功能主治:氢溴酸加兰他敏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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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品信息 | |||
主要成分 |
本品主要成份为氢溴酸加兰他敏。 |
本品为复方制剂,其组分为每粒含甲硝唑0.2g,人工牛黄5mg。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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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产企业 |
浙江一新制药股份有限公司 |
湖南马王堆制药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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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H20053682 |
国药准字H43021836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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说明 | |||
作用与功效 |
氢溴酸加兰他敏片: |
用于急性智齿冠周炎、局部牙槽脓肿、牙髓炎、根尖周炎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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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法用量 |
本品不同剂型、不同规格的用法用量可能存在差异,请阅读具体药物说明书使用,或遵医嘱。 氢溴酸加兰他敏片: 饭后1小时口服,开始时一次5mg,一日4次;三天后改为一次10mg,一日4次或遵医嘱。 氢溴酸加兰他敏注射液: 1、肌内或皮下注射:一次2.5-10mg,一日1次。必要时一昼夜可注射2次,极量一日20mg。小儿按体重一次0.05-0.1mg/kg。 2、抗箭毒:肌内注射起始剂量5-10mg,5或10分钟后按需要可逐渐增加至10-20mg。 |
口服。一次2粒,一日3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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副作用 |
1、癫痫、运动机能亢进、机械性肠梗阻、支气管哮喘、心绞痛和心动过缓者均忌用。 2、青光眼患者不宜使用。 |
1.本品最严重不良反应为高剂量时可引起癫病发作和周围神经病变,后者主要表现为肢端麻木和感觉异常。某些病例长期用药时可产生持续性周围神经病变。 2. 其他常见的不良反应有: (1) 胃肠道反应, 如恶心、食欲减退、呕吐、腹泻、腹部不适、 味觉改变、口干、口腔金属味等。 (2)可逆性粒细胞减少。 (3)过敏反应,皮疹、荨麻疹、瘙痒等。 (4)中枢神经系统症状,如头痛、眩晕、晕厥、感觉异常、肢体麻木、共济失调和精神错乱等。 (5)其他有发热、阴道念珠菌感染、膀胱炎、排尿困难、尿液颜色发黑等,均属可逆性,停药后自行恢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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禁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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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分 |
氢溴酸加兰他敏片: |
用于急性智齿冠周炎、局部牙槽脓肿、牙髓炎、根尖周炎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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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理作用 |
