功能主治:本品用于瘀血阻滞,中风偏瘫,肢体麻木,口眼歪斜,言语謇涩及胸痹心痛;缺血性中风、冠心病、心绞痛见上述证候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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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品信息 | |||
主要成分 |
灯盏细辛。 |
本品主要成份为托吡卡胺。化学名称:N-乙基-N-(4-吡啶甲基)-a-(羟基甲基)-苯乙酰胺分子式:C17H20N2O2分子量:284.36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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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产企业 |
昆明赛诺制药股份有限公司 |
无锡济民可信山禾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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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Z53021145 |
国药准字H32021198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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说明 | |||
作用与功效 |
本品用于瘀血阻滞,中风偏瘫,肢体麻木,口眼歪斜,言语謇涩及胸痹心痛;缺血性中风、冠心病、心绞痛见上述证候者。 |
用于滴眼散瞳和调节麻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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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法用量 |
1、静脉注射,一次20-40ml,一日1-2次,用0.9%氯化钠注射液250-500ml稀释后缓慢滴注。 2、穴位注射,每穴0.5-1.0ml,多穴总量6-10ml。 3、肌内注射,一次4ml,一日2-3次。 |
滴眼剂0.5%溶液滴眼,一次一滴,间隔5分钟滴第二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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副作用 |
脑出血急性期禁用。 |
本品0.5%溶液滴眼1~2次,每次一滴的不良反应罕见,1%溶液可能产生暂时的刺激症状。因本品为类似阿托品的药物,故可使闭角型青光眼眼压急剧升高,也可能激发未被诊断的闭角型青光眼。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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禁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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孕妇及哺乳期妇女用药:未进行该项实验且无可靠参考文献。儿童用药:婴幼儿对本品的不良反应极为敏感,药物吸收后可引起眼局部皮肤潮红、口干等。老年用药:高龄者容易产生类阿托品样毒性反应,也有可能诱发未经诊断的闭角型青光眼,一经发现应即停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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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分 |
本品用于瘀血阻滞,中风偏瘫,肢体麻木,口眼歪斜,言语謇涩及胸痹心痛;缺血性中风、冠心病、心绞痛见上述证候者。 |
用于滴眼散瞳和调节麻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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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理作用 |
在大量临床应用中,仅极个别患者出现心悸、发热、寒颤、皮肤瘙痒、潮红、头晕、头痛及血压下降等症状,若出现以上情况,请即刻停药并对症处理,症状即可消失。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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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意事项 |
1、本品在酸性条件下,其酚酸类成分可能游离析出,故静脉滴注时不宜和其他酸性较强的药物配伍。 2、如药液出现浑浊或沉淀,请勿继续使用。 3、严格掌握功能主治,禁止超功能主治用药。 4、严格掌握用法用量、调配要求、给药速度。 |
1.为避免药物经鼻粘膜吸收,滴眼后应压迫泪囊部2~3分钟。 2.如出现口干、颜面潮红等阿托品样毒性反应应即停用,必要时予拟胆碱类药物解毒。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