg剂量组中均有少量受试动物死亡。 (2)应注意在用药过程中禁止哺乳。动物(大鼠)试验结果显示药物有向乳汁中扩散的情况。 7、儿童用药:儿童用药的安全性尚未确立。 8、老年用药:由于本品主要经肾脏排泄,多数老年患者因肾功能降低,可能导致血药浓度持续时间长的情况,因此老年患者用药应减少给药剂量或延长给药间隔。 9、药物过量:尚不明确。 |
肾功能不全的患者 肌酐清除率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