氢溴酸加兰他敏片: 个别病人开始服药时可能出现头晕、失眠、恶心、轻度腹痛及心率减慢。还有个别患者会出现呼吸加快、血压变化、唾液增多,食欲低下,呕吐、腹部痉挛和疼痛、循环系统虚脱、肌肉痉挛、肌张力增高或麻痹,易激动、头痛、多尿、情绪沮丧等反应,继续用药后多能自行消失。 氢溴酸加兰他敏注射液:治疗剂量偶致过敏反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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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意事项 |
1、本品用于治疗轻度到中度阿尔茨海默型痴呆。没有显示出加兰他敏有治疗其他类型的痴呆或其他类型的记忆缺陷症状的疗效。 2、阿尔茨海默病患者本身体重会降低。使用乙酰胆碱酯酶抑制剂类药物,包括加兰他敏,患者会伴随体重减少。因此在治疗过程中,应监测患者的体重情况。 3、与其它拟胆碱能药物一样,有以下病症的患者服用加兰他敏需慎重: (1)心血管系统:拟胆碱能药物共性的药理作用,即可能对心率产生迷走神经兴奋作用(如心动过缓)。因此患有病窦综合征、其它室上性心脏传导阻滞或合并使用地高辛及β-阻滞剂等能够明显导致心率减缓的药物的患者,在服用加兰他敏时应特别慎重。在临床研究中发现,使用加兰他敏的患者出现过晕厥,罕见有严重的心动过缓。 (2)胃肠道系统:消化性溃疡高危患者(如:有溃疡病史或有此病易患因素的患者,及正在服用非甾体抗炎药的患者)在服药期间,应密切注意症状。然而,临床研究表明,与安慰剂相比,使用加兰他敏并不增加患者罹患消化性溃疡或消化道出血的机率。胃肠道梗阻或胃肠道术后恢复期的患者,建议不要使用加兰他敏。 (3)神经系统:拟胆碱能药物有可能会引起癫痫发作。然而,对于阿尔茨海默病患者而言,这种发作也可能是疾病本身的一个临床症状. (4)呼吸系统:考虑到拟胆碱能药物的药理作用,对于有严重哮喘或阻塞性肺病的患者,处方拟胆碱能药物应谨慎。 (5)泌尿系统:建议尿路阻塞或膀胱术后恢复期的患者不要使用加兰他敏。 4、在轻度认知缺陷(MCI)患者中的安全性: (1)本品不适用于治疗轻度MCI的患者,相当于他们的年龄和教育程度,他们的记忆缺陷要比预期的严重,但并不满足阿尔茨海默病的标准。 (2)第二,在MCI患者中进行的2年对照试验并不满足主要药效学结果。即使两个治疗组的死亡率低,加兰他敏组最初记录的患者死亡数要比安慰剂组多,但治疗组间的严重不良事件发生率是相等的。在老年人群中由各种原因引起的死亡没有异常。收集回来的主要人群数据,包括那些在随机双盲期之前退出试验的患者,没有证据表明加兰他敏会增加死亡的风险。在死亡之前退出试验的患者想安慰剂组中要多于加兰他敏组,这可能是最初记录的死亡率不同的原因。 (3)MCI研究的结果和阿尔茨海默病研究结果有一定差异。在所有阿尔茨海默病研究(n=4614)中,安慰剂组的死亡率要高于加兰他敏组。 5、对驾驶及机械操作能力的影响:患有阿尔茨海默病会导致患者驾驶能力逐渐丧失或操作机械能力的减弱。同其它拟胆碱能药物一样,加兰他敏可能引起头晕、嗜睡,会影响患者驾驶及操作机械的能力,特别是在服药的第一个星期内。 6、请置于儿童不易拿到处。 7、孕妇及哺乳期妇女用药:根据本品的药理特性,不能用于怀孕及哺乳期妇女。 8、儿童用药:目前尚无儿童用药资料,对儿童使用本品的推荐剂量、疗效及安全性尚不确定。 9、老年用药:高龄体衰患者应减量服用。 10、药物过量:服用过量时可引起流涎、呕吐、腹痛、心动过缓等反应,甚至发展为惊厥和虚脱,应及时用阿托品拮抗,并恰当采用对症疗法和支持疗法 |
1、致癌、致突变作用:动物试验或体外测定发现本品具致癌、致突变作用,但人体中尚未证实。 2、使用中发生中枢神经系统不良反应,应及时停药。 3、本品可干扰丙氨酸氨基转移酶、乳酸脱氢酶、三酰甘油、己糖激酶等的检验结果,使其测定值降至零。 4、用药期间不应饮用含酒精的饮料,因可引起体内乙醛蓄积,干扰酒精的氧化过程,导致双硫仑样反应,患者可出现腹部痉挛、恶心、呕吐、头痛、面部潮红等。 5、肝功能减退者本品代谢减慢,药物及其代谢物易在体内蓄积,应减量使用,并作血药浓度监测。 6、 本品可自胃液持续清除,某些放置胃管作吸引减压者,可引起血药浓度下降。血液透析时,本品及代谢物迅速被清除,故应用本品不需减量。 7、念珠菌感染者应用本品,其症状会加重,需同时给抗真菌治疗 8、厌氧菌感染合井肾功能衰竭患者,给药间隔时间应由8小时延长至12小时,9、治疗阴道滴虫病时,需同时治疗其性伴侣。 10、重复一个疗程前,应做白细胞计数。 11、严禁用于食品和饲料加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