功能主治:本品用于外感风热引起的咽喉疼痛;急性咽炎、扁桃体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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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品信息 | |||
主要成分 |
鱼腥草、黄芩、板蓝根、连翘、金银花。 |
龙胆、柴胡、黄芩、栀子(炒)、泽泻、木通、车前子(盐炒)、当归(酒炒)、地黄、炙甘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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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产企业 |
漯河南街村全威制药股份有限公司 |
北京同仁堂制药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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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Z20050275 |
国药准字Z1102065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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说明 | |||
作用与功效 |
本品用于外感风热引起的咽喉疼痛;急性咽炎、扁桃体炎。 |
清肝胆,利湿热。用于肝胆湿热,头晕目赤,耳鸣耳聋,胁痛口苦,尿赤,湿热带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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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法用量 |
口服,一次2粒,一日3次。 |
口服,一次3-6克,一日2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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副作用 |
尚不明确。 |
尚不明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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禁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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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分 |
本品用于外感风热引起的咽喉疼痛;急性咽炎、扁桃体炎。 |
清肝胆,利湿热。用于肝胆湿热,头晕目赤,耳鸣耳聋,胁痛口苦,尿赤,湿热带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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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理作用 |
个别病例出现咽干、胃灼感、心悸、手发抖等,均较轻微,不影响继续服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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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意事项 |
1、忌辛辣、鱼腥食物。 2、不宜在服药期间同时服用温补性中成药。 3、扁桃体有化脓及全身高热者应去医院就诊。 4、服药三天后症状无改善,或出现其他症状,应去医院就诊。 5、按照用法用量使用,孕妇、哺乳期妇女、儿童、老人等在医师指导下使用。 6、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 7、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服用。 8、儿童必须在成人的监护下使用。 9、请将此药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 10、如正在服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
1.忌烟、酒及辛辣食物。 2.不宜在服药期间同时服用滋补性中药。 3.有高血压、心脏病、肝病、糖尿病、肾病等慢性病严重者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 4.服药后大便次数增多且不成形者,应酌情减量。 5.孕妇慎用。儿童、哺乳期妇女、年老体弱及脾虚便溏者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 6.服药3天症状无缓解,应去医院就诊。 7.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 8.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 9.儿童必须在成人监护下使用。 10.请将本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 11.如正在使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